Sunday, February 24, 2013

隋牧青律师:为抗议北韩核爆义士提供紧急法律援助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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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13年2月23日)下午两点四十左右,我接到著名街头人士孙德胜的电话,电话中他急促地告诉我,他和一些朋友在人民公园打横幅抗议北韩核爆,遭国保抓捕,孙本人还遭到国保殴打。当我欲进一步详细问时,电话突然挂断,打过去无人接听,我明白——他们失去了。


忙完手头急务后,我征询了郭飞雄先生和吴魁明的意见,为了保障义士们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制止警方可能的暴行持续,我与吴律师 决定为义士们提供紧急帮助。


傍晚约六时许,我发微博请其他律师同仁看到消息后一同前往警局为义士们提供法援,随后就出发了。


紧随我和吴律师之后,闻宇律师、刘正清律师、王红杰律师闻讯也相继赶赴人民公园的管辖派出所——广卫路派出所。经查询,义士们不在该派出所,我们又立刻赶往附近的广州市,在市局门口又与民主维权 人士黄宾、徐哲菁汇合,此时已是晚上7点左右。


站岗武警要求获得相关部门允许后方可入内,无奈我拨通110报警电话,简略叙述了情况,要求警方出面安排律师会见义士,并解释他们拘押义士的法律 根据。经一番交涉,110派一位警官出面接待我们,他先是推诿他们不知情,后经律师们抗议、质问,又告知我们:不方便向我们透露情况,更无法安排会见。


我当即指出:不方便安排会见的说法完全错误、违法,律师依法要求会见,警方不安排会见,应有法律根据,以模糊的“不方便透露情况”作为答复显然违法。


经一番拉锯似交涉无果,我二次向110投诉、质问,警方终于承认义士们在越秀公安分局拘押,于是我们一行7人立刻赶往越秀分局,在我们提交了义士徐琳(委托律师是我本人)、郭春平、张茂忠等人的委托书和证件、所函后,再次经过一番长时间拉锯似推诿、质问、等待,越秀警方最终向我们确认:部分当事人已被驻地派出所接走(其实是说谎欺骗律师),当事人事涉行政处罚而非刑事责任问题 ,行政问题不接受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要求。对此我的回应是:1、既然当事人处于被讯问阶段,尚未被行政处罚,那么人身应当自由,不应阻止律师与当事人见面。2、刑事问题律师可以介入,行政处罚问题即使法律无明确规定,律师依法理当然应可介入。3、即使普通公民也有监督公权的权利,警方殴打抗核爆义士,系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安排律师与当事人见面,确认他们的状况。对此越秀警方并无回应,只是一味以各种模糊理由推托、拒绝。


在与警方交涉期间我多次向郭飞雄兄发短信通报情况,郭兄即时在微博发布消息(我的手机不能上网),同时也不断发来短信提出一些参考建议,将一些相关法律条款发来供律师们参考。期间维权网、之音等媒体也电话采访我,我一一如实通报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在与警方长时间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鉴于其时已夜间11点多,在场律师和维权人士经商议决定暂时各自回家。回家后,我在凌晨2点第三次致电110,要求立刻调查警方殴打抗议北韩核爆的义士们的情况,110虽承诺让越秀分局尽快回复我,但一直未接到越秀分局的回复电话,我又与郭飞雄先生通电话,得知抗议者中有五人被国保殴打。


对这次街头民主义士抗议北韩核爆和五位律师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而展开的紧急法律援助行动,我的观点是:


1、公民举牌抗议流氓 国家——北韩的核爆是完全合法、正义 之举,越秀警方抓捕义士法律上系违法、滥权,上极其无耻。


2、如果说抓捕义士是国保基于职责的被动作恶、可给予某种程度的理解的话,那么殴打义士就是主动作恶,是严重的公权犯罪,必须追究相关国保的法律责任。


3、既然越秀警方宣称拘押义士们只是行政(处罚)问题,且尚未行政处罚,那么讯问阶段义士们依法仍享有人身自由,警方并无理由阻止律师与义士们见面,更无理由限制义士们的人身自由。


4、非法集会是流氓概念,实际是以下位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剥夺 了公民依据上位法《》35条享有的政治权利,更是剥夺了公民天然的自由权利。古希腊、罗马人参政就是以集会表决、判决的方式表达政治、法律诉求,在现代中国 竟然要经警方批准方可集会,何其可悲!公民集会未经批准,至多违章,何谈非法?非说是违法,也只是违背了恶法,恶法非法!


5、每年用中国纳税人的血汗钱援助北韩金家匪帮本是助纣为虐,金匪竟然“恩”将仇报,悍然在中朝边境核试,令整个东北三省笼罩在的恐怖威胁之下,同时狠抽了中国耳光,而中国当局不但不忏悔过往的罪恶政策,反而无耻宣称北韩核试对中国环境无影响,进而抓捕抗议金匪的义士,主动充当北韩金匪的打手,实为中国人的奇耻大辱!


我强烈要求广州越秀警方立刻无条件释放所有义士,追究殴打义士的凶手的刑事责任!


后记:


今天早上义士成秋波、郭春平先后来电确认被抓捕的抗议北韩核爆的义士约14人:郭春平、徐琳、孙德胜、袁奉初、张圣雨、成秋波、黄敏鹏、张茂忠、染香姐姐、刘佳佳、刘远东、王爱忠、卓协、缘才。共有四位义士被殴打,已知的是孙德胜、郭春平、王爱忠。染香姐姐和刘佳佳是两位巾帼女杰。从昨晚12点半到今天上午陆续获释的有缘才、成秋波、染香姐姐、郭春平等,据信尚有8人左右仍被关押,张圣雨、刘远东已确认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罪名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其他义士估计面临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处罚。明天起我将与其他律师尝试会见、探望刘远东和张圣雨。


隋牧青律师电话:13711124956、邮箱:suimuqing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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