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14, 2013

律师谈海南万宁开房事件 警方有渎职嫌疑(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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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4日讯】(新唐人记者林莉、韩梅采访报导)就海南万宁小学校长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一案,5月14日,警方称未发现犯罪嫌疑人曾与6女生进行性行为,当天下午已提取与受害女生相关的DNA样本进行鉴定。但一位受害女生父亲出示女儿内裤照片和视频 称,女儿回来后一直在出血。四川冉通指,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固定至关重要,警方的行为有渎职嫌疑。


重要证据可能被湮灭


大陆 《信报》记者称,联系到一位受害学生父亲,他在第一时间拍下了女儿内裤的照片和视频。在他出示的12岁受害者被找回家后穿的第二条内裤上,依然有大片血迹。这位父亲说,女儿一直在出血。冉通说,这么重要的物证,由受害者家人,而不是警方出示,简直是不可思议:〝公安是巨大失误,这个证据完全没有固定,证明在第一现场,很多证据,包括衣服、床单完全有可能已经灭失了,如果追究下去,这些执法人员应当有渎职嫌疑。〞


开房事件发生在5月8日至9日,警方在14日才开始提前DNA样本。冉通认为,如果在第一时间对嫌疑人做DNA检查,完全可以发现是否已发生身体接触:〝这个时候你再去做,很多已经找不到了。现在做,洗个澡就没有了。〞


冉通表示,警方侦查的第一步就应该是全面固定现场、固定证据:〝这是最重要的,如果要做假的话,最容易作假的就是这个环节。因为文字游戏上的官方文章 是非常好做的,但是证据是没办法作假的。〞但从现有情况及警方通报来看,很多证据链可能已被湮灭。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长刘开明也认为,当地官员、门有包庇犯案人员的嫌疑。微博认证为广东律师 的〝愚-言〞称:〝这个社会已彻底无底线了:带套不算强奸、轮奸案第一个上的不算轮、强奸幼女变嫖宿幼女、会阴有裂痕但处女膜完整就不算性侵。尼玛的,是保护强奸犯的?〞


冉通建议受害人证据如果没有灭失的话,可以考虑更换公安机关:〝由异地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调查,如果当地调查的话,肯定会出问题 的,官场中的亲属关系、血源关系非常复杂密集。〞


〝嫖宿幼女罪〞应废


此次事件又唤起民间对废除〝嫖宿幼女罪〞 的呼声。刘开明表示,以往中国 发生多起强奸幼女案例,但涉及〝有权有势的人〞,当局都以轻罪论处:〝很多,包括浙江,都是以嫖宿幼女罪来处理,显然比强奸罪轻很多。说明在整个社会里,法律 并没有得到执行,没有形成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对未成年少女的有力保护,对整个社会构成一个非常负面的反响。〞


新闻评论 家方林达曾表示,只要判了嫖宿幼女罪就不能同时判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已成为官员强奸幼女罪行的保护伞。


有网友建议向看齐,称:〝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同一个未满十六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不管少女同意与否,即属犯法,最高刑罚监禁五年…与13岁以下女童性交,可被判终身监禁。〞


刘开明警告,如果情况继续下去,此类案件还会继续发生:〝对老百姓心里的压力、顾虑非常大。我们很难能放心把孩子送到学校去,而且发生事情后,父母根本没办法保护孩子,根本没办法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有网友就万宁事件表示:〝以前是突破做人的底线,现在官员连地狱的底线都突破啦!没有活路啦!〞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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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cbnews/20130514/128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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