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证词
石俊梅,女,1949年9月16日生,原住辽宁省海城市南关街建设委六组八户,1968年的知青,80年结婚,原海城市第三中学数学教师。1981年生孩子出了医疗事故,双胞胎死了一个,82年生下第二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没给手续。丈夫是国企工人,也遭到被开除留用一年的处分。自谋生路30年,现在没有退休金,啥都没有,只能靠吃低保。低保原先每月124元,涨到175元,现在是250元。
我是老上访户,上访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工作的问题,档案都被毁了,没办退休,没有任何手续。不要求补偿,只要求找回档案,按同等待遇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我女儿89年7月19日在家里被他杀,死时仅9岁,公安毁了现场血迹指纹,案子一直没破,我还有证物在。要求立案,杀人偿命。三是93年4月11日,我做生意挣得的69万7千400元存款被盗,案子一直没破,钱没了,我还被拘留了一个月。要求按银行储蓄还本付息给我。
因为上面这三件事,我从94年开始上访,到现在什么都没解决。95年10月在北京玉蜓宾馆被公安殴打,肋骨断了两根,手指头骨折。从北京回到家,正常情况下只需要6个半小时,那天在路上被拉了23个小时,我就被打了23个小时。他们对我拳打脚踢,满身是伤,旅游鞋都被打烂了。他们在车上一边打我一边说:“看你还告不告!”打得满脑袋是包,实在没招,把脑袋钻到座椅底下,用手护住头。手指骨就是为保脑袋给踹伤的。
我一共被拘留了三次,都是在“两会”期间。但我还是把自己当共产党员,我(认为自己)还有党籍,没做过任何一次违规上访。
2008年8月11日,当时什么手续都没有,我被人拉着就给扔进了“马三家”。在马三家,我没挨打,主要是超体力劳动。一个人照管8台机器。8台机器平时两个人都照顾不过来的。工作时间是早5:15起床,早饭后5:50上机台,中午11:30吃饭,有时候休息一会,多数时间不休息得马上干活,晚饭5点,吃完马上又干活,正常不加班情况下是到9点收工,有加班就得干到11点。遇上教养院任务大了,就得加班。工资是每个月10元,前3个月不给,后3个月也不给。从2008年8月11日,到2009年6月3日,我被劳教9个月中,只领了3个10块。这30块钱还给七折八扣的扣没了。拖布、暖壶……所有东西全得学员自己买,得从家里送钱去。我进去时带有500多元,家里共送了2200元钱。干活腰扭了,有病了,所有费用自己掏,他们不给。
我的工作主要是缝裤门,荷包盖,扎肩缝,肩条,袖条,袖头,底摆,夹扣纽,配片等,就是干这些活。这些衣服都是军用品,消防品。每天都有定额,完不成会挨打。我没挨打的原因是完成了定额。为完成这些定额,整天都得小跑着干活,腿肿胖得变了样,拉肚子,高血压,但看病归看病,定额照样得完成。看病时的检查费、车费、药费全是自己出。看病不是当天批,得提前几天申请,得先把活赶出来,看完病后,回来还得把拉下的活给干完了。
第二份证词
王玉萍,女,51岁,辽宁省锦州市文政副食品商场原职工。
我因为上访挨过毒打。那是03年还是04年,胡锦涛上台的那年,我组织上访人维护宪法,组织游行,向北京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不批准,也不让走。一群穿职业装、黑色衣服的人,就在治安总队门口打我。治安总队不管。那次以后,再也不敢去治安总队申请游行了。他们踢我的小便,后面一下打在后脑上,我就昏过去了。又被用矿泉水浇醒了。信访局长骂我,说:“打她的头,不打脸。让你超前,带人游行,玩阴的。不是脑子好使吗,就打她的头,把她打傻了。”又说:“还游行呢,什么宪法保护你?”喊:“让她跪下!”我就是不跪,说什么也不跪。我躺在地上,他们就拽我的头发。那时我的头发有这么长,到腰上。他们就拽我头发,头上一大片被拽成白色了。踢我的腿,我身上都被打成黑色的了,左边半个身子,从耳根到小腿,成紫黑色的了。右边打的胸(没打其它地方)。我昏迷过去了,尿被打出来,遍地是尿,身上有尿骚。人都有尊严,可他们把我打得搁地上躺着,满身连尿带水的,大冷天,把我搁风道上,两边窗户开着,把我搁地上躺了一宿。
2008年8月25号,我(因患子宫肌瘤)正在住院,病危,准备输血手术,锦州市古塔区兴业派出所所长刘卓等却将我从医院里直接押进了拘留所,10天后送到辽宁省马三家女子教养院,劳教了18个月。当时什么手续都没给我。在拘留所十天,我满身是血,大热天,8天没喝水,10天没洗澡,头发在背后结成了大血饼,只穿了条短裤,从耳根到脚跟,全身上下到处是血,臭得人没法走近我。
进拘留所里,开始7天没吃东西,到第8天,一个骂我骂得很凶的女警,从摄像头看不到的死角,从衣服里掏出点吃的,一点牛奶和面包,递给了我,说“不想死,就吃了。”我很感谢这位女警!
还有个所长,从窗户外面喊“老大姐,你把被子掀开,让我看看。”我掀开被子,只穿条短裤,身上全是血,从头到脚。他又说“这样吧,我给你一碗大米粥,你吃了。”他的意思是,对你这么残忍,你能挺过来就挺过来,挺不过来,就从死里整你了。
到第9天,把我拉出去,拉到医院去。我根本起来不了,那人捂着鼻子扶我起来。医生说:“你上个什么访,小命都没了。”我脸上手上全是血,他就拿温水给我冲了冲。
所长又把我送到拘留所。第二天把我扶起来,没穿警服的,一边骂“操你妈!谁叫你跟政府作对!”把我往马三家送。说“我用自己的钱,给你买条裤子。”他就给我买了裤子、卫生巾。马三家不要我,进来一个人,说要交6万块钱,说放我出去,还要给他们6万块钱。这个钱到底是谁出?
马三家几天几夜讲不完,太恐怖了!我说给我救治,他们说:“你家里不给钱,你还想救治?”要我晚上打电话回家。我儿子送了两次钱,说不够。我丈夫把房给卖了(他父母的遗产),把钱给我送到医院了。送了多少钱我丈夫不让说,有监控为证,那么一摞。他说要是说了送进多少钱,会有危险。第四医院,不给做。弄一个实习生,也没人给我洗,没给我消毒,没打麻药,那剪骨头的声音,我今天还记得。都以为我活不了的。做完手术,看我眼睛还睁着,没死,他们想不到我的命这么大。都以为要死,就是没死。
手术后我手还肿着,所长就要我给他洗旅游鞋,白鞋。平时我能洗,可手还肿着,怎么洗呀?就是要我洗。开始些时让我做轻活。几个月后就是高强度劳动。每天的定额是880条棉裤,主要是扎线,检查,一天得工作20个小时,做不出来就挨电棍。完成定额的工资是每月5元钱,还要扣掉3元。
我被劳教了18个月,后来信访局长当面向我赔礼道歉,说是误会,给了5万块钱,赔了1万,退休金给涨了20元。要我不要对外讲,我儿子还在那里,讲了会对儿子不利。
我以前是高职,获得过辽宁省商业创新第一,可我的退休金只有1200元,我那里平均退休金是1500到1600,我最低。我要求:
一,把我们企业虚构的人数,套取国家资金的事给查出来。
二,按职务职称,重新办理退休。
三,要求废除劳教。
四,2002年3月5号停发工资,失业了,到退休之前,2002到2006年,要求补发工资。
(注:上述两份证词均有当事人写的文字材料,且有当事人签字为据,她们愿为其所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听取两位女士控诉的还有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周世锋主任和七位律师。)
写在后面的话
听完两位受害人的控诉后,心情格外压抑和沉重,一个问题在心中缠绕: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辽宁省地方政府官员要如此残酷地对待两位上访的女人?显而易见的答案是,将维稳与官员升降捆绑在一起的所谓一票否决式维稳制度,和将上访等同于破坏稳定的荒谬的信访考评体制,使得辽宁地方官员把两位上访女公民视为威胁到自己权力地位的敌人,为了阻止上访,不择手段。
隐藏在后面的制度性因素则在于,地方官员的权力地位掌握在北京领导手中,而不是由地方选民用选票决定,也不受法律约束,这使得官员根本不在乎是否与本地民众为敌,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只要北京的领导们需要和喜欢,不论多么罪恶凶残的事情都敢做,做了也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责任。
而更深刻的原因则在于,维护一党执政地位需要政治稳定,上访,不服地方政府的管治,都被视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一个企图永远执政的党,会把一切不服从其管制的民众视为对其执政地位的威胁,是民众痛苦的总根源。
把石俊梅和王玉萍两位女士遭到野蛮殴打和非法劳教的证词公开发表出来,正如王玉萍女士所说,是为了“在我的身后,再不会有姐妹受我这么多的痛苦。”
2013年5月30日
via 看中国 http://b5.secretchina.com/news/13/06/12/500682.html?杜导斌:“马三家”罪恶的两份证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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