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与刘志军(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3年09月10日讯】将择期开庭审理的丁书苗案,不仅因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更因她实际上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钱奴”,是为刘志军作嫁衣裳,而引人关注。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刘志军为谁作嫁衣裳?
刘志军案似乎以判死缓结案了,但在审刘志军案时,被中共高层有意掩盖的严重罪行,在丁书苗案中又显现出来,从丁书苗案中重构刘志军案,就可发现审刘志军案存在着非常明显的漏罪审理。
丁书苗涉案罪名为非法经营和行贿。对于一个识字不多的妇女,虽然涉案金额高达1788亿余元。但案情并不复杂。说到底,她不过是一个被刘志军摆在台面上的一个傀儡而已。一个为刘志军作嫁衣裳的钱奴。
丁书苗为刘志军非法经营
与丁书苗案有关联的一个案子是其女侯军霞案,侯军霞因帮其母丁书苗参与9个铁路项目的运作,所涉非法经营额达367亿。据说,丁书苗已承认其女的367亿非法经营额的罪责应由她负,也就是说,丁书苗的涉案金额已超过2千亿元。获利超40亿元。从丁书苗犯罪情节来看,她能得到这一切,其幕后的操控人就是刘志军。
没有刘志军,丁书苗不可能在铁路运营项目中上下其手、左右招标投标。丁书苗再大的能耐也不可能获利超40亿元。这40亿元的巨资,表面上是属于丁书苗的,实际的使用权掌握在刘志军手里。刘志军需要用时,可以随时提取。刘志军落马后曾供述,他全力帮助丁书苗做大做强,就是要把丁的企业打造成自己仕途的经济基础,让丁书苗在他需要时,到处奔走,用钱铺路,大把花钱,满足其私欲。
在刘志军案中,刘志军因通过丁书苗动用了两笔共4900万元为刘志军办事而定为受贿罪。
一笔是,2008年初至2009年,刘志军因时任铁道部政治部主任的何洪达被中央纪委审查,担心收受何洪达10万美元的罪行暴露,指使丁书苗疏通关系为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丁书苗找到无业人员刘某等人帮忙,并先后支付4400万元。丁书苗后将花钱及办事未果的情况告知刘志军。
另一笔是,2008年至2010年,刘志军为给自己职务调整创造条件,指使丁书苗疏通关系。丁书苗找到谎称可办理此事的北京一家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帮忙。告知刘志军后,丁书苗支付于某500万元,最终未成功。
就这两项共4900万元,中共的检方就把刘志军操控丁书苗获利超40亿元的关系切割了。实际上,中共的检方在办案和起诉中,犯了包庇刘志军罪。
那为什么中共的检方要犯包庇刘志军罪呢?因为刘志军案牵涉到中共高层罪犯。如果不包庇刘志军,就会在中共高层引发又一场激斗。
丁书苗所获巨款准备向谁行贿?
刘志军令丁书苗动用其款为刘办事,得款之人,无业人员刘某和某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并不是有那种自己有能力能帮刘志军办成事的人,而是他们的或真或假的后台老板有能力帮刘志军办成事,所以,虽然进贡了5千万元,事没办成,钱也可不退,身为部级官员的刘志军既不敢吭声,也不敢要回进贡款。可想他们的后台老板的官阶远大于刘志军。
5千万元对于可随便动用40亿元巨款的刘志军只是个小数目。官瘾很大的刘志军还打算花20亿元巨款买个副总理,至少是一个国务委员当当。他为什么有这么个打算呢?只因他在中共高层有两个可供他利用人。
一个是江泽民,胡锦涛在台上时,江泽民以太上皇自居,没骨气的胡锦涛有时任由江泽民摆布,中共高层卖官在江泽民当政时,达到了高峰,找江泽民买官,3千万元是起步价。但是,刘志军这20亿不准备给江泽民,因为他手上有江泽民在专列上的淫乱录相,不怕江泽民不帮他说话。
他这20亿准备给的是中共现任常委,上届副总理张德江。中共高层官场皆知刘志军拟花20个亿买副总理职位,而传说答应他的人正是当时分管交通的副总理张德江。后者几乎公开地表态,愿意推荐“颇有改革魄力”的刘志军接手自己在国务院的空位。更有消息称:张还向刘保证“升任国务委员还是没有问题的”。
不难看出,刘志军贪占的巨款,一大部份是为中共江派的高官作嫁衣裳。正因为如此,所以江派插手刘志军案,使得判几次死刑都够格的刘志军判了死缓。而择期将开庭的丁书苗案,显示出,依靠刘志军非法经营获巨利的丁书苗,肥了自己的同时,也为刘志军作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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