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2, 2013

北京人权论坛 避人权谈环境

【看中国2013年09月13日讯】中国官方举办的第六届北京人权论坛星期四在北京举行。官方发布的消息说,本次北京人权论坛的主题是“建设可持续的人权发展环境”。有人权工作者批评说,中国政府在涉及人权问题时总是避开人权本身,而强调其他附属问题,是一种避重就轻的诡辩。


VOICE有中国官方的人权研究会和人权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的北京人权论坛从2008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今年是第六届。官方新华社报道说,本次北京人权论坛的主题是“建设可持续的人权发展环境”。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会上表示,每个国家加强人权建设的具体环境不同,必须在各自的基础上寻找自己的人权发展可持续之路。中国人权发展基金负责人黄孟复在发言时强调,“中国梦”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美好愿景。中国创造性地将人权的普遍性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走出了符合中国的人权发展道路,使得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蔡明照在开幕式上致辞,对“人权发展环境”进行了解说,并顾了过去一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成绩,介绍了交通、通信和文化建设进展,认为中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四川成都六四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表示,中国官方的这些有关人权的说法,是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人权问题的实质。


“官方对于人权状况和人权发展所谈的问题,是一谈及人权问题就顾左右而言他。实际上,经济状况和保护人权并没有必然联系。官方采取这种方法来推卸在人权方面的诸多问题,掩盖现实状况,本身就不利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旅居美国的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认为,所谓国情特殊和中国特色人权,实际上是中国官方的一种诡辩,


“人权的提出,本身是政治性而不是经济性的。中共的人权会议主要有两点,一个是缓解国内外的压力,第二通过人权会,弯曲人权,遮掩人权问题,用一些不相关的内容来代替人权本身。”


中国是联合国人权公约的缔约国,人权公约第五条规定,任何国家不得对公约所承认的任何权利和自由加以范围更广的限制。刘青表示,中共建政之后,曾经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的口号,吸引大批中国人参加推翻民国政府的夺权斗争,但在建政之后,却大力镇压民众的任何要求民主自由人权的活动。


“在没有夺取政权之前,大谈民主人权自由,一旦夺取了政权,立即就对民主人权自由进行镇压。这个政权把权力和维持权力放在第一位,他们是不可能改变的。”


在四川的黄琦认为,最近三十年来,中国人权状况有所进步,但要谈人权发展和进步,就必须正视目前仍然存在的各种问题,否则人权进步就无从谈起。


“在中国大陆,有问题的是普通民众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的权利,少数民族朋友们的权利,还有就是信仰的权利,包括法轮功和基督教信徒。必须按照宪法落实基本那些规定,才能真正促进人权进步。”

黄先生指出,目前中国人权仍然存在很多需要继续改善的地方,尤其是官方对各种异议声音和民间活动的打压,对言论自由和普通民众基本权利的侵害,都必须进行全面检讨,才有可能做到真正的以民为本和促成中国的人权进步。

在美国的刘青认为,最近一年来,中国的人权状况出现了明显的倒退,这些是不能以人权环境和经济建设为借口就能回避得了的。


“中共这种做法是一贯做法,就是混淆概念,用诡辩的方法,把内涵偷偷转换。在人权问题上如此,其他很多问题上也都是如此。”


刘先生也认为,在中共专制制度下,人权进步永远被放在共产党执政权和集团利益之下,因此中国共产党不可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基本人权。他介绍说,联合国人权公约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并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第二款规定,所有人民可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这种权利。而现今中国大陆数以百万计的强拆房屋、强征土地,正是对当局对人民这些基本人权的粗暴践踏,不可避免地引起民众不断的群体性抗争。







via 看中国 - 全部文章 http://feedproxy.google.com/~r/kanzhongguo/www/~3/J4nlO_q6lK4/512494.html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