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
【看中国2013年10月18日讯】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自今年8月8日起就与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警方对他的拘押已经远远超出了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他的两名律师隋穆青和蔺其磊多次前往广州天河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但每次都被拒之门外。家人、朋友因此担心郭飞雄可能遭受了酷刑对待。
10月15日,两名辩护律师意外地在检察院获知郭飞雄已经于9月11日被正式批准逮捕,但律师和家人始终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法律文书。
隋穆青:检察院是这样告诉我们的(郭飞雄已经于9月11日被正式批捕),但是,我们没有见到书面的东西。本来这个消息应该是警方来告诉我们的。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从程序上说没有问题,但警方必须及时通知家人或者辩护律师。警方没有通知,而且坚决不让律师会见,这些明显是违法的,因为像这种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罪),我们不需要警方同意,就可以直接会见。但看守所坚决不许会见。
拒绝会见是对职业律师与当事人权利的双重侵犯
法广:目前他已经被正式逮捕,律师现在可以做些什么呢?
隋穆青:我们需要的就是会见,(以便)了解相关情况。但他们不允许。此前,我们已经在天河法院起诉公安局和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做法,但是天河法院借口说:这不是行政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是刑事司法行为,因此裁定不受理我们的诉讼。我们已经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另一方面我们也通过检察院来控告。如果这些都行不通的话,我此前已经说过,我们要申请游行示威。
法广:游行示威只是为郭飞雄争取合法的会见权么?
隋穆青:主要是为我们律师的会见权利。因为这种做法不仅侵害了职业律师的会见权,也侵害了当事人及时得到律师的法律帮助的权利。这种拒绝是一种双重的侵犯: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也侵犯了律师的权利。
拒绝会见可能因警方对他采取了酷刑手段
法广:最近一段时间,国内有不少维权活动人士被捕,但郭飞雄是目前唯一一位没有被允许与律师见面的人。您认为其中理由是什么?
隋穆青:我觉得可能有以下几个因素。首先郭飞雄性子比较刚烈,轻易也不会配合警方的这些非法举动,那么,很可能警方对他采取了酷刑手段,他过去已经多次遭受酷刑,而且,很有可能他人受伤了,警方没法让他见人。
另外,其实,公安局一直把他当作非常重要的一个—怎么说呢,类似敌人罢,可能想加大对他的刑事处罚,我觉得,说不定会变更他的罪名,比如(改成)类似“煽动颠覆”等。因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轻罪,最高刑期也就是5年。警方到目前为止一直不让他见律师,这很不寻常。
当然,今年这一波打压异见分子—像许志永、王功权等人,他们大部分人都被冠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这好像是今年高层比较喜欢的罪名。这个罪名比较容易入罪,而且没有什么政治色彩,外表看这不是政治犯罪。中国政府一直对外声称没有政治犯,所以用这样比较中性的、甚至在道德上一些污名化的罪名—因为,一般来说,“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通常是社会流氓所为,现在把他们用在异见分子身上,对当局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策略,既可以判刑,又在道德上加以矮化,对于国外人权机构又可以有一个比较好的托辞。
对郭飞雄的境况十分担忧
法广:目前公民社会的声援活动如何?
隋穆青:胡平先生此前在海外发起了一个公民呼吁,有很多人签名;后来在“十一”前后,又有郭飞雄在国内的朋友和其他一些维权人士发起了“公民观察团”,他们已经几次发表声明;还有一个法律后援团,成立得很早,可能在郭飞雄被宣布刑事拘留后两三天就已经成立。
法广:这个法律后援团能发挥什么作用呢?
隋穆青:一方面引起社会关注,及时披露一些相关信息,表明一些态度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代表了社会上的部分声音,这当然对当局会有一定的舆论压力。
当然,法律后援团会在具体的法律方面,比如说技术、道义、甚至可能在个别资金上,对我们这些辩护律师有些更实质性的帮助。
法广:法律后援团主要是为郭飞雄而成立,是否也会扩大到其他人?
隋穆青:这只是郭飞雄的法律后援团,有一百多位律师参与,比较庞大,这在以往很少见。
隋穆青律师对郭飞雄的境况十分担忧,他说:“我们希望郭飞雄的案子能够多多引起国际和国内的关注,因为警方其实是把郭飞雄和许志永定位为中国民间反对派的两大类似领袖的人物,所以对他格外‘关照’。我很担心他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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