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2, 2014

毛泽东: 我明天就结婚,谁管得着!

【看中国2014年01月03日讯】(1)要人治,不要法治


毛泽东1958年8月24日在北戴河发表谈话,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个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


其时,刘少奇也说:“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看来实际上靠人,法律只能做办事参考。党的决议就是法。”(于一夫:《“以党治国”面面观》,《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


在毛泽东表态“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之后,以彭真为组长的中央政法小组很快写了一个《关于人民公社化后政法工作一些问题向主席、中央的报告》,明确提出:“刑法、民法、诉讼法已经没有必要制定”,遂使从1954年开始的法制建设进程骤然中断。


在毛泽东根深蒂固“要人治,不要法治”的理念的钳制下,中国高层长期固步“以党治国”的邪道。早在1955年7月间,刘少奇就在北戴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指示说:“我们的法律是要保护人民去同敌人斗争,而不能约束革命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条法律束缚了我们自己的手足,就要考虑废除这条法律。”1955年9月19日,罗瑞卿(时任公安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讲话中说:“公安、检察、法院都是党的工具,是党的保卫社会主义建设、镇压敌人的工具,这点必须明确。但是在宪法上又规定了‘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所以,关于检察院和法院在对内和对外的讲法上要分开。当然,如果有些检察院、法院的同志以法律上的规定来对抗党的领导,那就错了。凡是对这点认识上有偏差的,必须纠正。”1958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就召开第四次全国检察会议向中央写的报告中强调:“检察机关必须完全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做党的驯服工具。必须听党的话,党叫做什么就坚决做什么;党不允许做的事情,就一定不要做。”


点评:“要人治,不要法治”,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长期蛊害党心民心军心,至今尚未完全挣脱这个罪恶的羁绊。难怪时至今日,中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在许多情况下徒有形式,沦为废纸。“中国的法律是图画,挂起来也很美丽,可堵外国人的嘴,可哄中国人的眼。”此类网言,不无道理。


不得不说的是刘少奇,他为制造毛神功勋卓著,并且极力鼓吹“要人治,不要法治”歪理邪说,到头来,被自己所造之神活活整死。本来觉得可悲可哀可惨可怜,现在觉得,他不足同情,被整死活该!刘少奇是面镜子,当吹鼓手、巴儿狗绝无好下场。尤其让人鄙视和恶心的是,刘少奇遗孀王光美2006年去世前,居然率家人与毛泽东的后人回湖南家乡,畅叙毛刘“两家情”,共贺毛刘“两家欢”。何其贱哉!


(2)把鲁迅关进牢里


1957年7月7日晚,毛泽东在上海同三十六位知识界人土围桌闲话,罗稷南问毛:“要是鲁迅今天还活着,他会怎么样?”这时正是反右派斗争白热化的高潮之中,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意思显然是问:要是鲁迅今天还活着,你会不会把他打成右派分子?毛泽东回答说:“要么被关在牢里继续写他的,要么一句话也不说。”(周海婴:《鲁迅与我七十年》;参加毛会见的著名作家和影星、作家黄宗英女士(赵丹夫人),2002年7月4日专门撰文作证,毛的确说了此话。黄宗英:《我亲聆毛泽东罗稷南对话》,《炎黄春秋》杂志2002年第12期;朱正:《1957:知识分子的解构与重组》,《随笔》,2008年第1期;张绪山:《毛泽东棋局中的鲁迅——从“假如鲁迅还活着”说起》,《炎黄春秋》2009年第6期)


点评:毛泽东打江山时期,曾极力吹捧鲁迅说:“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待到毛皇权在握江山坐牢之后,他就容不得任何异议和不同意见了,当然他不可能容忍鲁迅的“匕首投抢”。“推过磨杀驴吃”,是一切流氓骗子的惯用伎俩。什么“主将”、“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民族英雄”,只要你让“朕”不顺眼,不顺耳,一概翻脸不认人,关无情,杀无赦。在现代知识分子中,鲁迅是最受民众尊祟、最受共产党尊祟的一人,假如他活着,也难逃厄运,其他知识分子就不用说了。1957年反右运动,全国80万知识分子被戴上帽子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并株连290万人(朱正:《1957年的夏季》,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1998年5月版),如此反人类,归根结底都是毛皇帝的“阳谋”之罪孽!


(3)就想当“山大王”


1927年中共“八七会议”后,主持中央工作的瞿秋白找毛泽东谈话,问他是否愿去上海中央机关工作,毛泽东表示自己只想到农村去,“上山结交绿林朋友”。


1927年9月,秋收暴动失败,毛泽东决定率残部上井冈山,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师长余洒度坚决反对。余洒度质问毛:那不是想当“山大王”吗?毛的回答是:“当山大王就当山大王,历史上从来没有消灭过‘山大王’”!(王彬彬:《中共军队称名变迁史》,《钟山》杂志2013年第1期)


点评:当“山大王”,不过是走历代农民造反者的老路,并无创意。走这条路,其他人不敢想,毛却敢干。当土匪真的很好,无法无天,这符合毛的生性。


(4)我明天就结婚,谁管得着!


1938年秋,毛泽东要与江青结婚,延安议论纷纷,许多老同志都强烈反对。这些意见都集中到了张闻天那里。张闻天综合大家的意见,以个人名义给毛泽东写了一封比较婉转的信,大意是:你同贺子珍合不来,离婚,大家没有意见,再结婚也是应该的,但是否同江青结合,望你考虑。因江青在上海是演员,影响较大。这样做,对党对你,都不大好。毛泽东读罢勃然大怒,当场把信撕了,说:“我明天就结婚,谁管得着!”第二天就在供销社摆酒席两桌,张闻天自然不在宾客之列。(何方:《遵义会议后中共最高领导人不是毛泽东》,2011年1月12日人民网)


点评:典型的“色令智昏”,连总书记张闻天的良言婉劝,毛泽东都如此放肆暴怒,其“取而代之”野心暴露无余焉!一贯训导别人服从“党”、尊重群众意见的老毛,被女人的石榴裙罩住后,什么组织原则和纪律都可不屑一顾了。


(5)西安事变毛泽东主张除掉蒋介石


1936年12月12日发生西安事变,中华民国领袖蒋介石被张学良、杨虎城扣押。事变次日(12月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张闻天召开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依惯例由分工管军事和统战的毛泽东作报告。毛泽东提出了两条互有关联的主张:一是“我们应以西安为中心来领导全国,控制南京”;二是“除蒋”、“审蒋”(两天后毛泽东领衔的红军将领通电中公开提出“审蒋”)。张闻天在发言中表示了不同意见,主张“不采取与南京对立方针”,“尽量争取南京政府正统”,“把局部的抗日统一战线转到全国性的抗日统一战线”。


12月19日的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张闻天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西安事变及我们的任务的指示》,确定和阐明了和平解决事变的方针。会上张闻天批评了“审蒋”的意见,说“要求把蒋介石交人民公审的口号是不妥的”。(何方:《遵义会议后中共最高领导人不是毛泽东》,2011年1月12日人民网)


点评:只是由于长期遭到埋没和抹杀,至今论及西安事变的书籍以及文艺作品仍然不承认张闻天的主导作用,甚至忽视他的存在。特别荒诞的是,居然把和平解决西安的功劳胡套在毛泽东的头上。毛泽东被自己和别人神话以后,他便一切正确、永远正确、绝对正确,撒的尿都是甜的,放的屁都是香的。


(6)我是主张个人崇拜的


在1958年3月的中共中央成都会议上,毛泽东抛出了一系列“惊世骇俗”的主张个人独裁的经典语录:


“一个班必须崇拜班长,不崇拜不得了。”

“只要正确,不要推,不如我独裁;也开点会,不全是独裁就是。”

“你反对个人崇拜,反到天上去,无非想自己独裁。”

“说个人崇拜就是崇拜我。不崇拜我就崇拜他(指王明)。我看,崇拜我好一点。”

“没有个人崇拜怎么行?我是主张个人崇拜的。”


1970年12月,毛泽东与斯诺的谈话时说:“无所谓个人崇拜,倒是需要一点个人崇拜。(林蕴辉:《1958年毛泽东是怎样压制反对声音的》,2013年2月26日人民网)


点评:毛泽东口口声声要独裁,要别人对他崇拜,已经达到恬不知耻的程度。既然毛泽东如此热衷独裁,强调别人对他个人迷信,于是中共最高层的成员争相以吹捧老毛为能事,一个比一个逞能。其中,以柯庆施吆喝最邪乎:“相信毛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毛主席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这与邪教徒的妖言诈语有何区别?)诚如逄先知、金冲及主编的《毛泽东传》对此评论说:“党中央的一些最重要的领导人如此集中地颂扬毛泽东个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及至1960年代文革浩劫肇起,毛泽东的亲密战友林彪则把毛神化为世界人民心中的红太阳,世界革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的书“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毛主席是世界最大的天才”。


神化毛泽东,是毛泽东的“阳谋”,罪在毛泽东,但是,这也反证了中华民族的弱智、愚昧和悲哀。在历史行进到以文明为主旋律的时代,在任何一个追求自由、民主、法治的民族和国度里,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大救星”这种邪恶的怪胎。


(7)“让”人民监督


1942年在延安,毛泽东同黄炎培讨论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兴亡反复的周期率,后被称之为“窑洞对”。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时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点评:在毛“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这句话中,有一个极端关键的“让”字。民主应当理解为多数人的统治,是一种政治制度,而不是一种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一个“让”字,凸显毛把民主歪解为方法和手段。他压根儿就没有把民主视为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既然是“让”,即主动权悉在执政者的手上,他可以让,也可以不让;他想让就让,不想让也可以不让。


早在“窑洞对”之前的延安整风期间,毛就导演了一次“让”与“不让”的险恶剧。毛号召群众帮助共产党整风,1942年3月9日《解放日报》发表由胡乔木起草、毛修改的社论《裤子与教条》,要求教条主义者脱裤子割尾巴,说:“群众难道不是共产党的天然的和法定的监督者和审查者吗”?“天然的和法定的”监督和审查当然包括揭露问题、批评错误。王实味信以为真了,1942年3月13日和23日在《解放日报》副刊上发表了《野百合花》,揭露批评解放区的一些不良现象。毛泽东将这事情看得很严重,提到了谁在延安挂帅、当总司令的高度。毛说:“现在整风运动,已经发现了坏人,即‘托派’、‘日特’和‘国特’”“王实味称王称霸”“他(王实味)是总司令”。于是延安整风进入新的阶段。整个延安城到处都是“日特”、“国特”和“托派”。同志之间彼此揭发,互相攻击,侮辱、捆绑、抓人成风,无法无天,逼供信成为时髦。(张林冬:《延安新闻界的两个事件》,《炎黄春秋》2013年第6期)结果,王实味被捏造罪行,扣上“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帽子,1942年10月被开除党籍,批斗、关押,残酷折磨,最后由当时的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康生、副部长李京农代表中央下令,于1947年7月1日在山西兴县秘密处死。王实味是延安整风时期最大的最有代表性的冤案,1991年2月7日公安部发布决定,对王实味的“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结论予以纠正,“给予平反昭雪”。毛泽东在1962年1月30日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上还硬说:“王实味是个暗藏的国民党探子。在延安的时候,他写过一篇文章,题名《野百合花》,攻击革命,诬蔑共产党,后头把他抓起来,杀掉了。那是保安机关在行军中间,自己杀的,不是中央的决定。”(李维民:《档案中的王实味死因》,《炎黄春秋》2013年第6期)


1957年的反右运动,更是毛泽东的“让”与“不让”的所谓的“民主”最生动的演绎。2月27日毛在第十一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强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5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实行“开门整风”,恳求民主党派“大鸣大放”提意见。待到一些知识分子真的给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出批评意见之后,时隔仅仅10多天,毛的态度就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毛5月15日撰写了《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要求认清阶级斗争形势,注意右派的进攻。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同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这是为什么?》。从此,开始了大规模的反击右派斗争,所有“鸣放者”悉数被打成右派分子,实行残酷的专政。毛则将此自诩为“引蛇出洞”和“阳谋”。当时全国有知识分子500万(毛选第五卷406页),官方称打了55万右派,实际200多万人被打成右派,即2/5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1976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汇编的报告披露:“在整个反右运动中,有2013300余人被定为右派。有72700多人被捕,22100多人自杀,3500多人非正常死亡和失踪。


毛泽东的“让民主”,往往会对“直言”者大开杀戒,格杀勿论。这正是所谓的“延安整风运动”扩大化、“反右运动”扩大化,大批无辜的知识分子罹罪的根源。


主政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只有抛弃“为民做主”的皇权老路,“还政于民”,才能找到真正畅行无阻的民主新路。(参考资料:牧惠:《待觅的民主新路》,《同舟共进》2004年第1期)


(8)对人民呼来挥去


毛泽东说:“我们的中国人民、我们的广大干部,好呀!两千万人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是共产党当权,哪个党能办到?”——摘自任仲平:《守护人民政党的生命线——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1版)


能说这样的话,并得意扬,可谓恬不知耻之极了。任仲平文章说:“毛泽东赞叹缘由是因为:为缓解粮食压力、减少工资支出,上世纪60年代初全国精简职工近2000万,压缩城镇人口2600万、吃商品粮人数2800万,没有补偿,甚至不用动员,当事者竟几无怨言。”老夫是亲历那个时代的人,任仲平造谣!不是不用动员,不是无怨言,而是敢怒不敢言;更不是自愿,而是强迫,强行将户口和粮油关系从城里转到农村,那时人必须随户粮关系走,不去行吗?1959~1961年,因为毛发动大跃进造成三年大饥荒,全国饿死4200万人,但是,中国在这三年却对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古巴、蒙古几个“小兄弟”援助多达23.6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现在的2000多亿元)。在毛泽东的眼里,中国老百姓不过是小猫小狗,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甚至连畜牲都不如,死掉几千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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