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五年中,原南昌市侨友谊公司干部梁美华女士被冤狱酷刑折磨近十年。然而,二零一三年从江西女子监狱回到家后,同年十一月十八日,梁美华女士再次遭南昌市广润门派出所警察绑架,近日面临南昌市西湖法院非法庭审。
据明慧网报导,梁美华女士今年六十五岁,原是江西省南昌侨友谊公司干部,她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严重的类风湿、心脏病等疾病,每月治病的药费较高,由于长期患病,造成身体精神极度虚弱,于一九九四年病退。
一九九六年六月,梁美华女士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身体健康、精神愉悦,思想得到净化和升华。大法使她这个已濒临死亡的生命,重现生机,修炼一个月后,她再也没有去过医院看病,也没有向单位报销过一分钱药费。
十年关押迫害 身心遭极度摧残
在中共对法轮功 的十四年的迫害中,梁美华女士被非法关押近十年,历经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的种种酷刑折磨,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身心上受到了极度的摧残,家人也经受了撕心裂肺的痛苦。
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左右,当时五十三岁的梁美华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梁美华因要求无罪释放而绝食,被警察大队长王俊征双手铐在铁床架上,双脚用绳子捆紧、拉直,紧紧的固定绑在床架上;然后进行插管灌食,每天摧残三次,每次还强收手续费十元,日夜不停的折磨,导致梁美华手、脚发紫、发麻。她指出这是残害生命时,灌食的警医徐校良说:死了,就像狗一样拖出去。
江西省女子监狱第一次迫害五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东湖公安分局的警察再次劫持梁美华。在看守所被迫害数月后,梁美华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近五年的时间里,她不得不参加紧张奴工劳动,她因此被迫害得吐血。刑事犯洪娇更是对她随意侮辱、打骂,逼她每天早上六点三十分罚站,一直站到晚上半夜十二点。当梁美华指出“这是体罚虐待,违反《监狱法》,你们无权体罚我,我不站”时,刑事犯人就对她大叫大骂,连扯带踢,有时手臂被抓出血迹,衣服也被扯破。
因长期站立,梁美华双脚背肿得像面包、皮肤黑紫,鞋子也无法穿进去;小腿肿得和大腿一般粗,皮肤肿胀的透亮。有一次因脚肿站立不稳,深夜洗澡时,摔倒在厕所,不久就连续大口吐血。
二零零七年夏天,梁美华被关进小号。狭小的号子里,便池紧挨床头,臭味难当。里面蜘蛛成串,蚊子成群,屋顶一个大灯泡当头照着,刺人眼目。一直折磨到迫害期满回家那天,梁美华才从小号出来。
江西省女子监狱第二次非法关押三年
二零一零年六月,西湖区法院非法将梁美华枉判三年刑期,又一次将她劫持到省女子监狱。寒冷的冬天,北风刺骨,警察将折磨她的地点从活动室改在毫无遮拦的走廊里,强制她 “看书”、“写体会”、“走队列”。她严正指出,那些录像是造假,并抱着善心书写有关大法真相的文章 ,阐明法轮大法是正法。有一次,她被通宵达旦地折磨,一分钟的觉都没睡上。
在难熬的体罚时间里,不准闭眼、不准打瞌睡;稍一闭眼,就会招来值班犯人的厉声喝斥。有一次深夜,因过于困顿,多闭了几下眼睛,马上被坐在她身边盯着她的犯人宋茹莎猛打二拳。宋某还多次脱下脚上又脏又臭的袜子强行塞进梁美华的嘴里,不准她说“法轮大法好”。
由于长期遭受迫害,梁美华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有几次坐在木凳上就失去知觉,摔倒在地上。因长期严重缺乏睡眠,眼睛极度疲劳,双目充血,除眼球是黑的、其余眼部全是血红色,视力模糊。还出现血压偏高、头晕、吐血等情况。在这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还被逼完成超体力的劳动。有些良心未泯的服刑人员,偷偷的流下同情的泪水。
江西女子监狱除了经常性的体罚虐待外,还多次实施恐怖的“攻坚”,对梁美华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和迫害。女子监狱无论采取什么残忍手段,变换什么迷惑人的方式,都没有达到“转化”梁美华的目的。
就在梁美华出狱的前三天,监狱警察还阴险地欺骗她:“你别想回家,三十日送你去劳教所。”梁美华正色回答道:“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会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
梁美华再遭绑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梁美华再次被绑架,在送往医院的体检中,被查出肺部有问题 ,看守所拒收,当即被“保外”释放回家。然而,广润门派出所的相关责任人却一意孤行,伪造“证人”及“证据”,将梁美华的所谓“材料”送达检察院进行非法起诉,将于近日非法庭审。梁美华的家人已聘请正义 律师,将出庭为她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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