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2014年 9月23日,维族知识份子伊力哈木被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一名知识份子王力 雄同日写道:“2014年9月23日,当局制造了一位维吾尔的曼德拉”。
伊力哈木在中国 内外一直有温和知识份子的名声,如果没有亲自听过他的谈论,看过他的文章 ,仅从社交网络大量的评语就可看出。他批评北京的新疆政策,批评得很温和,他希望北京能够把新疆治理得更好,落实其制定的少数民族政策。他这样希望是因为他深信自己说过的一句话:“维吾尔人的前途在中国”。
伊力哈木说过:“如果一定要坐牢,那么我会呆在中国的监狱里,出狱以后我还是会在中国寻找维吾尔人的前途。如果我死了我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将我安葬在我的故乡,这一点幸福对我而言已经足够了”。不幸的是,今天中国当局以分裂国家的罪名判处他无期徒刑。他的预感成真;但在他说的这些多少具有先见性也略微悲伤的句子里,仍然可以感觉到他对土地的挚爱,他对维吾尔人的命运和这块土地上的其他中国人的命运是连在一起的坚信不疑。
当初伊力哈木被新疆警方从他在北京的大学校园抓走时,能从网上感到的是不解和惊讶。他批评过新疆地方当局的政策造成维汉隔阂严重,他说过,维吾尔人是一个有梦想、有历史 、有信仰、有文化、群体意识很强的民族,当局应该帮助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成功,采用使一个民族失败的管理方式只会适得其反。他说过维族人有一种挫败感。但他也认为,虽然形势严峻,只要北京下决心调整政策,新疆问题 仍有望解决。他说这些,出发点都是让大家和平繁荣地生活在一起。这一切,怎么能够构成罪名?等到新疆当局跑到北京抓人时,人们意识到问题严重。对于今天的判决结果,有不少人发出愤怒和质问。
律师刘晓原谈到一审判决结果时说,判决结果,既在预料之中,又在预料之外。“新疆警方把人从北京抓走,在乌鲁木齐侦查起诉审判,怎么可能从轻判?预料之外的是,被指控是言论、文章,就被重判无期徒刑”。显然,当局指控伊力哈木的仍然是他的言论,他发表的文章,走的仍然是因言治罪的老路子。
杜导斌在推特上写道:“读凤凰网上报导的伊力哈木的案子,什么隐含,什么勾连,这全是证据不充足的用语,缺乏说服力。这样硬判,无异于扩大民族裂痕。‘隐含’一语,让人联想起文化革命中的‘含沙射影罪’”。
“法院本应是维护正义 保护善良的地方,可现在太多的判决,给人的感觉却是肆意践踏正义,惩罚良善,保护邪恶。判决公布后,只会激发起愤慨。这样的法院,这样的司法,这样的所谓法治,其实是兽治——有人借判决发泄兽性”。
还有的网民认为:“判伊力哈木无期徒刑,实际上是宣判汉维民族和解的死刑!幕后拍板的强硬狠角儿,有纳粹头目消灭犹太人‘最后方案’的决绝和狠毒,有批杀张志新,林昭的凶残和愚顽!历史必将彰显正义。有良知的觉醒汉人与维人同悲痛共愤怒!”
像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那样还嫌判得不够重的,极少。吴法天在新浪微博说:“像他这样明目张胆地散布分裂思想,煽动民族仇恨,鼓吹‘新疆独立’,从事分裂活动还不能定罪,这国家得乱成什么样?有多少无辜的人会死在分裂主义刀下?我只想说,无期徒刑判得太轻了!”吴法天招来许多嘲弄和责骂。有个网民说,“他这是在用屁股思维”。
即使在中国新疆网官方微博上,的确有不少附和的声音,但都是一言两语,口号式的,笔调如出一辙。更吸引读者的是同一网面上的大胆疑问。王二注册不了写道:“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我也是新疆的汉族人。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伊力哈木策划过什么,难道真的就凭政府的言论就能相信吗?以前也曾上过几回维吾尔在线,虽然上面言论激烈,但都有双方的底线”。
痴情想去做农夫认为:“真正的法治国家,是没有思想犯罪的,这和新疆局势有什么关系?宪法规定不是有言论自由吗?”他还问道:“ 这是什么法?一个教书的就把国家分裂了,也太不自信了嘛!看看苏格兰公投,照党国的做法,那些人岂不是要统统抓起来枪毙!”
章穆人说:“和秦桧杀岳飞莫须有的措辞一个样,泱泱中华什么样的人都有继承者”。残破的煎饼说:”如果中国不希望看到新疆维吾尔人落入极端分子之手的话,就应该允许像伊力哈木?土赫提这样的知识份子发表不同意见,而不是把他们关进监狱”。
欧盟得知消息后立即发表声明,谴责中国当局对伊力哈木判刑完全没有理由,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大赦国际 形容这从判决是对司法的侮辱。
一些分析人士预言 ,对温和的伊力哈木判处无期徒刑,意味着北京对新疆会采取更加高压、更加酷烈的打压。这正是伊力哈木所担心和所不愿看到的:“高压持久下去,最后只能导致整个民族形成一种抗争文化。”
责任编辑:李金本
本文标签:党, 刘晓, 吴法天, 宪法, 张志新, 律师, 政府, 政治, 林昭, 法国, 法媒, 法治, 自由, 言论自由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Y3qKlZ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