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7, 2014

律师合法会见被非法抓进看守所











余文生成功会见了已经非常虚弱的当事人。(网络图片


大陆余文生在合理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的学员时,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网络图片)


余文生在合理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 学员时,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网络图片)


大陆律师 余文生在合理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网络图片)


大陆律师余文生在合理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网络图片)


继8月份,黑龙江牡丹江非法扣押王宇等三名律师数小时之后,17日,大陆律师余文生在合理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经过余文生的坚持和大陆网友的关注,余文生成功会见了已经非常虚弱的当事人。


17日下午3点多,山东律师张凯在网路上发消息说,余文生律师在要求会见时被牡丹江看守所的门卫抓进看守所。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张凯律师:〝本来说上午可以会见,上午到了却不让会见,下午打电话还是不让会见,说是后天会见,余律师不同意,于是余律师要求进去会见,门卫不让进,就发生拉拽,后来余律师大喊,看守所出来人,把余律师拉进去了,现场就是这个情况。现在余律师的电话打不通,看守所电话不接,不知道什么情况。〞




大陆律师余文生在合理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网络图片)



大陆律师余文生在合理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网络图片)



大陆律师余文生在合理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网络图片)



大陆律师余文生在合理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网络图片)




记者也多次拨打余文生律师的电话,但是无法联系。记者也拨打了看守所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


在经过3个多小时的焦急等待,余文生律师终于从看守所内出来,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他说:〝我是前天到牡丹江的,昨天我和张维玉律师、张凯律师要求分别会见我们各自的当事人,他们(看守所)一直不让我们会见,他们当时跟张维玉和张凯律师说,后天也就是明天可以会见,说我的当事人再安排。


昨天我们到检察院和公安局各部门进行控告,今天,我们又去了阳明区检查院批捕地区,查到了是华电分局分管这案子,找到他们刑侦局副局长,他当时同意了我们会见,可是今天来了,上午去了等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让会见,下午去了又不让会见,说是要等到后天,实际上他们已经违法了。〞


据了解,因为还有其他案子要办,余文生律师会在晚上离开牡丹江,为了维护律师的会见权,他决定硬闯。


余文生律师:〝我看不行,我只有往看守所里闯了,当时他们不让我进去,拉扯我,后来把我带进去之后,开始还对我进行所谓的批评教育,但是我坚持会见,后来还是答应让我会见了。〞


余律师透露,他的当事人叫张丽,是8月12日在家中带走的,当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对张丽家进行了抄家,并且带走了张丽。为了抗议中共当局的非法关押,维护自己的信仰权利,张丽在看守所内一直绝食抗争。


〝现在当事人的情况相当不好,人是被扶着出来的,走路都不能走了,坐在椅子上都不能正常坐,说话相当弱,情况很不好。我认为当事人现在的情况不益于继续呆在看守所了,应该接受住院治疗。因为批捕申请已经到了阳明区检查院了,我们已经向检察院提交了不批捕申请。〞余文生律师透露。


余文生表示,到了本周五,张丽的批捕期限就到了,看看当局的决定是什么,之后他们再做决定。


中共迫害法轮功 没有依据


尽管中共迫害法轮功已长达15年,中国 现行法律 中并没有关于法轮功就是邪教 组织的法律设定和法定解释,而刑事法律中确有法律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基本原则。


河南省润洛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宏洛于2009年2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时曾指出:〝如果抛开、法律,只在‘二高’解释层面考虑问题 ,就会出现合宪的行为受到违宪的法律法规的惩治,形成‘放火不是罪,公民点灯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


同日,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苏滨律师发表了《宪法至上信仰法轮功无罪》一文,重申罪行法定原则。


李律师说,〝《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此处所指法律,是指经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法院或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及通知、决定等红头文件,更不包括某个报纸的某篇文章 及个人讲话。因此,法院、检察院等 所有认定法轮功为×教组织,应当予以定罪处罚的说教,均违反罪行法定原则,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Email订阅禁闻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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