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吹得通红的烟头烧手心,烧的滋滋直冒烟,两手心的肉被烫进去很深,是怎样一种痛苦的感觉?
把烟头吹红了在女性的乳房上灼烧,受害者发出惨叫不已的声音,不只是肉体的痛苦,还有精神上的侮辱和折磨。
在没有了人性 的中共邪恶之徒手里,小小燃着的烟头可以制造多少罪恶?
受害者精神和肉体的痛苦
据明慧网受害者曝光,烟头烧烫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的伤害后果:疤痕毁容;被烧烫部位流水、流血、起泡、血泡、疼痛、肿、掉皮、皮肉焦糊、溃烂流脓、指甲脱落;受害者疼痛难忍、当场昏厥……
* 在黑龙江绥化劳教所,恶警高宗海、刁雪峰、龙奎斌、金庆副用烟头烧法轮功修炼者彭树权的十个手指,指甲被烫坏,并流出液体,后来彭树权的十个手指甲都变黑、脱掉。
* 张致奎,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大庄家村人,2001年10月1日被警察绑架。绑在老虎凳上,遭受了警察用烟头烫整个身体的酷刑。他在自述中说到:“他们把烟卷猛吸一口后,用烟头烧我的整个身体。疼痛难忍,使我一次一次的昏迷过去。接着他们再用凉水浇醒我,最后他们又点上蜡烛,用蜡烛烧我的整个后背,把我的肉烧焦后再浇上蜡油,疼痛使我身体不停的颤抖跳动。”
* 2000年4月7日,原涞水县副县长孙贵杰亲自动手,他猛吸几口烟,这时烟头变的通红,它把通红的烟头猛地按在夏洪民的嘴唇上。夏洪民后自述道:“这突来的剧痛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声地惨叫着,使劲扭动着身体,因为有好几个人在拽着我。我撕心裂肺地惨叫,孙贵杰也未把手停下来,反而又连续烫了我两次,不一会嘴肿起来三个鼓鼓的大泡,烫伤的剧痛使我直出虚汗,感到手、脸、身体都在发凉。”
* 绥化劳教所恶警范晓冬狠吸两口烟,把烟头抽得通红,拽起法轮功 学员苗兴龙的右手,瞬间把烟头夹在苗兴龙的右手小拇指缝里,看烟头变黑,又狠抽几口至烟头通红,随后又将红烟头夹在同一部位。三次过后,此时肉皮烤焦味起,烫起来的水泡已破。
* 2002年,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歹徒李金山拿起烧着的烟头使劲按在法轮功学员刘振灵的手背上,发出滋滋的声响,痛得刘振灵昏了过去……直到今天,刘振灵手背仍有疤痕。
* 明慧网报导《我被公主岭市公安局及看守所恶警酷刑摧残的遭遇》讲到:“后来恶警又坐在凳子上点燃一支香烟自己抽,同时把另外两只点燃放进我的鼻子里熏呛(致使我两个鼻孔内部都被烧糊了),……即使这样,他们仍不罢休,又重新点燃一支烟开始烧我的指甲,一个指甲一个指甲地燎,直至我的两手八个指甲全部脱肉,真是十指连心,我的心脏紧收到一起,恶心、头晕。”
* 法轮功学员朱汉龙,男,30多岁,住汉口江岸区三眼桥一村,2005年8月被送往何湾劳教所,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朱汉龙由一个好生生的壮小伙,被折磨至奄奄一息,何湾劳教所怕出人命,通知朱汉龙家属提前接人。可当朱汉龙的妻子、哥哥、姐姐见到他时,都惊呆了,放出来的竟是一个形容枯槁、神志不清、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危重病人。朱汉龙两臂从肩至腕布满了数不清的、被烟头灼伤的痕迹……
烟头烧烫: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残害
毫无人性和心理变态的中共人员,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烟头烧烫残害,下流阴毒,残忍至极。
* 极恶毒的警察在年轻貌美的女学员白净的脸上烟头烫、打火机烧,甚至将眉毛烧秃以毁其容貌。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用烟头烫一名被上大挂的法轮功学员,脸上被烫了数个大坑,一只耳朵的耳垂竟被烫穿了……
* 北京潘家园派出所“六一零”张斌为了所谓的“转化”,用烟头烫女法轮功学员的乳头……
* 在贵州省女子劳教所,有位坚决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吊起酷刑折磨三天三夜,毫无人性的恶警把烟头吹红了在她的乳房上灼烧,疼得她惨叫不已!
* 身心健康的法轮功学员、19岁的姑娘肖亦被中共恶人关进长治精神病院折磨。在三个晚上肖亦被恶徒轮奸了14次,胸部和下体被强奸者用香烟头烫出了一个个疤,最后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 明慧网2002年4月12日载文:2001年一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 ,和许多学员被关押进北京某一看守所,当时她们绝食抗议无理关押。有一位20几岁的姑娘被恶警叫走后,逼她吃饭,她宁死不吃,于是就遭毒打,接连几天都是这样。可是在几天后的一天,姑娘被恶警叫走后不一会她就回来了。眼里含着眼泪,表情很痛苦,拿起非常硬的窝头一点一点地啃,她吃饭了。大家看她神情有异,就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哭了,讲出了为什么吃饭的原因。原来恶警把她叫走后,把她衣服扒光,然后恶警用烟头往她的阴道里边烫,边烫边问“你吃不吃?”她是一个姑娘啊,她实在忍受不了恶警完全没有人性的酷刑和侮辱,如果她再不吃,每天都要受这样的折磨。大家听后都惊呆了!
* 法轮功学员朱连申2002年5月15日被农安县公安局政保科恶警徐少彬一伙恶警绑架。非法提审时,徐少彬等一伙恶徒用烟头烧烫她的腹部、腰部共四十多处。2003年7月被当局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女学员朱琳,在吉林省农安县看守所关押期间,被徐少彬等恶徒用各种方法进行迫害折磨:用烟头烧身,从乳房烧到小腹,烧伤部位像筛子网一样,令人惨不忍睹。
* 山东招远市法轮功学员赵玉红,2002年被中共警察绑架,丧尽天良的招远“610”恶警们将她捆绑在铁椅子上,把她的头发成把的往下揪;还用燃烧的烟头放上辣椒面插入她的鼻孔,长时间的烧,鼻子被烧焦了……赵玉红被迫害得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一年多不会讲话,几年都不能睡觉……
一个小小的烟头,重量不过几克,大小也不显眼,却承载了中共如山的罪恶。
文章 来源:明慧网;责任编辑:简阳
本文标签:610, 中共, 公安局, 劳教所, 吉林, 恶警, 法轮功,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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