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法庭2015年2月6日非法庭审法轮功 学员杜长印,当庭的审判长想以“劳教”当做杜长印的“前科”,反被杜的辩护律师“打脸”指其劳教本身就是违法。律师还表示:“法轮功让人心向善,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最后审判长段雷怒气冲冲站起来喊:休庭。
明慧网报导,杜长印,男,46、7岁,辽宁省昌图县十八家子镇水泉村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北站附近修高架桥工地打工,2014年3月19日晚被绑架,关押在和平区看守所,4月22、23日期间被非法逮捕,6月12日被转到皇姑区看守所(沈阳三台子),至今被非法关押了一年了。
2015年2月6日开庭的地方在沈阳市皇姑区法院的三楼,法院只允许两名家属旁听(法院不应该限制旁听人数)。
欲以劳教当“前科” 遭斥劳教本身就违法
庭审时,审判长段雷问杜长印之前有没有前科?杜长印回说:“没有。”这时,公诉人拿着卷宗宣读了当事人曾因炼法轮功而被劳教。
审判长又问,有没有这件事?这时律师当场义正辞严地指出:“劳教制度已被取消,劳教本身就是违法。如果以数罪并罚的方式来要挟我的当事人,这本身就是违法。”
审判长当时哑口无言,再不敢提劳教一事。
接着,审判员林风雷发表当事人一些所谓的“罪状”(用手机上网和QQ聊天被人举报 )后,审判长段雷问,是否属实?
杜长印说:“不属实。”审判员又问,你承认不承认你是犯法?
杜长印坚定的说:“我没有犯法。”
这时审判员金军问:你为什么不承认你犯罪?
杜长印把相关的法律拿出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9条……。
还没等杜长印把话说完,审判长段雷就气急败坏的说,别说没用的,就问你承不承认有罪?
杜长印肯定的说:“我没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 ,言论自由,我传播的都是传统文化 ,讲善恶有报。”
看守所体罚和酷刑 执法犯法
律师问杜长印:“在看守所受有没受到体罚和酷刑?”
杜长印说:“在看守所里遭到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遭六次殴打和熬鹰式体罚,一夜都坐在水泥地上。”
律师面向法官说:“这就是在违反法律,侵犯人权,这就是在执法犯法。”审判长却说,法庭不谈这些。
审判员林风雷拿出所谓的“证据”(一组从杜长印手机上截取的照片),让随庭的助手拿给杜长印看,杜长印没有说话。
律师当庭做了辩护:“我的当事人的手机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上网聊天是自己的言论自由,即使用QQ发给别人,也没有传播不好的信息,只是劝善让人做好 人。特别是法轮功现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洪传,中共列出的十四种X教当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每个能上网的人都能看的到。”
律师对着法官说:“如果你们也上网看到了这些,那也是犯法吗?如果不是,那我的当事人为什么就有罪呢?”法官当时无言以对。
公诉人拿着卷宗宣读了几条所谓罪状,也都一一被律师驳回。律师有理有据的论述,使当庭的法官面面相觑,都很尴尬。
律师最后说:“希望你们(法官)认清形势,明白真相。法轮功就是让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让人做好人,而且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江泽民在世界多国被起诉。”
审判长段雷怒气冲冲站起来喊着,休庭。整个开庭不到一个小时就草草收场了。
目击者看到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所谓的法官们把严肃的庭审当成走过场,明显的不站在公正的立场进行庭审。律师义正辞严的辩护让法官惊慌失措、阻挠辩护,由此看到所谓的“法官”不敢依法庭审、不敢依法断案。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苏漾
本文标签:大纪元, 律师, 明慧网, 法律, 法轮功,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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