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1月06日讯】近日,著名律师、重庆打黑期间为有“巴南二富”之称的黎强做辩护的赵长青,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当年的重庆“打黑”基本上是由专案组主导的“黑打”。嫌疑人是否涉罪,不是法院和法律说了算,而是专案组说了算。
在当年重庆“打黑”期间,赵长青坚持认为检方指控的黎强“涉黑”罪名不成立,其行为不构成领导、组织“黑社会”犯罪。但法院后来还是坚持按“涉黑”判黎强有期徒刑20年。因此,他认为,是薄熙来“钦定”黎强就是黑社会。
专案组干扰威胁法官判案
据《华商报》报导,2009年8月,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渝强实业)董事长、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黎强,因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项罪行被捕。同年10月一审开庭,但一直到12月底才宣判。
公开的说法是,黎强的辩护人赵长青在法庭上认为检方对黎强的涉黑指控证据不足,他说“黑社会”是有组织的犯罪,而非一个犯了罪的组织。所以他在法庭上彻底否认了检方关于黎强涉黑的指控。
2009年的重庆,“唱红打黑”正当头,所以赵长青的辩护旋即遭到了网上“水军”的围攻。甚至谩骂他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对于这样的攻击,平时很少上网的赵长青淡淡一笑回应说,这种炮轰做法是《律师法》普及不够的表现。
尽管有赵长青发声辩护,但黎强最终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20万。一审判决后黎强提出上诉,然而重庆市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赤裸裸的恐吓
赵长青12月2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坚持说,黎强案中的“涉黑”罪是不成立的,他期望法院早日能在这方面“纠错”。
赵长青回忆说:当年重庆“打黑”时,“司法局是有些规定的,但不是那么突出。该去(辩护)的我们都还是去了,规定也只是表面上说一下说算了。许多律师即使辩护了,可能是因为他们(司法机关)认为说话没份量,也就没人理。我的辩护可能属于有份量也有代表性的,所以我辩护后他们组织人在网上攻击我。”
赵长青说:“因为薄熙来在大会小会上讲,重庆打黑除恶不准有杂音,不准说三到四。律师你去说他(黎强)不构成“黑社会”,那就是杂音。就是你对我薄熙来‘打黑’说三道四。”
对于黎强案赵长青坚持认为不构成黑社会却按“涉黑”给判了,这对于法官来说,可能是很违心的。赵长青称:“那个时候不是法院法律说了算,而是行政长官说了算。在那段时间法官和检察官他们的压力很大,他们许多人的电话都是被监听的,受到王立军的监控。有的地方甚至恶毒到那种程度,比如说他(警方)抓了你,回来就给法官打招呼,说这个人你们必须给判‘黑社会’,否则你吃不了兜着走,我们马上抓你。这是赤裸裸的威胁恐吓。可以说霸道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了。”
赵长青举例称:“我在栾川(重庆下辖的一个县)经手的案子,当事人也被指控为‘黑社会’犯罪。案子开庭后不久,法院的一个庭长悄悄亲自跑来找我,他说赵老师这咋个办嘛,专案组的人上门威胁了我两次,说这个案子如果不判‘黑社会’就让我吃不了兜着走。重庆高院的法官们也私下对我诉苦,说他们不敢说任何话,害怕‘被整’。”他说:“说穿了就是有后台。”
他表示:“当时传的是薄熙来要‘入常’,而且他要去管政法。最高法政治性很强嘛(笑)。重庆‘打黑’期间明显有一些人属于错杀,但最高院都批了。这说明已经不是法律的问题 了,完全是政治的作用,完全是领导人的意思、要法院怎么样(法院)就必须怎么样。”
据悉,当时重庆“唱红打黑”时,黎强的钱全部被没收了。赵长青说:“现在都不知道这些钱到底在哪里。许多都成了糊涂账。打一个所谓的“黑社会”至少能收几个亿。一百多个亿啊,这些钱到哪儿去了?老百姓永远不知道。”
十八大后重庆掀起翻案风
十八大后,随着周永康、薄熙来相继下台,重庆打黑案中最出名案件——李庄案,再次被搬上舞台,上演“李庄第三季”。李庄就自己的遭遇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重庆法院检察院空前大换血,近900名重庆警察得到平反 。
赵长青1960年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后留校任教长期从事刑法教学、法学科研工作,并担任诸多和法学相关的社会职务。1997年《刑法》修订,他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黑社会组织’相关问题国家级课题组”组长。也就是说,当年中国 司法界关于黑社会如何界定,标准答案出自他带领的课题组。因此他被学界称为“法学泰斗”。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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