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过年送礼的时候,总觉得礼物太小了拿不出手,还有的礼物倒手三四回,总是在朋友圈子里送来送去,弄不好还会回到自己手上。在美国的华人却发现,美国人送礼显得“小气”得多。艾米莉是美国知名的礼仪专家,他建议,如果礼物不需要长期留存,可以选择临时的礼物,如花、糖果、食物、饮料、演出或球赛的票;如果希望能够长期留存,则可以选择高尔夫球杆、书、或者旅行俱乐部的会员卡等。大多数情况下,最受欢迎、最流行的礼物还是食品、饮料、花等这些最普通的东西。
今天要说的不是送什么样的礼,而是送礼不要过,在美国送大礼是件很冒风险的事情。艾米莉也建议说,如果是收到私人朋友送的贵重礼物,在表达喜爱之余,也一定要表达礼物过于贵重、以后不宜再送的意思。如果是收到商业伙伴的贵重礼物,就需要慎重处理了,艾米莉建议,因为这种礼物有贿赂之嫌,所以你可以告诉对方你有不接受贵重礼物的原则,或者是公司有这样的规定。
黑暗时期的纽约
美国今天的法律,对腐败、贿赂等行为进行非常严格的约束,因为美国在这方面是有深刻教训的。
电影《纽约黑帮》中有一句经典台词“America was born on street”(美国诞生于街堂之上),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应该不少,但也许很少有会相信:这部电影除了名字不是真实的以外,其他的内容基本上来源于19世纪纽约市的真实故事。它取材于威廉·玛西·特威德(William Marcy Tweed),更多人可能知道的是“特威德老大”的名字。特威德在1852年当选美国众议员,1858年当选纽约监事会成员并成为坦慕尼堂(Tammany Hall)的老板,他通过贿赂等手段,控制了市政府的主要人物,包括主计长、财政局,甚至市长也在他的控制之下。根据一个委员会在1877年的估计,特威德贪污的钱大概在2,500万到4,500万之间,事后证明这一估计过于保守,更准确的值应当为2亿,如果按2010年价来计算,约为10到80亿之间。
这可以说是纽约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美国“漫画之父”托马斯·纳斯特有三幅经典漫画,对特威德进行抨击:一幅是把特威德老大画成一个大佬形象,但头却变成了钱袋,脸上写着大大的“$$”字样,另一幅画中则把特威德老大和坦慕尼堂比作伤害民主的老虎,还有一幅“谁偷了老百姓的钱”也非常有名。
在特威德垮台之后,纽约市建立了调查局(Department of Investigation),开始建立了机制化的反贿赂网络。
送礼最好在15美元以下
今日之纽约,已是法律林立的时代,对政府廉洁也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有官员经常因为一些不起眼的礼物(如门票)而受到惩罚。纽约州前州长帕特森(David Paterson)就因为5张门票被罚款6.2万美元。
那么,从不惹麻烦的角度看,多重的礼算“太重了”?
首先,要注意“利益冲突”原则。如果是送给利益相关的人,那是要加倍小心的。比如你是一个建筑设计师,送礼给楼宇局、环境保护局的雇员时一定要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和纽约市政府有生意往来,那过年的时候也许寄一张普通的贺卡要更稳妥一些,因为即使你敢送大礼,对方也一定不敢收。
其次,法律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根据纽约州《公职人员法》(Public Officers Law)第4条73款、73a款和74款,不管是以现金、服务、贷款、旅行、娱乐、住宿等形式,州政府官员和雇员不可以接受价值75美元以上礼物,如果这些礼物影响到官员的决策或者可能会影响决策。同时,也对送礼的人进行了规定,任何人不得给州政府官员和雇员送价值超过75美元的礼物,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送都不行。而且73a款规定官员每年要对自己收到的礼物上报相关机构。
而正在讨论的《礼物监管条例》则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根据这一条例,个人和企业如果和政府部门发生500美元以上的合同或者生意,送给政府官员的礼物就属于监管的范围。在许可的礼物中,只有价值在15美元以下的食品或饮料,或者参加活动期间提供的食品和饮料(价值也要在15美元以下)。还有就是推销用的产品(没有再销售价值)也可以辖免,如印有推销公司Logo的笔、杯子、台历、帽子、T-Shirt等。
最后,不要抱侥幸心理。不了解纽约法律的人,千万不要认为这15美元有什么空子可以钻。除了15美元的上限以外,纽约的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如果反覆多次送15美元的礼物,也很容易会被解释为是想影响官员或雇员的行为。而且,通过第三方机构(如慈善机构)变相送给官员也不行,同样会被视为贿赂。来自私人朋友的礼物监管更松一些,但还是要记住“利益冲突”的底线不能碰。
最后,祝大家安心过年,劝大家送安心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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