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6月23日讯】2013年6月13日《华商报》登载1966年还是济南一中初中二年级的14岁学生“红小兵”,现过花甲之年的刘伯勤在《炎黄春秋》杂志今年第六期上以广告形式为自己文革期间错误和违法行为向受害人忏悔,郑重道歉。他说:“时因年幼无知,受人蛊惑,又个性愚顽,善恶不辨,参与批斗学校师(校?)长毕德质、李昌义主任、胡熹和老师朱琳副校长等,参与到同班张念泉同学、韩桂英同学家中抄家,在宿舍院内对周志俊先生、宋文田先生、杜大中先生等进行过骚扰,对他们及其亲属造成极大的伤害。垂老之年沉痛反思,虽有‘文革’大环境裹挟之因,个人作恶之责,亦不可泯。特向以上师长、同学、先生以及其他受我伤害的师长、同学、先生并家属诚恳道歉!冀恕前愆。”
在致《炎黄春秋》编辑的信里,刘伯勤还说,文革后期以来,他已向上面提及的部分人当面道了谦,他们宽宏大量,获得了谅解。但还有些人或失去联系,甚至有的已过世,无法当面道歉,“这些年来,随着个人年龄的增大,对文革的罪恶有了更深刻认识,当年过错时时萦绕心怀,不得安宁”。
实事求是地说,当年还是一个孩子的刘伯勤,他不可能知道他参与的批斗、抄家和骚扰等所谓造反行为,是对人性、人权和社会正常秩序的大破坏,反社会反人类的大罪。但其本质就是如此。我们从1966年文革开始不久就以极快的速度形成的打、砸、抢、乱抓乱斗、牛棚乱关押,甚至乱杀等等大范围全国性的“大气候”看,谁也无法否认,如文革大罪人陈伯达认罪时说文革时的中国已蜕变为一个疯狂的国家,一个疯狂的年代,宪法变成了废纸,法律和通行的社会规则被抛弃。除少数个别人外,绝大多数,特别是被整的对象,惶惶不可终日,晚上回家不知道第二天被抓被斗被关还是被打被杀------。
文革的发动、领导、组织机构和人物,所谓革命造反派,革命小将,各类红卫兵人马等,在中国960万公里大地上,耀武扬威,发扬跋扈,在所谓破四旧立四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号令下,打打杀杀,五千年的人类文明大国,事实上已经坠入历史上一个最黑暗最残暴最没有人性的时代。这话绝不是我的“发明”,你去看大学者季羡林的《牛棚日记》。所以,文革绝不是错误问题,而是不折不扣的犯罪问题,是个人犯罪,是群体犯罪,是国家犯罪,当然关系到其中所有个人或组织有大罪有小罪之分,有有意犯罪无意犯罪之别。
人们都知道,罪和非罪判别的唯一标准是宪法和法律,虽然那时还没有刑法,许多罪名和量刑缺乏具体规定,但1954年的那部经过全国人民反复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及其有关法律,特别是公民基本权利、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等,绝对是正确和公正的。你不经过法定程序,特别是非公检法部门,在没有任何证据和没有犯罪实施情况下,谁也没有权力剥夺人家的人身自由,抓起来戴这个或那个分子或帽子批斗;也不能不经主人同意和允许闯入人家的住宅,更不能任意抄家,没收人家财物。这些公民的权利是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行的基本规则,即使没有宪法和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也应该是约定俗成道德原则,大家都应都会自觉遵守的。你无视宪法和法律的这些条文规定,乱抓乱关乱斗乱抄乱杀,就是犯罪,犯大罪。就是没有思想意识的飞禽走兽也有自己的“家庭”或群体住地,巢或窝和“领地”,别“人”不能随便进入的,而如果遭遇侵犯,则会为保卫自己的“家园”而战。可我们的所谓文革中,不仅已没有法律道德底线,甚至连一些动物也自发遵守的这种居住权都被剥夺了。不是局部,而是全局性的,不是成千上万,而是数以百万千万计的人及其家庭都有这样不同程度的遭遇和灾难。飞禽走兽还可以为自己家园被侵而奋战一番,而文革中几乎所有被抓被抄家的人,你不是不想,而是根本无力挣扎,因为你是个人或一个家庭单位,而收拾你的则是以革命的名义借助庞大的国家权力的一个个暴徒、一群群土匪,他们有棍子、皮带,甚至枪枝弹药。被害者毫无办法,只好束手就擒,被扫地出门,驱赶蹂躏,甚至伤害残杀。对于暴徒和土匪来说,虽然是暂时的“胜利”,却是极大的不能容忍的罪恶。
我自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出身特好,生长于山东抗日根据地,受共产党八路军教育,小时就懂“吃水不忘掘井人,翻身感谢共产党”,无限崇拜毛泽东,16岁参加革命,18岁入党,报名抗美援朝,决心鲜血洒在异国的土地上,虽擦肩而过,但革命意志从没有动摇过。在思想理论意识形态方面,以前,确切地说1966年文革前,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无比正确性,甚至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说的话都是“句句是真理”。虽然我是学工科的,但很迷恋自己是其中一员的共产党的指导理论思想基础学习和研究,我读过许多共产主义学说的经典著作,《资本论》一、二卷,尤其第一章反复钻研,相信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取而代之,而且只能通过暴力革命——这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修正主义的分水岭。所以,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不仅赞同和拥护我党对当年苏共赫鲁晓夫三和(和平过度、和平竞赛、和平共处)两全(全民国家、全民党)的批判,而且给学生和教职工宣讲。总之,无论我的行为和根本的理论观,和党和毛主席是一致的。至于对党的上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几年的路线、方针、政策,三面红旗之类,虽然有时也有点自己的看法,但总的认为是正确的(以上均是当年的认识)。但说什么也没想到的1964年竟因自己报纸上一篇完全正确的学术性讨论文章,被批判,被上纲上线为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为阶级敌人摇旗呐喊,文革中被划为敌我矛盾,后又被强迫你承认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被非法抓进非法牛棚达两个月之久,并遭非法多次抄家。对这些明火执仗,剥夺你人身自由,侵犯你住家的匪徒,我毫无反抗的力气,虽然我一再抗议它们的法西斯暴行,不仅不起作用,反而遭受更大打击。一次,我当面质问一个赵姓造反派小头头:“你抄我家、关我牛棚,请把法律手续拿给我。得到的回答竟是:全国上下都这样,连刘澜涛(西北局第一书记)也被我们红卫兵抄家抓起来了,你算个啥,要什么搜查逮捕证!狗日的,你老实点!”这小头头我至今还记得他那低矮弯背丑陋样子。
事实证明,十年文革是国家和中华民族大动乱、大灾难,按理我们应该认真思索总结研究,汲取教训,以根除其土壤,杜绝重新发生文革的可能性。但是近半个世纪过去了,在大陆竟没有一个正规的研究机构,也没有纪念馆之类的场所等。更令人不可理喻的是,文革中的一些既得利益分子、极左分子,当然还有些认识糊涂分子,至今仍有意或无意地为文革唱赞歌。例如北京大学一个教授公然说,文革是人民的正义起义,等等。至于跟着跑干坏事,伤害过受害人的大批大批造反派分子,除个别少数例外,大多数并没有认真反省自己,更没有对他们直接伤害的整治对象道歉。我个人被无端整治、打入另册到彻底平反前后15年,包括报刊上批判文章作者和大字报、大小会批判发言的,绝不是百计,而是千计万计,他们什么脏话、臭话,侮辱人格的话,都声撕力竭,大喊大叫,还时不时的讥讽、冷笑,他们自以为真理在他们手里,其实他们大都是蠢驴、笨蛋,分不清真假是非。但这些人被事实证明他们除了荒唐就是无知之后,除有几个只间接说“你是正确,你水平真高”之类的话,似间接承认错误,而事实上100%的不道歉,没人对你说过“对不起!”
如果说,一般明显只是随大流批判我的人,即使不说道歉话,也可以理解。但对那些极端的凶狠分子而至今不放个屁的人,我是绝对不会原谅的。我恨他们当年胡说八道,更恨几十年来对我的“沉默”。那个《西安晚报》理论编辑,刘姓,其恶名忘记了,暂称他刘恶名吧,瘦高个,那年40岁左右,一再对我说,这是学术讨论,根据党员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规定,你要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申明自己的观点,即使错的也是允许的,可是没有几个月,他立刻变了脸,说这是政治问题,你很反动!此后在他编的理论专栏里,给我不是一般地上纲上线,而是泼妇骂街,尽是人身攻击,人格污蔑。至今我还记得,一篇以产业工人名义发表的豆腐块声讨批判发言,你王某“为谁摇旗呐喊?”;结论是:你为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复辟你们失去的资本主义天堂摇旗呐喊。我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为了活命,为了家人不至陷于毁灭性境地,我不敢辩解,不敢还手。几十年来,主要由这个编辑给我制造的灾难,他刘恶名只字不提,似乎没有这事。
我敢于说那些文革中作恶和跟着作恶的大多数人良心没有得到解脱,这绝不单是我自己的经历概括,你问问所有被整治、被侵害的无辜受难者,除了以组织名义给你一句“搞错了”恢复名誉外,那些凶残的打手,直接加害于你的人,向你说“对不起!”的简直为0或凤毛麟角。我单位和我一样数以百计的受害者以及我认识和知道的所有受害人都是这样。由此推断全省全国也不例外。
现在刘伯勤的道歉,特别以广告形式大白天下的道歉,具有惊醒大多“沉默”者的作用和意义。本来,一个当年14岁的孩子,离法定成年还早,还处于朦胧状态,只是跟着成年人造反派,很可能感到好玩,以为这就是革命。退一步说,即使他明知是错,也去胡闹,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等大罪,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他长大了,即使不向受害人道歉,人们也不会责备他什么。但事实是,他从文革后期,也就是说,文革还没被完全否定,这个孩子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已开始向受害人道歉,否定文革后更这样做,今天他觉得做的还不够,还不彻底,所以决定在刊物上公开郑重道歉。他说,只有这样向受害人道歉,请求他们原谅,才能既慰藉前者,又求得自己良心解脱和安宁。这个道歉广告虽然距事件的时光近半个世纪,只能说是一个迟到的深刻忏悔,但同样展现了认识错误、有错就改的人性光辉。相比之下,那良心还没解脱的当年并不是孩子的大多数人不应该更有所思索吗?
via 看中国 http://feedproxy.google.com/~r/kanzhongguo/www/~3/yMsFOucu1dc/502055.html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