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30, 2013

外媒:传劳教改革“在台面下”悄然进行

【看中国2013年07月01日讯】(看中国记者陈柏霖编译报道)据《华尔街日报》6月28日(周五)报道,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宣布今年将“停止”劳教制度。但此后一直没有关于废除劳教制度的官方言论,官员们反而讲的是“改革(劳教制度)”,这还有待澄清或确定。


劳教创立于1950年代中期,作为对轻度犯罪的行政处罚,也被用来对付“反革命分子”和共产党的其他政治敌人。自创立以来,未经审判就对特定的人施加劳教一直是警察的特权。所建立的“劳教”设施与“劳改”截然不同,“劳改”是指监狱和劳改营的制度,那里关押的是经过法律和刑事程序经法院判处的犯人。自1979年以来,劳教的判决被固定为1至3年期限,并有可能延长一年。


警方在司法制度外将特定犯人送到劳教设施的特权已从最初于1957年指定的惩罚行为,扩大到不仅包括了如卖淫和赌博的犯罪,也包含了政治意义的行为,如上访和公开表达不同政见。


社会上要求改革劳教制度的压力在增加,尤其是去年8月出现这则报道之后:一位母亲因要求对一群涉嫌强奸她女儿的男子施行更严厉的处罚后,她自己反而被判处劳教。


从那时起,广泛的报道不断在披露劳教所里的恶劣条件。例如最近中国和外国媒体都发表了来自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的女犯们生动的描述,她们说被强制长时间的劳作,只给一点食物,并遭受酷刑,如上大褂、关小号和其它长期残忍的禁锢。


废除劳教制度的进展一直很缓慢。最近一些囚犯被释放,但几乎不公开报道,且没有公布整体的政策变化。法律学者和社会媒体已经对关于“改革”劳教制度的真正含义表达了质疑,以及质疑这些变动在实践中能否减少警方和地方官员操作的随意性。


过去对劳教的改革尝试都没有成功。最近由美国国会中国问题执行委员会发表的一项报告中指出,“虽然已有解决长期存在的程序性问题的尝试,但这些尝试都未能解决劳教制度内的根本问题。”今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时,唯一暗示可能的进展是宣布今年年底将发布一个改革计划。


本月,一份由总部位于旧金山的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的报告指出,劳教的改革“正在进行,但是在台面下。” 该报告说,在辽宁、江苏、吉林和湖南四个省份-劳教所“已悄然在采取步骤,过渡到强制戒毒中心。”在辽宁,据说劳教所已提前释放了一些不是吸毒的犯人。


然而,这些门并非向所有被劳教的囚犯开放,一些人可能被关押在“学习班”。将有针对性的人士关进各种“法制教育班”是当局非法关押的一种惯例。根据“对话基金会”的另一份报告,“法律教育班”的做法已使用超过十年,“就像劳教,他们让地方当局能有一个高度灵活的手段来对待一些人。”


被限制在这些“教育班”里的人被要求听说教,根据他们的“表现”有时几天,有时长达数月,而这些人也没办法质疑它。在中国,没有国家立法授权这种惩罚,只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它在中国的法律中是没有根据的。


最近中国报纸的一篇文章指出,官员们渴望避免公众揣测,因为他们担心对劳教改革的讨论可能扩大到质疑党的维稳优先权。


(译文有删节,点击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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