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7月27日讯】《真实的江泽民》第六章 以恶治国
第四节 中共国家政权全面黑社会化
由于中共利用公检法司系统 对法轮功的非法打压,由此对中国社会道德基础的摧毁和对司法制度的破坏,加上以个人效忠为目的和贪污腐败为捆绑手段的环境,中共国家政权全面黑社会化是必然和唯一的结果。
政权黑社会化
2006年2月16日美国之音报导,“中共政权行为黑社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12】。中共政府以经济利益赎买政治权力的路线方针,导致了从上到下的全面腐败。一方面中共在迫害法轮功 的运动中毁坏了它的道德和司法系统,因而拿不出反腐败的有效措施,缺少约束地方政权勾结黑社会的“执政能力”,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传统的反和平演变的政治惯性,把主要精力用在防堵“颜色革命”上,结果加速了中共统治的黑社会化。
如果说,黑社会也有他们的一套规矩,即“盗亦有道”,而现在中国却出现了一个完全相反的进程,掌权者甘心情愿黑社会化,什么规矩都没有了,其原始和血腥的程度甚至连黑社会都不如。贪婪使人变得不可理喻,与贪婪结合的权力尤其疯狂,而邪恶的制度又让疯狂的权力畅通无阻。各级官员的无法无天、滥用权力、穷凶极恶,得到了来独裁兼黑箱制度的保护和鼓励。所以,极端贪婪且无法无天的官权已经使中国进入最为可怕的状态–官匪一家。黑社会以贿赂收买官府,官府利用黑道力量摆平麻烦。公权力变成私权力,官府也必然变成黑社会。
细心的中国人都会发现如今中共控制的国家里,称谓已经变的赤裸裸的黑社会化。无论是文艺作品,还是在现实中,每个单位的第一把手,都被下属成为“老大”;还有些人直接把领导称王哥、张哥的、…….下级单位的人对上级单位只要是有实权的人皆称“老大”。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称谓,其实有很强的中共败坏中华传统文化 的因素存在其中。首先,这样的称谓会极度膨胀当权者的私欲,从而惟我独尊,不可一世,喜欢听顺耳话,听不进善意的劝谏忠告,更有甚者对提忠言者打击报复,甚至对无意的话也会打击报复。比如江泽民就因为下级说了句“在北京你说了算,在这里我说了算”的话,把这位拍马屁拍错的官员革职;还有一个官员说了句“请江泽民同志下台剪彩”的话,再不被录用。
这样的称谓对每个人的正信产生强烈的磨损作用,一味的增长奴性,明明知道被称为老大的领导的做法是错的,也不敢说,惟恐遭到打击报复。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的责任心,被明哲保身的自私所代替。
这样的称谓,把单纯的上下级工作关系,变成了带有肮脏交易的黑社会头目与马弁之间的关系。一旦被称为老大的头目说了话,那就变成了不可逾越的圣旨,再难办的事情,那些堕落成马弁的下级也会挖空心思不择手段的去办。
黑社会组织是一种通过犯罪途径获取利益的非法组织,中共组织本质上也是一样,所不同的是中共用一套“思想理论”把它的犯罪活动变成了理直气壮的革命行动,或者合情合理的正当行为。将传统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彻底颠覆,将是非黑白完全扭曲,让人们以它的是为是,以它的非为非,这样不管它犯多大罪,它都永远正确。因为国家权力对这种黑社会的支持,不仅使之从不谢罪,而且摆出一副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流氓 嘴脸。其组织之庞大、谎言之精致及犯罪之规模都远非一般黑社会所能望其项背。小的黑社会可能只是一些争地盘的街头小混混,大的黑社会组织则会走向专业化、公司化、集团化,其首脑则会步入政界、商界成为有头有脸、冠冕堂皇的人物。但像共产党这样能够国家化,并以国家民族代言人身份自居的在黑社会组织中可算是登峰造极了。
由于中共的无法无天导致了整个社会的黑社会化。这种黑社会化的集中体现表现在价值取向的惟利是图和不问是非。今天的中国社会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各行各业、各个阶层无不是惟利是图、看钱办事。这种价值观念的黑社会化导致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和罪恶层出不穷,整个社会看起来就是一个大黑社会。没有公平、没有正义 、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
权力的黑社会化是可怕的。但比这更恐怖的是黑社会化的权力普及化和它的完全日常化。这正是今日中国专制权力最显著标志,这样的显著标志由以黑社会化的警察权力来实现的。许多地方公安公开使用黑社会手法或直接利用黑社会对不同政见者进行恐吓,甚至暴力侵犯。中国的黑社会从牟取经济利益以及牟取政治利益,整个国家和社会就笼罩在黑暗之中。
已曝光的许多案例表明,维权 人士和抗议民众被警察跟踪、遭辱骂、被殴打。例如,中国维权人士赵昕去年陪同父母到四川九寨沟游览期间在一家酒店遭到7名不明身份者毒打;湖北省枝江市人大代表吕邦列陪同英国卫报一名记者前往广州番禺太石村进行调查时遭暴徒痛打至昏迷;参与 广州太石村维权工作的律师唐荆陵在探望维权人士郭飞雄之后也遭到不明身份者的跟踪和殴打。
暴力拆迁
共产党的所作所为越来越像黑社会了。共产党高官自己甚至就是黑社会老大,尤其是公安人员直接参与黑社会的更多。他们控制娱乐场所、商业市场,参与走私贩私、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绑架暗杀、操纵卖淫、强奸民女……。许多政府行为依赖黑社会进行。最典型事例就是城市拆迁、农地征用。
自中国国务院1998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以来,随着住宅全面商品化的趋势,中国房地产开发进入井喷状态。“但是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疯狂增长,却并非普通百姓之福,随房地产开发带来的‘圈地运动’将许多无辜的城镇居民和城近郊区的农民卷入强制拆迁乃至暴力拆迁的漩涡中。随着城镇房屋暴力拆迁越演越烈,已经构成对公民生命权和财产权的严重侵害,演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尽管中共政府出台了几部相关法规,但强行拆迁、暴力拆迁在中国却越演越烈,“而且从深度、广度、施暴手段、时间持续性等方面呈现日益恶化的状态,并没有被遏制或者有偃旗息鼓的迹象”。中国大陆 官场“雷人雷语”层出不穷,比如,“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强拆你们知识份子吃什么”。“暴力拆迁正日益成为中国社会的毒瘤,并已经演变成为严重的人权灾难”。【13】
香港“明报”报导,在一些政府征地或拆迁事件中,发现有“不明分子”参与其中,使用类似黑社会的暴力威吓手段逼迁。【14】抛开法律 ,用潜规则大行其道,这正是黑社会的手段。由于拆迁都是政府操作的,价格都是政府定好了的,百姓们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开发商以政府开发的名义强行推进,而拆迁户们在白社会和黑社会的双重逼迫下只得连连后退。政府或者官员把房子和土地便宜买下来再卖给开发商赚取差价,甚至帮助开发商直接从人们手里买来廉价的房子和土地,为了达到目标,寻求与黑社会的联合成了流行的做法。
中共在拆迁中所引用的法律条文主要有,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当上位法制定或修订后,下位法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情形出现时,下位法的“自动失效”本是一个法律常识 ,也是裁判机构和执法部门理所当然的选择 。鉴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位法地位,从理论的角度来说,《物权法》的出台使《拆迁管理条例》已自动失效,这毫无问题。但是,事情往往不是这么简单,基于利益、传统、理念、体制等多方面的影响,上位法常常会被执法部门和裁判机构“选择性遗忘”,而依据原有的下位法“依法行政”。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显然《拆迁条例》并未“自动失效”,两者的冲突在于《物权法》“尚未生效”。在拆迁过程中发生争议,吃亏的往往是老百姓。原因很明显,政府和开发商两个强势集团坐到了一起,一个出地,一个出钱,在这样的交易中,私人合法财产被彻底忽视。当然,被忽视的还有宪法和物权法。
郑恩宠律师 在分析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后认为[【15】,宪法是物权法上位法,物权法又是“新拆迁条例”的上位法,如此修法只是骗骗外行,骗骗老百姓而已。“二稿”将“一稿”中很多有利于被拆迁人的条例删除,例如,公民的“回迁”权利被剥夺 。当每拆一平方米的补偿价是一万元,但“回迁”房的价格可以定价为三万元,全部由政府说了算,你永远没有“回迁”的权利。“一稿”在法律责任部份,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几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违法行为,列举了“非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未按照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范围实施征收”等14种违法行为,但“二稿”中几乎把这些约束政府、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行为全部删除、取而代之的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难以操作的抽像表述,这种修法不过是又一次玩弄文字游戏的表演秀而已。他还说,中国大陆的法律设定政府的权力又多、又滥、又细、又可操作;设定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又少、又原则、又不可操作。设定公民的权利,又少、又原则、又不可操作;但设定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又多、又滥、又细、又可操作。
2009年10月2号,中国民间的”维权网”发布中国《城镇房屋暴力拆迁问题调查研究报告》,对发生在中国城乡各地的强制暴力拆迁问题,以及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政策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该调查报告对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原因进行了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社会政治层面的分析,发现造成暴力拆迁的根本原因有如下几点:“国家缺少宪政制度安排;中央政府的不作为;地方政府公权力的滥用;政治权力(特别是地方政权)和房地产开发商结合,构成强大的房地产利益集团,这种资本和不受制约的权力结合而成的利益共同体,对公民权利构成巨大的破坏;司法不公正不独立,缺乏最后一道救济防线;中国的低人权经济发展 路径不仅成为一种制度安排,而且已经成为一种政治文化。整个社会缺乏尊重人权,尊重财产权的气氛;中国走向以发展经济,促进GDP增长为单一价值导向的畸形发展路线,全社会为了获得财富而不择手段;社会道德全面崩溃。多年的强制无信仰状态,使社会失去了维系成员间正常的人际关系的能力;业主 的自发维权和民间维权力量,面对强大的暴力机器,不足以制约不断升级的暴力拆迁”。
该报告总结了1999年-2009年十年间暴力拆迁的基本状况,特别指出了公权介入拆迁日益严重。该报告说:“如果暴力拆迁仅仅是来自民间的强暴,当会因为政权力量的压制而不至于蔓延无边,但是当政府在‘发展硬道理‘的思想指导下,也加入到’强横有理‘的队伍中时,情况发生了大的变化。在拆迁的最初时代,一般是拆迁公司和开发商的企业行为,但是近年来,政府为了突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政绩,一方面大搞政绩工程,另一方面也加快房地产开发,以充实地方财政,以至于不断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拆迁保驾护航。不仅使用行政强制手段,甚至动用公安警察和防暴警察”。“政府强制拆迁和黑社会暴力拆迁日益结合在大部份暴力拆迁中,既有政府的默许,也有黑社会的实施,二者有日益结合的趋势”。该报告还列举了暴力拆迁的各种强制施暴手段:
(1)断水断电,阻断道路,使尽流氓手段使拆迁户无法生活,从而达到“逼迁”的目的。
(2)在被拆迁户外出时强行拆除
(3)夜间以暴力将住户强行绑架至户外,迅速拆除建筑
(4)政府出动强大警力保护,直接协助实施暴力拆迁
(5)直接实施打砸暴力,制造恐怖气氛逼迁
以下是几例典型的暴力拆迁事件。
2007年1月25日,拆迁者闯入郑州市中原区岗坡村“福兴放心肉铺”内,入侵者把保姆曹翠莲和6龄童马小军用透明胶带捆脚、封嘴,站在他们面前,手里拿着砖头威胁,“再动,用砖头砸死你!”其中一个入侵者威胁孩子小军。一台巨大的挖掘机,已经把店铺的门挖了个大窟窿。2007年5月24日凌晨2点多,挖掘机轰轰响,几下房屋就倒塌了。
2008年,山西宜琚房地产开发公司看准山西汾阳市八槐街、葫芦肚、西府街是该市的黄金地段,于是从该年开始拆迁,期间伴随着政府官员滥用职权,动用警力,假公济商;开发商动用黑社会、黑势力用恐吓,威胁,欺压的手段暴力拆迁。最后,三条街上的许多居民在暴力拆迁者的威胁之下流着泪,含着怨恨搬走,多人被逼疯、逼病,甚至被逼死。在整个受害过程中,当地政府充耳不闻。受害者被迫到北京申诉,但是没有任何结果。
2011年9月17日上午约8点钟,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区政府雇凶一百多人拿着铁棍、开着挖土机。歹徒们撬开陕西省西安市红十字会巷住户的门,强行把他们拖出,砸毁财产,并强拆住房。当住户们在睡梦中惊醒时,发现门已被撬砸,他们遭强拖出门,而且,所有财物被砸,家具被毁。75岁的陈老太说:“我不甘心,政府雇佣黑帮,抢夺平民的财产,现在的政府实在太黑了。”
2011年11月25日早8时许,古蔺县县委书记何广斌伙同公、检、法与黑社会,出动几百人。在彰德建国村强拆村民王义德家的商住、圈舍一体的500余平方米的房子,并将全家4人抓走,强行将他家的房子连同家庭所有财产夷为平地,王义德百万财产全部被抢一空。
2012年2月4日早上,湖北武汉市硚口区数百名拆迁办工作人员到东风村张贴拆迁公告及发传单,带头的人向天鸣枪警示,并对阻挠拆迁的村民进行暴力殴打,造成多名村民严重受伤。
湖北的维权组织“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表示,目前发生在各地的房屋暴力拆迁已演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暴力拆迁这样一个现象近年来应该说是越演越烈…很多地方甚至公然利用黑社会的力量对老百姓的房子进行强拆。当老百姓跟他们抗争、抵抗的时候,往往遭到暴力对待。打伤人,打死人的现象也是不断在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的滕彪律师表示,中国越来越多的拆迁案件显示,各地政府以公权力介入暴力拆迁的现象相当普遍,另外由于中国的司法系统不独立,暴力拆迁案件也往往得不到公正的审理:“从我介入的一些拆迁的案件来看,各地的公权力介入拆迁案件的还是比较普遍的。包括政府会利用公安、武警、城管等等,包括法院等各种势力去介入暴力拆迁或非法拆迁。几乎所有的暴力拆迁背后都有黑社会的介入,也是政府背景的黑社会力量。”
《城镇房屋暴力拆迁问题调查研究报告》还认为,“导致暴力拆迁的更深层原因来自于中国目前的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政治制度等层面。由于中国缺乏宪政民主,中央政府不作为和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等不受任何制约,导致官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他们对公民权利构成巨大的侵害。同时,司法不独立、人权状况低下,以及以单一追求GDP增长的畸形经济政策,也是造成各地暴力拆迁不断升级的主要原因”。
强拆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地方官员或者是地方的事,实际上是体制上的原因。为什么这些官员可以公然地无证拆迁,扩大拆迁范围,公然对老百姓进行抢夺?没有制度上的保障,没有制度上的默许,他们是不敢这样做的。事实上他们这样做是受整个制度保护、默许、纵容的。
黑社会化的始作俑者
邓小平时期,中共政治改革已经开始启动。赵紫阳执政时期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政治改革方案。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公务员制度都已经开始着手。但在江时期,因为其任人唯亲,利用政治腐败作为自己维护个人权力的工具,上海帮、江家帮、血债帮盘根错节,中国政治权力走向了全面的腐败的黑暗时期。官场买官、卖官成风,提拔重用的不是贪官就是庸官,官僚体系空前膨胀。中国出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官僚贪污腐败集团。民众对政府缺乏信任,满意率极低。
江泽民以腐败治国,把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不但摧毁了中共改良的可能,而且严重伤害了民众的利益,使中国贫富差距极大。并在经济繁荣的假象背后,使中国的经济、政治、道德、生态方方面面充满了危机。
江统治时期,还大力扩充武警部队,加强封网,使政府堕落成为监控、迫害善良百姓的工具,法制倒退。特别是从1999年7月开始的对法轮功的镇压,所采用的完全是黑社会的恐怖行动,违法迫害,假造自焚 ,动用酷刑,活摘器官,无辜重判,阻挠律师辩护,不让亲友到庭等等。阻挠人们知道真相,用尽各种招数蒙骗民众,国外的新闻媒体不准看;互联网搞封锁。
此外,江统治下继续阻碍政治改革,剥夺普通民众的基本权利。几乎所有拥有独立信仰、独立人格和不同见解与要求的个人和群体,包括下岗工人、宗教信仰、气功 锻练、民主人权、新闻媒体、政治异见,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他还加大对新闻的钳制,不允许人们通过互联网看到真实的信息。江泽民因此多年被著名人权组织“国际大赦”评为“人权恶棍”。中国的人权灾难亦被其输出到海外 ,蔓延全球。
江泽民政治上的专制和腐败,经济上的暴敛和贪婪,使得中国社会把钱当成衡量一切的标准。而金钱又把社会道德严重污染,使正常的社会运作模式被破坏,传统的价值观念遭到彻底颠覆,从而进一步加快了中共政府的黑社会化进程。
(节选自《真实的江泽民》第六章;作者:《真实的江泽民》联合写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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