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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01日讯】8月29日北京朝阳区检察院在官方微薄说,在北京首都机场引爆自制爆炸物的山东访民冀中星已被依法提起公诉。声明说,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晚18时许,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在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引爆自制爆炸装置。事件造成冀中星本人重伤且左手被截肢,同时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
冀中星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周四亦发布微薄称,经向朝阳区检察院打电话核实,“冀中星案件已在今天移送法院起诉”,且“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没有听取辩护人意见,对辩护人申请对冀中星当年殴打致残案调查取证也视而不见”。
刘晓原此前曾对媒体表示,冀中星明确对他表示爆炸是事故造成,并非他的本意。他到首都机场的目的只是散发印有他诉求的传单,希望引起更多人关注他的遭遇。警察试图阻止他时,试图以自制的爆炸物阻止警察靠近,没想到在把炸药从右手转至左手时,不小心拉着了引线。
真正引起网民重视的是,中新网8月30日电,北京朝阳检察院30日中午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三点声明称,冀中星一案的《起诉书》及新闻通稿中均未提及“过失爆炸”。据核查,“过失爆炸”该信息来源于辩护律师 而非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声明最后说,《京华时报(微博)》就今日14版《检方:冀中星倒手炸弹不慎引爆涉嫌爆炸罪被公诉》一文中的失实报导已刊登声明。
正是中共这种惯用的辟谣,和要求媒体道歉的做法,恰恰反映出事件背后隐情的存在。
一个坐轮椅的残疾人,他是怎么残疾的?他为什么要到北京首都机场发传单?他传单上说的是什么?他为什么一直提醒周围的人和他保持距离他手上有炸弹?他何将炸弹一直持在手中而不扔出去?他讲述自己遭遇的博客 为什么被关闭?《京华时报(微博)》为什么刊登道歉声明?中新网强调朝阳检察院《起诉书》中未提及“过失爆炸”是要掩盖什么?
还是让我们来看看冀中星博客上怎么说的:“我叫冀中星,男,汉族,1979年12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富春乡大冀庄村,小学文化。”冀中星在2006年发表的博客中称,2005年6月28日2时许, 他在广东东莞骑摩托车搭乘客龚涛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逻查车,遭到治安队员持钢管追打,造成腰椎体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瘫痪后的冀中星就开始了漫长的上访 之路,经过多年、多次、多部门上访都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善良的律师有心帮助他打官司,但迫于压力也未能如愿。他失去劳动能力而生活困难,心中的冤情无处申诉,他去首都机场无非就是要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一点从他在机场表现可以看出,目击者说:“那个男的多次喊着躲远点,我有炸弹 。”“我有事说,我有炸弹,躲远点”。
但现场并无人员理会,最终酿成了悲剧,爆炸雪上加霜地使原本就下肢瘫痪的冀中星又左手被截肢,不仅先前的冤案得不到解决,反而又加上不知会判多少年的刑期,可怜之至。
人们在责怪冀中星不该在机场采取这种极端手段的同时,不禁要问,究竟是谁造成了这一切?如果冀中星没有遭到警察巡逻治安队员的钢管追打致完全性瘫痪,如果中共的官员能在事后及时处置打人的凶手,如果冀中星能及时获得医治和赔偿,如果中共官员不去掩盖事实真相去关掉冀中星的微博,如果检察院能听一听冀中星辩护律师的意见,如果中共能允许媒体的监督而不是卑躬屈膝的道歉……
如果真的能实现,那中共就不是中共了,中共就是本质就是残暴地镇压百姓,然后再用谎言掩盖其罪行、欺骗不明真相的百姓。中共是百姓的祸害,是制造社会不稳定的祸根,只要中共在一天,百姓就不得安宁,就冤情遍地,就无处申冤。冀中星的遭遇就说明了这一切。
本文标签:中共, 京华时报, 冀中星, 刘晓, 大纪元, 律师, 真相, 警察, 访民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comments/20130901/171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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