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声2013年9月26日讯】北京海淀区法院星期四(9月26日)对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公开宣判,李天一被判10年监禁,法院认定5人强奸罪成立,行为系轮奸。
与此同时,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 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海淀区法院于8月28日和29日对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两名被告人不承认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犯罪;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同意赔偿且已获谅解。
不过,李天一当庭否认殴打受害者人杨某,否认与其发生性关系。据悉,李天一的辩护律师为李天一作的是无罪辩护。
庭审结束之后,海淀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称,涉案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
庭审期间,受害人杨某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
海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天一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子报案,称2月17日晚被人轮奸,涉案者为某歌唱家之子李天一等人。
李天一等5人在2月2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海淀检察院于7月8日以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9日,海淀区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完毕,并决定受理此案。
中国 著名军旅歌手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于2011年曾因打人被警方判处收容教养一年。
李天一涉嫌强奸案历时半年多,更是引起中国社会的普遍关注。他的背后有显赫的身份和背景,中国普通人希望通过这个事件看看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
来源:BBC
原文链接:李天一等五人轮奸案在北京一审宣判 - 希望之声广播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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