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0月30日讯】28日,人民日报就地方债问题进行调研称,在政绩考核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借债—开发—盈利—还债”的逻辑。由于投资对GDP增长有更加直接的拉动作用,让地方官员“面子上更好看”。进而催生了怪现象:欠债越多的地方,发展越快,地方官员提拔越快。而且“往往借钱很轻松,还钱很费劲”。
地方债的雪球为何越滚越大?
2011年,审计署审计的地方债政府性债务结果表明,当时的地方债务总额为10.72万亿元。今年2月,一国际金融机构发布的一份报告提出,中国各级政府负债可能高达30多万亿元。对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予以否认。董大胜认为,根据国债、外债等数据测算,各级政府的负债应该在15万亿至18万亿元。但是,在如此巨大的地方债压力之下,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为何还拼命借钱?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搞城市建设需要钱。财政收入上交中央后,剩下的钱不够发展怎么办?钱从哪里来?当政府的考核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并对地方事务“大包大揽”,且没有稳定的财税来源时,地方政府就倾向于采用举债的方式发展。比如,一些欠发达地区没有稳定的财政来源,资金不足,发展却不能滞后。要发展就只能背着债务前行,虽然存在债务风险,但只要不在自己任期内爆发即可。
政绩形象工程好看了是官员的资本,债台高筑是地方政府隐形的负担,不用官员为还钱操心,如此这般,哪个地方官员不想努力举政府之债为自己前程锦上添花,关于经济泡沫之类的言论与他们有什么关系,苦果有国家和人民担着呢。当下基层政府面对多种考核目标,都必须“达标”,任何一项都可对政绩“一票否决”。这种考核的压力更是让地方债务就在递延过程中,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借钱与升官有何关系?
对地方执政者来说,借债有百利而无一害:借来很便宜的资金,做出很容易的政绩,而风险全由后人和全国纳税人承担。君不见,有的地级市一年花掉本市十年的财政收入,为什么?因为GDP论英雄,只看面子不看里子,短平快有面子,有面子就有帽子;因为没有责任倒查追究制,只顾眼前不管将来,我走后哪怕洪水滔天。
有网友对此评论:“如果我是领导,借1000亿,花500亿修街道,盖政府大楼,适当美化一下街道环境。上面来视察,面子活很好,GDP也不错,既搞了政绩工程,又有人因为工程来送钱子,这样一来,欠债越多,送礼行贿就越多,建立的关系网就越广,想不升都难。关于借债怎么还?谁来还?借用山西领导的话‘关我屌事’。欠债是国家的,政绩利益是自己的。假若是自己家庭家长,他们敢超负债发展吗?”
升官走人后接任官员怎么办?
显然,铁打的政府流水的兵,究竟下一任谁来继续背负这个债务,上一任地方官并不关心。当下银行贷款的期限往往长达15-20年,与此同时我国的干部任期时限一般是5-10年(连任两届),这样就形成了“前任疯狂借债,后任想法还钱”的尴尬局面。而接任领导对于上任留下的债务,除非上任债务过于膨胀,接任官员会申请上级进行审计,将债务进行冻结。一般情况下,接任领导会默认债务。
但在继任者看来,上任借了钱搞工程、搞项目,有了口碑也有了政绩;如果到下一届勒紧裤腰带还债,领导看不到成绩,老百姓看不到改变,几方都不讨好,这工作怎么干?只有借多的钱,早点升官走人才是正道。如今地方政府有个说法,叫“干满一届是熊蛋,有本事半届就升职。领导到一地任职,两年要让上级看到成效,三年就得挪位置”。这种政绩观迫使继任领导想方设法在任期内做“更大的事”,而无论是接任官员还是本任官员,对于实在不得不还的巨额债务,往往通过“土地财政”、“跑补贴”、“金融注水”等方式将“烫手山芋”扔出去。
一切最后由老百姓来埋单
地方官员们搞“短、平、快”,给地方政府埋下巨大的风险。他们挖个坑,堆出来个政绩,提拔走了;下任领导来了,挖个更大的坑填原任的坑,再堆个政绩,提拔又走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会干太长时间,也不想干太长时间,反正自己走了有后来者接盘,于是为了短期内刺激经济发展,收获令人满意的政绩,是不会特别注意债务问题的。如此连续下来,坑的只能是当地老百姓。
前些时就有媒体报道,中西部省份的某市长表示,“我们重点建设的某个城市新区的地现在是卖50万一亩,但是整个基础设施上去了,价格就是1000万一亩。你说我举债,给我5年时间,那边配套跟城区一样成熟,我投几百亿下去,1000个亿回来了。”这些言论一经报道即广泛传播,众多网友纷纷表示,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通货膨胀,让房价越来越高,人民币购买力下降,老百姓生活质量下降。最终变相让老百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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