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8, 2013

海南前副省长告“台湾女副主席” 公检法6天结案

曾经任海南、湖北两地的孟某控告成都女子李靖澜以“一政的副主席”诈骗其钱财一案备受关注和热议。近日,该案在海南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检方并未变更此前起诉书指控的相关内容,辩方则称,据新获取的证据显示,李靖澜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和空间,因此检方的指控并不成立。

前副省长报案称遭诈骗 海南公检法“神速”办案


孟某曾经先后担任海南、湖北两地副省长。一年前,25岁的成都女子李靖澜被孟某指称诈骗了他的钱财,李靖澜在投案后被取保候审。


大陆 官媒报导,2013年5月13日,李靖澜被海南省白沙县警方再次以涉嫌诈骗刑拘;16日,被当地检察院批捕,17日被起诉至法院。18日,当地法院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李靖澜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届人士说,白沙县公检法机关这样的办案过程堪称“神速”。而李靖澜称对方违法办案,委托律师 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指程序违法


8月1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在白沙县法院开庭对这一案件进行二审。


海南二中院审理认为,一审的审判程序违法。今年9月份作出裁定,撤销白沙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并将该案发回白沙县法院重新审理。


但白沙县检察院并未对此前制作起诉书指控的相关内容作出更改。


11月28日,白沙县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李靖澜涉嫌诈骗一案,控辩双方再次围绕“李靖澜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办案机关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 继续展开辩论。


白沙县检察院在辩论中也依然坚持认为李靖澜的行为构成诈骗犯。


辩方称检方指控不能成立


李靖澜的辩护律师、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向琦称,根据警方最新获取的相关证言显示,李靖澜在本案中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和空间,因此检方的指控不能成立。


检方指控,2010年8月29日、2010年11月25日,李靖澜分别在海南省白沙县七坊镇海南椰花香酒业有限公司和山东省邹平黛溪山庄两地,与“椰花香酒”公司法人代表孟某洽谈有关酒业合作事宜时,李谎称自己是某机构负责人谢某某助理兼主任。为促成合作,李要求孟先加入该机构并交纳11000元会费。2011年3月7日,孟在海口市向李提供的地址汇款11000元。


廖向琦称,检方指控李靖澜自称是台湾一个政党的副主席并以此身份对孟某实施诈骗也令人生疑。孟某多年从政,以其人生阅历等来说,毫无顾忌就要求加入该组织,不符合常理。而且其向警方提交的三份报案材料及五次接受警方询问的笔录有多处自相矛盾,同样不符合常理。


廖向琦认为,应宣判被告人无罪。


当天,李靖澜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坚称自己并未对孟某实施诈骗,要求法庭还其清白。


该案被媒体报导后,引起广泛关注。对当过两省副省长的孟某自称被一女子诈骗钱财,不少民众表示,非常不可信。


有网民跟贴称:扯淡的吧!前副省长被一个区区小女子骗了,万把块的事情就搞这么大,还把她告上法庭,什么智商?脑子烧坏了?这下出名了,成了新闻人物了。丢人!


也有网民表示,前副省长公权私用,偶遇妙龄女,戒备全无。到底如何,应该好好调查清楚,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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