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错误的方式去惩罚犯错的学生,学生不会心服口服
【看中国2013年12月18日讯】2月16日,有市民网上发帖反映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南塘桥小学一名一年级学生小敏两次被教师“捆绑示众”体罚,一次长达六小时,另一次则是在操场上当着众师生的面。该校一名周副校长表示,当时自己并没有看到,事后没有师生反映此事,因此学校管理层并不清楚。(12月17日《扬子晚报》)
学生犯了错误,欲使其认识到错误并改正错误,进行一定的惩罚与惩治是必要的。但惩罚与惩治显然不是简单粗暴的体罚,更不可是人格与尊严的侮辱。将一个只有8岁的孩子,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捆绑起来,这绝对已经超过了适当惩罚的范围。正如相关教育专家所言:“这种简单粗暴的体罚只会增加小敏内心的恐惧、愤怒、怨恨,用错误的方式去惩罚犯错的学生,这个学生不会心服口服,也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当然,教师也是人,在教育方式方法问题上,也会犯错误。这个时候,就需要学校管理者能够发挥其管理作用,对当事教师错误的做法进行批评纠正。但遗憾的是,小敏两次被捆绑,一次还是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所有的学生都看到了,而且表示“确有此事”,其他老师和学校管理层,却“没有看到”,更没有“反映此事”。这明显是不正常的。
教师用错误的方法惩罚学生,失去职业道德,没有对学生应该有的最起码的尊重,这让人遗憾和感到害怕;但比教师捆绑学生更让人害怕的,无疑却是学校其他老师,校方管理层,对教师错误教育方式的集体无视。假若当事教师第一次捆绑学生,学校其他老师就能劝阻,校方管理者就能出面制止,还至于会发生第二次捆绑吗?
据当地教育局通报的处理结果显示:涉事的代课教师被解聘了。但事件却不能因为教师的被解聘而结束:一方面,学生受伤的心灵需要安抚;另一方面,当事学校甚至所有教育者、教育管理者,都有必要反思:如果再次遇到类似的情况,是否还会“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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