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 中国 内蒙古六名牧民因抵制国有林业农场强占牧场受审,日前以〝破坏生产经营〞的罪名被判刑。家属和律师认为判决不公,决定上诉。
中国蒙族律师 呼和宝力高星期一(1月6日)对美国之音说,对六名蒙族牧民的判决不公平。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新苏乡六名牧民抵制牧场被占案近日开庭,六名被告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被判刑1到2年。
去年6月,这六名牧民因反抗国有林场征用他们的牧场土地被正式逮捕。9月,翁牛特旗检察院指控六名被告煽动当地牧民围堵车辆、抢夺树苗,干扰林场工人作业,造成经济损失,涉嫌犯有〝破坏生产经营罪〞。
据被告的律师先前向路透社提供的信息,六名被告中有五人选择 无罪辩护,一人认罪以图从轻判决。司法界人士曾估计,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被告最重可能被判7年监禁。
路透社星期一的报导援引一名被告律师的话说,判决明显不公,因为这桩案件实质上是土地纠纷案,而不是刑事案件,它之所以被当成刑事案处理,是因为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干预。
蒙古族律师呼和宝力高同意这种说法。他曾经是被告图力古日委托的律师,后来他在当局胁迫下退出此案。呼和宝力高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这个案件完全是当地政府一手操办的。他说:〝我认为他们几个应该不构成罪,而且在审判阶段,检察机关的证据严重不足,他们的罪名都是很勉强的。他们把六名牧民羁押之后,有五名牧民当庭不认罪。后来公检法机构天天到看守所做工作,说你认罪我就放你,不认罪我就判你。〞
呼和宝力高说,在当局胁迫下,四名被告认罪,结果被判一年或一年零六个月监禁,但缓期执行。而拒不认罪的两名被告被判两年实刑。呼和宝力高透露,被判实刑的两名被告已提出上诉,而被判缓刑的大部份被告也决定上诉。
这位律师认为,地方当局之所以采用软硬兼施的手段胁迫被告认罪,就是要把此案的罪名做实,以掩盖他们当初以不实罪名非法羁押牧民的行径。呼和宝力高说,从冲突事件发生的一开始,错就不在阻止林场强占土地的牧民一方。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规定,双方土地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有争议的土地现状。当时土地已经发生了争议,所以双方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可是林场职工将有争议的土地强占,他们是违法了,而牧民去制止,应该是合法的行为。〞
近年来,内蒙古地区的牧民反抗国有矿业公司和林场强占牧场和土地,引起的冲突时有发生。2011年,一名牧民被矿业公司的卡车轧死的事件,曾引发大规模的抗议活动。
设在纽约的蒙古人维权 团体〝南蒙古观察〞负责人恩贺巴图对美国之音表示,继西藏和新疆之后,近年来在内蒙古地区违反少数族裔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恩贺巴图说:〝这完全是一次不公平的审判,蒙族牧民所做的只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牧场不受侵占。近年来,中国的内蒙地区不断出现牧民抗议矿业公司、林场和开发商侵占他们牧场的事件。〞
内蒙古地区占中国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目前在那里的2400万人口中,蒙族人不足20%。而在中共建政的1949年 ,蒙族人占该地区人口的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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