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 湖北省高级法院分别在咸宁市中级法院和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审理刘汉、刘维等人和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诉案。
官媒称,刘汉、刘维等36人犯罪集团是近年来大陆 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5月23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汉、刘维等5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单位汉龙集团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
法院共判处刘汉、刘维涉黑集团的5人死刑、5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刘汉、刘维、唐先兵、田先伟、张东华、刘小平等数名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向湖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大陆官媒报导称,7月13日下午,在关押刘汉的看守所外,刘汉的二审辩护律师毛立新说,“最好的结果当然是免死”。
据毛立新描述,刘汉仍对二审改判“抱有希望”。
今年2月,周永康在四川的马仔、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被正式提起公诉,中共各大官媒几乎同时起底“神秘富豪”建造“黑金帝国”过程中的血腥黑幕,更定性此案为大陆“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案”。
2月20日,与习近平阵营关系密切的《财新网》报导称,现年48岁的刘汉是商人周滨在四川的生意伙伴之一,而周滨以其深厚的背景涉足水利、石油等多个领域。
2月21日,中共官媒的评论文章 称,“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就必须严打‘保护伞’”,并称“无论什么人,无论有什么样的身份,只要触犯了法律,都会受到法律 的制裁”。此文指向刘汉的后台,被陆媒多方转载。
2月22日,中共喉舌有文章称,刘汉等人恶行累累、倚仗恃拥“保护伞”,使用暴力、恐吓,长期垄断一些地方的房产、矿产、建筑等行业,以黑敛财等。
官方的文章被舆论解读为释放了某种信号,刘汉背后“黑保护伞”备受关注。
而刘汉、刘维涉黑集团一审宣判时,出现了一些诡异之处:刘汉等36人被控15项罪名,唯独没有“行贿罪”,案件判决书并未随宣判公诸于众;刘汉庭审中情绪失控,大喊“被陷害”、“被冤枉”;刘汉涉黑案宣判时,刘汉的律师 团队都未到场。
刘汉黑社会犯罪集团一审被宣判后,5月25日,央媒发表署名评论文章“刘汉该死!谁比刘汉更该死?”,文章称,刘汉在长达140多分钟的辩护中,有一句:“我也觉得自己该死”。刘汉这一句话最大可能是一种“终极悔恨”,因为在他看来,他自己只不过是别人的一副手套,现在被彻底清算。但带着他这副手套行事的那双黑手,却仍然逍遥法外。要将刘汉案背后的各色“神秘人物”捉拿归案、并结案,刘汉毕竟是极为关键的人证之一。“刘汉该死,但不该马上死!因为有人比刘汉更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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