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1, 2015

前铁道部高官判8年 案涉张艺谋执导天价片


近日大陆媒体报导,大陆铁道部“天价宣传片案”一审宣判,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陈谊菡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导演铁道部天价片收250万元再被曝光。


据大陆《法制晚报》4月1日报导,铁道部“天价宣传片案”2月10日在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陈谊菡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法院认为,陈谊菡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以自首论。


法院审理查明,原铁道部下属单位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经中间人王某介绍,与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总价款人民币1850万元的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与补充协议。新时刻公司收款后,分批打入王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金瑞丰公司账户654.2419万元,该公司将其中的517万元转入北京金鸿阁会计有限公司,而后金鸿阁会计有限公司向王某个人卡账户转款284.15万元。2011年1月26日,王某从其个人银行卡账户中提取40万元现金给了陈谊菡。


判决书显示,2009年初,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提出要请像张艺谋这样的知名导演制作高水平的铁路宣传片。时任铁道部宣传处处长陈谊菡找到北京金瑞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到了张艺谋,张艺谋同意作为导演拍摄此片。


在此后该片拍摄协议履行过程中,陈谊菡参与 了联系拍摄、创意文案的讨论和修改、样片审查等


2009年9月,《“和谐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合同》协议由铁道部影视中心与张艺谋的委托代理 公司北京新时刻公司签订。协议总价款1550万元,新时刻公司委托张艺谋为导演,片中署名张艺谋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编辑剪辑。


2010年12月,刘志军催促拍摄进度,张艺谋方提出增加费用。经协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费用300万元。至此,宣传片拍摄协议总价款定为人民币1850万元。


2012年6月27日,审计署发布审计公告称,2009年至2010年,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未达到预期效果。之后,铁道部宣传处前处长陈宜涵因铁道部天价宣传片被调查。


据此前媒体报导,铁道部天价宣传片的导演张艺谋共获得报酬250万元。


陈宜涵被判后,网民称,张艺谋紧跟利益集团获取巨额不法利益,离出事不远了。


张艺谋被指是江泽民的“御用”导演,曾为中共和江泽民站台。2002年,张艺谋挥霍3000万美金拍摄了篡改历史的电影《英雄》,为江泽民“六四 ”血债开脱,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 辩护。2008年,张艺谋主导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花费450亿美金,为美化中共的独裁统治作宣传。


近年来,随着江派失势,张艺谋丑闻频曝,一度遭官媒密集追打。2013年,张艺谋被曝“至少有7个或面临1.6亿超生罚款”,事件成各界持续关注焦点。最后,张艺谋被认定非婚生育三个子女,被罚款740余万。


2012年7月,中共铁道部出资1850万的5分钟天价宣传片被曝光,张艺谋被曝收250万元税后酬劳。之后,网络对张艺谋的质疑和批评铺天盖地,并斥之为“巨骗”。张艺谋还被曝偷税、行贿、重婚等丑闻。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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