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华生:“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这个说法是对的,反过来也可以推论,如果不改革或者改错了,就没有红利。
近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新一届政府首次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他给在场的专家学者布置了一份“作业”:“请专家学者来帮助研究,我们怎么样才能够进一步释放改革的红利?怎样通过推进制度建设来增强中国经济发展后劲?”
一、释放红利需要“量化指标”
“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这个说法是对的,反过来也可以推论,如果不改革或者改错了,就没有红利。就像总理所说的,要多研究如何释放改革的红利,所以,现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怎么改才能改对,改革的突破口应该放在哪。
搞个规划当然也可以也需要,但要防止泛泛地说改革,包罗万象地把问题都罗列出来,现实中可操作性比较差。
比如说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改革路线图面面俱到,什么都想全面发动推进,其实当中的每一项都有一堆难题要攻克,如大家似乎都赞成的实现资源价格的市场化,观点容易抛出,行动却难实现,就拿水、电、油、气来说,哪一个能轻易实现市场化?
这里有通胀压力的考虑,有社会和老百姓的反感等等,什么改革都一带而过,都想做,结果什么也做不了,也就是经济学家说说,政府是无法操作的。
今天的改革,不是说在一张白纸上描绘宏伟蓝图,而是如何收拾好目前的局面,从千头万绪的工作中,寻找出可以做,能够做也应该做的改革作为突破口。
当务之急,我认为需要把改革具体化,有量化指标。在当前的情况下,如何找到一两个具有抓手意义的问题,或者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性改革,提纲挈领,敢碰真碰既得利益格局,通过推动体制机制的改变,来推动经济的升级。
二、经济升级的两个“主方向”
应该从两个方向上突破,都与经济升级有关,经济升级就是要调整结构与产能,让企业能够通过购并重组来优化资源配置,这一点政府是没法做的,不可能去指挥企业怎么干,人为的行政干预往往适得其反。
政府可以做两件事。一是在关键的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上,要迈出实质改革的步子来。典型的像电价,现在要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高耗能生产,而电价很低,又是行政僵硬的办法管控,当然就很难淘汰。地方想上马这些产业,发改委能管得过来吗?
因此,必须启用价格杠杆。只有用价格杠杆,才能有效指挥大家的行为。围绕市场的价格信号,产业机构自然就能得到调整。
第二件事,就是推动股权多元化,利用资本市场推进购并重组。中国现在的情况是一股独大,绝对控股,根本无法推动兼并。比如说那么多地方钢厂,都是可以互相兼并的,但是由于有地方利益,加上大股东控股比例都很高,也没有整体上市,也就购并不了。因而,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推动股权的多样化,来推动购并重组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三、新型城镇化的三个“突破口”
搞新型城镇化是因为旧的传统的城镇化弊病越来越大,所以要搞新的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这样就必须改变原有的体制机制,否则喊的是新口号,做的还是老事情。当然就不可能有新型城镇化,所谓最大的内需也就会落空。
这里真正的改革就派上用场了。没有改变利益传导机制的改革,那就只能是你说归说,各地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与新型城镇化有关联的制度,主要有三个: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财政税收制度。如果这三大基本制度不改变,那么就无法推动新型城镇化,改革红利也就无法释放,也就无法推动经济发展。
土地财政,其实是卖地财政。虽然从历史上看,发挥了一些积极的作用,然而这也是导致传统城镇化的主要原因。
我12年前曾写过一篇文章,重点论述了只有人口城镇化才能为实现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内需和合格人力资源供给。但是,直到现在,仍然是只实现了“土地的城镇化”,而没有实现“人口的城镇化”。
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收入,也就过多依赖于高房价,房价一跌,甚至房价只是预期不好,土地立即贬值。过去调控政策紧的时候,地方上的土地就出现流拍了。土地一流拍,政府的债就还不上了。
因此,地方政府不得不维持高房价,对房地产调控根本没有积极性。而高房价连城市人都很难买得起房子,更别提农民工和外来移居就业人口,这样怎么实现人口的城镇化?
户籍制度的改革。为什么会出现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脱节,就是因为政府只管土地指标,不管人口指标。就是因为卖地财政只要土地,不要人口,要土地是可以挣钱的,而接纳人口是要花钱的。如果把每年的土地分配指标和人口户籍化的指标相结合,就比什么都管用。
就是说,如果地方政府要土地指标,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口入籍,否则人口不增加你要建设用地干嘛?
比如一亩地必须安排十个、八个人,这样地方政府再要地就得先考虑安排人入籍的负担,土地和人口之间有了内在平衡机制,这样才能把地方政府的行为给调整过来。
户籍制度改革,改还是不改?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可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种福利。一种是认为要直接改革户籍制度,我认为没有争论的必要,可以双轨同时推进。我们不能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改革去否定户籍改革的必要性。
因为户籍制度是所有福利歧视制度的根源,二者是皮和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户籍制度你怎么去搞待遇歧视啊?
新城型镇化中的财政与税收制度问题是一个需要全盘规划的大改革。从短期来说,我们要让地方政府从债务泥潭中解套。地方政府的债务黑洞越滚越大,这个链条当断不断,以后必受其乱。
我认为要象当年处理银行不良资产那样下大决心。可以考虑花钱买机制,用给地方政府规范透明的发债权来解脱卖地财政。地方发债要有同一级人大批准,每届政府、每任领导接了多少债、留下多少债都要经过审计,高度透明,不能光看干了多少事,还要看花了多少钱。
从体制转换来说,要学习借鉴成功实现了城市化转型的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经验,用土地开发的财务平衡替代土地财政。
税收制度的改革要结合调节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的考量,对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进行全面合理的再分配,使之主要回归城镇化的主体即农民工等外来移居人口,这样,人口城镇化才有长期财力支撑,经济发展的潜力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来。
总之,没有壮志断腕的决心,改革不真干,不真去触动调整利益传导机制,肯定是不行的,我想,所谓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其意义也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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