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4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近日一条讲述学生身穿并手举大字报上街控告院长老师轮奸并附带多张图片的消息在网络上广泛转发。尽管新浪编辑不停删贴,民众转发的更快,此消息引起了民间强烈的愤慨,纷纷指责赣南师院的校长、老师禽兽不如。该院在压力下发出声明,再遭质疑。
昔日学生举大字报状告多年前的强奸案
3月28日有人发出一则短信,在赣南师院门口站着一个女生,下雨打伞一个人,没人敢靠近,上前询问和拍照摄影的民众都被保安撵走,据说被校长和几个主任灌醉轮奸了,记者都不敢来,就这样站了几天,没有人敢帮他。
短信还说,转发让我们帮帮她,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
该女生身背大字报:上面写道:“远离师院、远离强奸犯、远离被强奸”、“帮帮我”。
也有图片显示该女生拿着自制的大字报,状告赣南师院的科院院长老师轮奸,并要求对强奸犯之一的一位院方领导做测谎。
该消息引起网络上民间极大的愤慨,有人留意到微博很多名人都转了这条信息。有江西的民众建议组队去赣南师院去围观。
院方声明承认是该学校学生 7年前称被强奸割腕
院校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4月1日发了一则声明,承认该女孩名黄巧珍,原系赣南师院2004级法学专业本科班学生,2008年6月毕业离校。
该校声明中还提到该女生在校期间因为被强奸而曾自杀过,声明说:“2006年4月24日凌晨,黄在学生宿舍割腕,学院得知后,立即组织师生送其到医院接受救治,并及时询问其割腕原因。”
声明还说:“黄称:4月18日晚在学院青年男教师戴某(时为聘用教师)的住处被戴强奸。对此,学院立即就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敦促其向公安部门报案,黄称另有隐情,不要报案,并于4月26日书面放弃刑事诉讼权利;但4月30日下午,黄又到学院保卫处,称戴某确实强奸了她,要求向公安部门报案。”
声明还称,在学院专人陪同下在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备案。公安部门侦查后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实戴某对黄实施了性侵害行为,遂于5月23日撤案。并称在校期间黄没有就该案提出异议。
校方称其无理取闹 民间驳斥
校方声明称该女生毕业后一直没有跟学校联系,但2012年3月称“恢复了记忆”多次在校园和大街上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校方声明还称其无理取闹、污蔑,希望众人不要偏听偏信。还说要依法起诉云云。
有民众“重点播报”认为校方声明有有二处破绽:语带威胁、要偏信校方,并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核实。
江苏南通的“春语家纺商城”回击表示:“既然从12年3月份就开始出现这样的情况,已经对学院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为什么没有报警追究造谣者的责任?都一年多了才想起来的吗?我宁愿相信那个女生。”
江西当地一家媒体嘲讽校方说:“对于赣南师范科技学院的响应能用龟速形容,一条‘轮轩’微博在网上沸扬了近一个月,网上言论涌涌,赣南师院沉默不语。即使赣南师院声明属实,也失丧了最佳的引导时期。殊不知,现在早已不是‘沉默是金’的年代。懂网络、用好网络是每个当政者、管理者都你学会的能力,否则就不称职。 ”
江西的“蓄发的力量”也响应表示:“‘无理取闹’?谁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影响都这么大了,给个事实吧!”江西的“ 小熊爱阿白”也反击说:“会拿自己的清白无理取闹吗?”
目前该女生的手机记者联系不上,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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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公安局, 公安部, 大纪元,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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