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9, 2013

大陆众律师犀利点评三中全会司法改革


随着中共公告和《决定》的宣布,对在道德、经济、社会和意识形态等方面都陷入绝境的来说,“深化”只是一句漂亮的口号和救命的稻草。由于政法委在迫害法轮功 问题 上凌驾于一切法律 之上,导致法律决口,面对随时可能崩溃的,中南海想从新收回法律权力,进行了一些补漏措施,但也无济于事。(大纪元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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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三中全会在中共面临极度危机下召开。三中全会《决定》中罕见涉及了16个方面、60个项目,如何落实成为中南海更大的难题。就《决定》中涉及推进中国 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问题,大陆 一批从专业层面对此进行解读与分析。

目前,中南海想通过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与行政区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或许会有所改观,但因中共法官、检察官都是共产的重要干部,不仅法官不独立、法院也不独立的情况下谈司法改革,前提都成问题。


中共目前这么多改革,其实目的就是一个为了保政权不垮台。由于政法委在迫害法轮功 问题上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导致法律决口,甚至出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行。面对随时可能崩溃的政权,中南海想从新收回法律权力,进行了一些补漏措施,但也无济于事。


中共所谓司法独立不是真正的司法独立


据香港党媒报导,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解读深化司法改革的文中称,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可以研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要扩大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机制,提高陪审案件比例等。


据来自北京的消息称,原本中共高层 想把各省中院、高院和政府分离,由北京直接管辖,藉此从政法委脱离开,但在内部引发很大的争议,吵得非常激烈,北京就此退一步,现在改成以省级以下推行司法审判,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由省统一管理、由省来拨款,和县党委分开。很多冤假错案都是地方政府公检法一起弄出来的。,征地,老百姓和地方政府产生利益冲突,这种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法院会受到限制。


北京维权 律师 唐吉田告诉大纪元记者,《决定》中这些提法法从技术层面上或许会有所改观,但这也是老生常谈了。因为大陆49年中共执政后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司法。法官、检察官都是共产党的重要干部,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官、检察官。不仅法官不独立、法院也不独立。所以在这个情况下谈司法改革,前提都是成问题的。


他认为简单的将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不能解决核心问题,比如官员的权力应该受到民众的监督制约、法院检察院不应该听命于一些政法委、党委等,这些根本的问题不解决,所谓的改革很难收到实效。


政法委权力滥用致法律决提 中共恐惧崩盘欲堵大漏洞


美国华府的中国问题专家表示,中共推出这么多的改革,本质就是为了保中共保权不要马上垮台。中共的法律系统 ,由于这些年江集团利用政法委系统成立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机构,并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致使法律上决了口子,并犯下了灭绝人性 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这一被外界认为这个星球上有史以来最大的邪恶。


政法委权力无限膨胀,形成了第二权利中心,反过来影响威胁到了中南海最高领导,因此中南海在中共政权面临崩溃边缘,希望通过整顿政法委,将法律权力收回来,堵上大的漏洞。这就涉及要把部份地方权力也收回去,因此内部引起了激烈的争吵。在法律系统改革限在省级,也就是最高院、高院、中院、县法院四级法庭,变为实际上的三级法庭。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被指口号漂亮 实际做不好


《决定》中提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中国大律师张思之在新浪博客 表示:“刑讯逼供问题几十年了解决不了,关键不在于再一次重申刑讯逼供是错的,而是要明确刑讯实施者的追责制度,让刑讯实施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从根源上遏制刑讯逼供。”


北京维权律师 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这类的话经常提、年年提都没有什么新意,提归提,实际上它也很难落实。共产党一直以来都是口号喊的漂亮,但是实际做不好。


他介绍人权律师、维权人士现在有这样的基本观点:“首先很多人根本就不抱希望,所以也不会失望,另外大家也都说没有政改,什么都不可能。你要想改先从释放犯、良心犯开始,可是到现在都没有任何作为。”


唐吉田律师还认为在一个警察权力无限膨胀、不受制约的情况下,避免酷刑、避免强迫失踪、任意羁押这些较常见的侵犯人权的情形,难度非常大,所以遇到的阻力也超乎想像。


就《决定》中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的提法,北京梁小军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这不好实施,我觉得就是一个美丽的口号,实际上基层他不能公开,因为很多事情是需要暗箱操作,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问题,即使顶层,比如说王岐山想搞这些,但实际上推行到下面,很难进行。这个国家本身就是被利益集团所把持。”


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律师:获益是权贵


就三中决定中提到“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梁小军律师认为这是国际趋势,大家都在提废除死刑,中国每年实际上执行死刑还是最多的国家,罪名也是最多的国家,而死刑本来就是反人道的一个事情,就是对人权的一个侵犯,所以这个问题上他要表现一下,但实际上,对死刑罪名减少,获利的还是那些权贵,对于普通的公民和百姓来说,他们的罪名可能被判处死刑更多一些。


张思之律师认为,逐步减少死刑,不只是要看条文里少了几个死刑罪名,而是要看最高法院核准的死刑执行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律师的职业权都无法保障 谈何司法改革与独立


大陆郭莲辉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决定》中司法改革力度不是很大,对此不是很满意,“司法独立的问题在《决定》里面不是很清楚,态度也不是很明朗,力度不是很大、不是很理想,我不看好。”


他认为《决定》中对如何建立一个法制国家、保证司法独立、维护人权这个方面,并不是很有保障,特别是没有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这方面的内容。对如何保障律师在司法活动当中的正当权益这方面,中共是从如何更有效捆绑律师的手脚,按照他的意志来行事,一切服从他们所谓的纪律。按现有的律师法的规定、刑事法规定,律师职业权利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要谈司法独立、改善司法环境、建设法制社会,没有基础是很难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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