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酒鬼酒在发布业绩预告的两天前,突然公告称,其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供销公司)1亿元存款被盗取,已向警方报案。但公告披露的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为〝零存整取〞,业内人士认为,除非是公司出现内鬼,否则不大可能。酒鬼酒1月29日在业绩预告中称2013年全年预亏至少6800万元。
据酒鬼酒1月27日公告,2013年11月29日,公司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立了户名为〝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活期结算账户,其后共计存入1亿元人民币。十几天后,这1亿元被同一个人分3次转走。
在2013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一名嫌疑人先后向该账户存现200元、300元,并于12月11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柜台,转取了账户中的3500万元存款;12月12日,此人又向此账户存现500元,同时又通过上述支行柜台转取了3500万元存款;12月13日,同一嫌疑人再一次通过同一支行转出3000万元存款。最后,酒鬼酒供销公司此账户的余额仅剩1176.03元。
该公司披露的这一过程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匪夷所思。一位在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工作的网友说,〝不要说这种大额转账,就是几千几万的小额款项,都要经过四个人的手才能支取,出纳开票,会计审核,分管复核,主管审批,这有完整的内控制度。如果银行提供不出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及支票就办理转账,那由银行负全责;如果提供得出来,要由公安进行真伪鉴定,鉴定为真有内鬼。〞
有记者从农行杭州市华丰路支行了解到,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印鉴、票据、资金汇划均真实合规。
公告发布后,酒鬼酒公司和警方均未透露最新进展,不过《金证券》记者从公开资料发现了相关的蛛丝马迹。1月24日中国宣城网报导,1月20日凌晨4时许,浙江籍网上逃犯贾某被安徽宁国市警方抓获,至此,宁国警方协助湖南警方破获一起涉案价值达1亿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
报道称,2013年12月5日,犯罪嫌疑人贾某、陈某等人利用南京金亚尊酒业有限公司与酒鬼酒供销公司签订的协议,将金亚尊酒业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为酒鬼酒供销公司招揽的1亿元存款转走,构成特大合同诈骗犯罪,案发后,被湖南警方网上追逃。
2014年1月19日深夜,警方发现两逃犯入住宁国某大酒店的线索,并于20日凌晨将贾某抓获。陈某也于当日凌晨在宣城市区落网。
公开资料显示,金亚尊酒业曾为五粮液经销商,负责人为罗光,办公室地址原在南京玄武区,后在栖霞区。
此案涉事方、金额与酒鬼酒失款案基本相符,但让人不解的是,嫌疑人如何利用协议将巨款转出?金亚尊酒业为何要帮酒鬼酒供销公司招揽1亿存款?
上海一位法律专业人士曾就酒鬼酒发布的公告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出三点质疑:1.子公司2013年11月29日才在银行开立账户,并存入1亿元。到案件发生时的12月10日,仅11日时间,知道账户内情的无非两类人,一是银行人员,二是公司相关人员,若是公司内部人员所为,则凸显公司管理漏洞。2.大额取现基本不可能发生,1亿元的资金流向应该可以进行追踪,但上市公司什么都不说。3.公司的公告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了46天,公司什么时候发现该事件发生、什么时候报案,都没有披露。上市公司是否有意隐瞒?
有股东揣测,酒鬼酒公司是因为嫌疑人被抓,案件真相即将水落石出,自知瞒不住了才揭开盖子。
另外,酒鬼酒1月29日公告,预计2013年全年亏损达6800万至7800万,而上年同期盈利为4.95亿元。公司称,业绩下滑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受市场等因素影响,白酒行业进入调整期。二就是1亿元被盗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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