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7, 2014

〝杀人盗器官〞财新团队人员曝黑幕一角


今年12月3日,中共卫生部原副部长、全国政协常委黄洁夫,在昆明举行的一个有关人体器官获取问题 的研讨会上透露,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 将停止使用做移植。次日,有大陆传媒就此发表博文就此发表评论披露,5年前曾有一篇题为〝杀人盗器官案〞的报导遭到的封杀,揭开了中共当局长期隐瞒、拒不承认的、贩卖移植的黑幕一角。


12月3日,中国器官移植掌门人黄洁夫在〝2014年 中国OPO联盟 (中国人体器官获取联盟)研讨会〞上透露,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停止死囚器官使用,器官移植仅使用公民器官捐献。


12月4日,〝财新博客 〞发表一篇题为《为〝弃用死囚器官〞点赞》的博文,开篇即写道:〝很多人不一定能明白这条消息中蕴含的深意,我却为之既惊且喜。〞


博文披露,早在5年前,财新现在的采编团队还在办杂志时,就做过一期封面文章 《器官何来》,报导了发生在贵州的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盗器官〞案,揭露中国器官移植中,许多被买卖的人体器官来自死囚。


多年来,国际社会纷纷谴责中共将死囚器官用于移植。〝财新博客〞写道:〝由于死囚器官获取涉及太多的经济利益,器官移植事实上是在一个灰色地带运行。权钱交易盛行,腐蚀了司法界、医疗界。尤其是本应象征着公平的司法部门参与 器官获取与分配,更是一个讽刺。〞


文章写道:〝要求器官移植公开、透明、可溯源,这涉及司法秘密公开,有待于司法改革的进步;而要从制度上斩断利用死刑罪犯尸体器官的经济链条,涉及巨大的利益调整,将更加艰难。〞


2009年6月份,警方在兴义市在一个水库中发现无名尸体,器官全部被取走。警方走访小镇居民后,确认了死者的身份是一名在当地流浪了七八年的不知名的流浪汉,


随后,《财经》杂志就此案发表了一篇封面报道《器官何来》(前述博文所提及的报导),披露了发生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的一起〝杀人盗器官〞案的一些内幕 ,呼吁当局着手创建正常的器官捐献体系。


据报导,那个不幸被盗取了所有器官的流浪汉〝性格温和,从不惹事〞,只是有智力方面的障碍。


报导称,经调查发现,广东省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肝移植科的副主任医师张某涉及此案,同时中山三院另有两名医生也涉案。将遇害者和中山三院医生联系起来的器官贩子,则是贵州省兴义市威舍镇一个名叫赵姓的私人诊所医生,据说他获得了20万元的报酬。


该报导刊出后,中山三院、中山大学以及广东省卫生厅均对此事保持沉默。随后,中宣部针对这个事件发出了宣传禁令,《南方周末》虽然也派出记者前往调查,但相关报道已被封杀,无法见报。


中共长期系统 地活摘法轮功 学员器官


今年12月16日,中国器官移植掌门人、前中共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到访台湾,会议室外,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医师备妥资料,公布了近来国际谴责中共活摘器官的决议文本,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摘良心犯器官罪行。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理事黄千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际上非常关注,也要求中共立即停止使用,包括大量法轮功学员在内的这些良心犯器官以及死刑犯 器官。〞


据了解,最近这一年来,议会、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先后做出决议,要求中共停止强摘器官。在相关决议的文本中,还特别点出了〝良心犯〞、〝宗教信仰〞与〝法轮功学员〞等关键信息。


2013年4月30日,公司邀请大卫.乔高和伊森.葛特曼先生(Ethan Gutmann)在的英国广播公司国际频道播音室,现场解答主持人有关中共活摘器官罪行的提问。4月30日对乔高和葛特曼采访节目的播出。这是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首次在BBC这家世界著名媒体曝光,表明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葛特曼等人有关中共活体摘取器官的独立调查结果(调查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已经引起西方社会和媒体的高度重视。


乔高在现场回答问题时说:〝中国器官移植来源有很大一部份是良心犯,特别是法轮功学员〞;〝有调查表明,有大约6万5千法轮功学员被摘取器官〞;〝和西方国家的法律 制度完全不同,在法轮功被迫害的过程中,中共根本不讲法律,靠警察的一封信就可以把你送到劳教所关3-4年〞;〝非法器官移植过程中,法轮功学员被摘取器官等于被谋杀〞。


葛特曼在节目中也强调:〝中共系统中的良心犯,因为他们不报名字不报身份,最可能成为器官摘取的受害人〞;另外,在〝在中国的活摘器官(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节目中,乔高强调指出,媒体中称在中国移植器官是从被处决的犯人身上拿到的,但鲜少有人提及的一个真正事实是:〝很多因为器官而被杀害的人是法轮功修炼者,他们没有犯任何罪,完全是无辜的。人们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这些都是无辜的人。〞


Email订阅禁闻 来源:



本文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 , , ,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1z6uJyN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