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7, 2015

胡舒立发文提马建 或暗指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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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传媒胡舒立的最新文章 直接点名已落马的国安部马建曾多次插手刑事案件,并进一步暗示比马建位高权重的高官更加肆无忌惮干预司法,并打着“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的旗号。这是江泽民时期所为,导致中国的司法大倒退。(网络图片)


)就在郭文贵跨洋持续叫板财新传媒总编胡舒立之际,财新传媒再发文,文章中胡舒立直接点名已落马的中共国安部副部长马建曾多次插手刑事案件,并进一步暗示比马建位高权重的高官更加肆无忌惮干预司法,并打着“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的旗号。这是江泽民时期所为,导致中国的司法大倒退。


胡舒立刊文点名马建多次插手刑事案件


4月6日出版的新一期《财新周刊》刊发文章。文章表示,3月31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去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这项制度。


该文提到:长期以来,因司法腐败引起的司法不公现象,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公众对此十分焦虑和不满。司法腐败一个重要源头是中共的党政官员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案件,案例比比皆是。不久前落马的国家安全部前副部长马建,就曾多次插手刑事案件。2012年,他逼迫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释放犯罪嫌疑人赵云安,并撤销案件。


4月6日,海外 博讯公布了采访郭文贵的录音。采访中郭称他和马建是好朋友。他表示认识的马建非常非常好,马建副部长这个人很爱家,非常爱自己的家庭,每周回家给父亲做菜等。他还声称不相信媒体报导的马建有6套别墅,有6个情妇和两个私生子的消息。郭还极力否认他与马建联手,动用公权力打压对手等。


胡舒立或暗指江泽民 江时期司法乱象达顶峰


胡舒立的文章还表示,马建出手,“显系庇护其钱权交易网络,而比他位高权重的贪腐分子干预司法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甚至打着‘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的旗号。这种行径严重败坏司法,已成为侵染司法体系的最凶险病毒”。


时政评论员李林一表示,胡舒立所指的比马建位高权重的贪腐官员显然周永康 是其一,而“加强党对司法公正的领导”的旗号是江泽民执政时期的产物。


中共的诸多机构中,中共政法委堪称最让外界诟病的一个;它是超越法院和检察院之上的机构主管。江泽民执政时期,很多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都安排了兼任公安厅(局)长,这种体制上的怪异更是加倍。


江泽民1989年“六?四 ”上台后,1990年3月,中共恢复设立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使政法委从权力体系的边缘再次回到核心。江泽民强调“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从上到下,政法委不仅恢复,而且全面膨胀、加强。1991年2月,中共又成立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中央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罗干担任政法书记的头5年,即1997到2002年,江泽民不再设政法委副书记,无论是长还是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都和司法部长、国安部长一样,并列为政法委委员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


由此,罗干统管“公检法”,并成了中共政法委自成立至今专职主掌该机构历史最长的一个,一干就是10年。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上,67岁的罗干因为迫害法轮功 ,与江泽民达成交易,跻身中共政治局常委会。罗干自此以政治局常委身份专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整个机构水涨船高,成为和中央书记处、中纪委平起平坐的正国级机构。


2002年,在四川任职的周永康在中共“十六大”上被曾庆红提携,11月就任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并出任中共政法委副书记。


2003年3月,周永康被任命为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随后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


胡锦涛担任总书记的10年,是中央政法委权力和权限恶性膨胀的10年。身为中共总书记的胡锦涛,虽然身兼中央军委主席台面上有直接调动和指挥军队的权力,但如果想指挥公检法时,却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身兼政法委书记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于所谓的“党内分工”。


更奇特的是,胡锦涛在任的这两届政法委的副书记都是公安部长,形成了公安部长有权命令和指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荒唐局面。


因此说,中央政法系统 的地位坐大,权力恶性膨胀是从江泽民退位之前一手安排的,而中央政法委书记职务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专职常委”是从罗干开始的,这被认为是江泽民最阴毒的招数之一。


2007年中共“十七大”上,周永康接任罗干的中央政法委书记。自此政法委的权力更是走向顶峰。


胡锦涛掌权时候的中央政法委书记早突破了几十年来的政法委所谓“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权力规限,大破政法委插手具体个案之禁,并统管中共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国家安全部等部门工作,负责对法轮功 行动。而这些主要是因为江泽民。


1986年江泽民担任上海市委书记,时任上海政法委书记的石祝三为其亲信。江为了让祝扩权,打破中央关于政法委的权力规限,让祝具体插手社会影响重大案例。


江泽民上台后又把这一套“成功经验”带到北京,并利用总书记之权推广全国,因而全中国各级政法委因可插手具体案例,权势立时炙手可热。港媒称,法官收黑钱只要分一杯羹,“麻烦”时自有政法委“罩住”,无官不贪世风下,政法委与司法人员狼狈为奸,“靠法吃法”,有恃无恐。“司法黑社会”遍布全国的同时,上访 冤民自1990始,每年的增幅都超逾两位数。


2007年2月,《中国法院网》发表湖南省中方县法院常务副院长杨立的文章,文章的标题和强调的内容就是“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文章声称“要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等,而这一“理论”都源自于江泽民。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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