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6, 2013

秘密之欲诉无人能懂

电视剧《一帘幽梦》片头曲:“我有一帘幽梦,不知与谁能共,多少秘密在其中,欲诉无人能懂。窗外更深露重,今夜落花成冢,春来春去俱无踪,徒留一帘幽梦。谁能解我情衷?谁将柔情深种?若能相知又相逢,共此一帘幽梦......”


何谓“秘密”?隐蔽不为人知之事物。“秘”从禾从必,即“谷物粮食”“存在而不可确知其地点”,“密”从宓从山,即“山中的隐藏处”,“秘密”本意也即“隐藏粮食”。所谓“秘密”,与公开相对,指个人或集团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为保护自身安全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不让外界客体知悉事项之总称。构成“秘密”基本三要素:隐蔽性;莫测性;时间性。个人有个人之秘密,国家有国家之秘密,皆无可厚非。但何谓个人之秘密?何谓国家之秘密?个人之秘密国家之秘密如何界定,却很值得研究。


财政预算是“国家秘密”,三公消费是“国家秘密”,土壤污染信息也是“国家秘密”……我们到底还有多少“国家秘密”?我们之“国家秘密”又都笑纳了何样之信息?但凡能称得上“国家秘密”者,必是长远有利于国家之安全国家之利益!因“敏感”而成之“国家秘密”,显然牛头不对马嘴。仅仅为了遮丑而屏蔽大众,不仅不是“国家秘密”,恰恰相反是有害于国家安全稳定之举,说轻点是“渎职”“不作为”,说严重的话,就是与国家人民为敌!貌似假冒“国家”之名,拿“秘密”做挡箭牌,推卸责任,逃避舆论监督,而本质上就是在犯罪!


“国家秘密”污染公信!


环保部近日答复,“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是“国家机密”!调查花了纳税人10亿元,凭什么花我的钱不给我信息?“说是国家机密,查一查保密法,是不是有明确规定?即使有明确规定,也要细化,把原来过多过严的保密事项放松,增加公众知情”。“不公开行为,在我看来就是为了掩盖自己工作上的一些失误。土地质量有什么好保密的呢?这根本不是什么国家机密。”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之信息,应该充分作出警示,能公开的都应公开!


真所谓,“我有一帘幽梦,不知与谁能共,多少秘密在其中,欲诉无人能懂。”“单纯公开土壤污染超标数据没有太大意义,只发布数据老百姓也看不懂。”公民环境意识越来越高了,环保部不公开数据,还称意义不大。既然意义不大的话那就把纳税人10亿元退还好吗?说数据公开老百姓也看不懂,未免也太小瞧人民了吧?“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不信砖家,但人民信专家,人民不信叫兽,但人民信教授的。人民中自有属于人民自己的真正之专家教授。数千年愚民政治惯性下来,还以为网络信息时代之人民还是数千年前?“单纯公开数据恐会引起恐慌”!这个倒是说得还比较实在,但却也法理不通,职责所在,逃遁不得,即便下课也要留个说法罢?而如果真是,“不敢公开是因数据太惊人了,报出来会出事的。”那么,隐瞒可怕之事实真相而不公开,就不会出事了吗?枪响了,出事了!所谓不挨半砖挨整砖,暂时之隐瞒看似风平浪静,但迟早还是要出事,而且是出更大的事儿!十面“霾”伏“悬赏游泳”等,直指环保部门不作为。环保问题几超腐败问题,而严重影响政府之公信。


可见,所谓“国家秘密”,充其量只是借口,污染数据成为“秘密”已然反映出土壤污染状况及其不容乐观。身为公仆自然要担当!信息都不敢透明,何来担当?环境监测数据公开,可能引发阵痛,但只有正视污染问题之现实,才可能赢得解决问题之时机,也才可能赢得赎罪之可能。众所周知,土壤污染,企业违法排放首当其冲,为节省成本不惜牺牲民众及其子孙后代赖以生存之土地;一些地方政府引进污染企业,漠视纵容企业非法排放。隐瞒土壤污染数据,如此之“国家秘密”,是在保护国家与人民吗?


控制论中,将未知区域系统称“黑箱”,将全知系统区域称“白箱”,介于“黑箱”“白箱”间称“灰箱”。黑箱也即既不能打开又不能从外部直接观察其内部状态之系统。黑箱是未知世界,只能在不直接影响原客体黑箱内部结构要素和机制之前提下,通过观察黑箱中“输入”“输出”变量,得出关于黑箱内部情况之推理,寻找发现其内部规律,实现对黑箱之控制。此即所谓“黑箱方法”。


“我有一帘幽梦,不知与谁能共,多少秘密在其中,欲诉无人能懂。窗外更深露重,今夜落花成冢,春来春去俱无踪,徒留一帘幽梦。谁能解我情衷?谁将柔情深种?若能相知又相逢,共此一帘幽梦......”


调查花了纳税人10亿元,是为“输入”,那么“输出”呢?人民要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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