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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红十字会因遭遇“郭美美事件”陷入信任危机。面对公众质疑,为了公开透明行使红十字会的职责,去年12月7日,中国 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红监会”)成立。但是,仅仅过去了半年,因在重查郭美美事件上的反复、对自身定位的不清、委员被曝与红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等事件,红监会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昨天,红监会召开媒体见面会称,该组织被重新定位为红会与公众的“沟通桥梁”。从最初章程上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到现在的“沟通桥梁”,红监会的委员们也很纠结。
红监会
查不了“美美”们
昨天,红监会宣布,经过红监会6月9日年中会议讨论,决定建议红十字会协调相关部门,对于可能发现的关于“郭美美事件”的新证据进行调查,并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新的证据。这一决定意味着红监会本身不会重启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此结果与公众期待相去甚远。几位红监会委员均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在现有机制下,旨在监督红会的红监会缺乏有效行使监督职责的权限和能力,不仅是重查“郭美美事件”,即使出现其他“美美”们,红监会也难以启动调查。
职能是“沟通桥梁”
对于红监会到底是什么组织的问题 ,红监会委员杨团表示,在6月9日的会议上将红监会与红会的关系定义为“专业桥梁”。大家认为,红监会要成为公众、媒体和红会沟通的专业桥梁,是由各方专家组成的专业性、建设性的平台,以真实客观存在为基础,真实披露公众、媒体的提问以及红会的各种情况。专家要对红会的问题进行理性分析、专业建议、建议之后还要跟进,提出解决之道。有委员承认,红监会开展的一些工作难免会有成本支出,这部分费用由红会支付。而这并不影响红监会的独立性,“当然如果我们的基金来源于社会专项捐款,则更有利于独立”。
不参与红会项目
红监会委员接连被曝曾与红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红监会委员黄伟民称,红监会成立时,主要是从专业配置、社会公信力、热心公益等因素考量,邀请了16位委员,他们有的参加过红会的课题研究,或为红会提供了咨询服务,但在任职时,大部分人的工作已经结束。他们担任委员期间,所有工作都是志愿性质,不获取任何报酬。出于对利益关系的敏感性,6月9日红监会通过了委员守则规定,担任委员期间以及离任一年内,不得参与红会的项目,提供有偿服务。
四问红监会
Q1
为什么不重查“郭美美事件”?
委员金锦萍:我们讨论认为,我们并没有法律授权的调查权,只有建议红会协调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的权利。如果重启调查,首先需要有国家公权力部门介入,其次需要比前次调查更新的证据。
委员袁岳:当初是红会报警,警方调查,红会也没有传唤当事人调查的权力。我们如果又去报警,警方也会说已经调查过了,需要新的证据。所以欢迎社会提供新的证据。我也觉得“郭美美事件”弄得不是很清楚,但是重新调查需要新证据。
Q2
没有调查权,红监会能干什么?
委员金锦萍:目前的红十字会法在监督问题上的规定严重不足,在治理结构、财产规则、财产标志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都没有规范,红会和政府的关系、总会和分会的关系都没有理顺。如果没有明确的立法保护,我们怎么能行使监督的权力和职责?
委员杨团:我们不是监事会,没有得到会员代表大会对监事会的类似授权去监督理事会,顶多只有建议权。我们现在的权限仅仅是执委会下设的一个委员会,而执委会是理事会的一个执行机构,这决定了我们应该做的事是搭建平台。
Q3
红监会的独立性有资金保障吗?
委员黄伟民:红监会是受红会邀请做监督,尽管委员本身不获取报酬,但红监会工作必要的运营费用由红会承担。
委员袁岳:我理解的红监会的独立,不是大家理解上的独立。首先它不是独立法人,也没有独立运行的费用,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是在红会邀请下相对独立的机构。相对独立表现在我们不靠红会吃饭,如果红会让干的事我们认为不应该,可以甩挑子。但这有机制缺陷,如果有一笔公众基金是独立募集的,那么这个资金的保障,会对我们的独立性更有帮助。
Q4
红会出了问题,谁来监督?
委员袁岳:红会只是一个法人,公众可以通过法律 途径来监督它,向警方要求立案,但这也需要提出证据。像“郭美美事件”,如果有人有新的证据提供给我们,红监会可以要求红会重启调查。
委员杨团:红会是以行政方式管理的。如果改革,将是整个社会组织改革的一部分和突破口。我们认为,要让红会得到监督,红会应该设立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赋权来监督理事会,下次开会是在明年10月,所以我们是在改革的过程中。
专家点评
徐永光:我不认为红监会能做多大事
昨天,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中国基金会中心网理事长徐永光认为,基金会背后的监委会是一种积极的探索。“(监委会)它不是法定的,也不是章程定的,要说它有调查的权力,谁给它这个权力?是代表政府还是代表什么机构,谁会接受你的调查?应该说它去调查,不具备调查的资格。”徐永光说。
“现在和原来想象的监委会的作用,离人们的期望有一定的距离。我觉得还是给监委会一个探索的机会吧,毕竟红会的改革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徐永光坦言,他不认为这个监委会就能做多大的事情。
“就‘郭美美事件’,如果有新的证据,监委会会敦促红会做新的调查,如没有新的东西,那么原来已经调查过了,已经得出结论,郭美美跟红会没有直接的关系,也没有用红会的资金。那么如今已经得出调查结论,没有必要再查。”徐永光说。
观察
百般“纠结”的红监会委员们
昨天的红监会记者会,俨然成了委员们的吐槽会,面对媒体咄咄逼人的询问,对于自己服务的组织和自己的身份,红监会委员们各种“纠结”。
委员杨团
红监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
“因为对红会比较熟,才被邀请成为红监会委员。坦率说,(受邀)也是有纠结的。纠结在于:红监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委员杨团说。
红监会到底是不是独立“第三方身份”的问题,红监会章程第二条明确写着,“以第三方身份对中国红十字会有关工作进行监督”。
杨团认为,虽然用了“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名字,但我们的实质是专业桥梁,是一个建设性平台。
为何红会需要通过第三方来做桥梁沟通,而不能直接面对公众和媒体的关注、质疑?杨团说:“红会不是没有直接的沟通。但是,现在红会的确需要专业人士来帮助,它与媒体沟通的时候,是有难度的。这与红会因为‘郭美美事件’受到重创是有关系的。所以红会需要一些公信力比较好、专业性比较强、来自各方面的人士,帮助它解决问题。”
委员袁岳
我为什么要蹚这“浑水”?
因为自己的公司参与了红会博爱家园的自评项目,并收取报酬,委员袁岳的独立身份也受到质疑。
“但是考虑到我作为红监会委员的角色,我本人对于社会的期望其实是估计不足的,要特别反省。我们也决定将前期收到的红会的首批款退回给红会。”袁岳说,“为此,我个人和我所在的机构,在我担任委员和不担任委员的三年内,都不接受红会的任何项目。”
袁岳说,其实当初受邀担任红监会委员时,“估计大家都纠结过,都觉得有些像是‘浑水’不敢蹚”。“坦率说,第一,我们不靠红会吃饭,第二,对于红会的一些事也有看法。那我们为什么要去蹚这浑水?因为红会现在虽然总是被质疑,但也客观上被公众推动了很多”。
委员金锦萍
要不要辞去委员职务?
“我的身份重合问题,也引起了大家的质疑。其实当初我也考虑过,我的红十字会基金会理事身份会不会影响我在红监会作用的发挥。”同时兼任红基会理事和红监会委员的金锦萍,也表达了自己的“纠结”。
金锦萍表示,如果自己的双重身份继续受到质疑,“对我来说,辞去一个志愿者身份,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金锦萍表示愿意“坚守”。“我们这些委员今天还坚持在这里,是表明对红会事业有信心。对于红会工作的一些纰漏和错误,我们也都不希望发生。但我们如何保障它不再发生?这正是我们存在的原因。我们要帮助红会去改革,去建章立制,帮助这项事业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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