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在被问“十年太长否”,沉默以对记者...(看中国配图)
【看中国2013年10月14日讯】李某某获刑10年,梦鸽白忙活了。烈日当空,造访于高墙深院;月黑风高,谋划着脱罪方略;审判庭上,指称同伙报复而咆哮公堂;法庭之外,约访各路媒体高谈其无罪阔论。费尽心机的表演,让人们见识了公众眼中的另一个梦鸽。
没有人相信,梦鸽会不知道她儿子犯下了轮奸重罪。其一,她儿子自2月21日归案受审时,供认了殴打受害人以及奸淫的事实,而监护人梦鸽一直在场并签字认可。所以她在2月23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数度哽咽”,承认“儿子犯下了大错”,“希望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杨澜也因微博被指偏袒李天一称劳教惩罚过重导致破罐破摔的言论于2月24日向公众道歉,表示李双江儿子“一错再错”,“罪恶必须得到审判”。其二,李家前后换了三任律师,面对受害人受到暴力摧残的法医鉴定以及5名同案犯人相互印证的供述等等事实,连同案辩护律师赵运恒、李在珂等都确定无疑的轮奸案件,李家律师怎会不告知自己的委托人什么是强奸犯罪?他们就那么不专业?
然而,也许是受到某些不为人知的因素所鼓舞,自7月份以后,梦鸽竟然逆势而行,着力于网络而不是法庭,发起了一场常人难料的将儿子由轮奸犯罪“正名”为嫖娼的护子大战。
梦鸽是“高明”的。为达成她“无罪辩护”的目的,一是抹黑受害人。借助她家那个自信擅长媒体操控的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律师的周密策划,通过造谣、诽谤、诬陷以及水军等各种手段,将一个受到5个男子轮番殴打施暴、身心俱受摧残的受害女子,描黑为从陪酒女到卖淫女再到敲诈勒索直至仙人跳的身份转换,置受害人痛不欲生于不顾。二是舆论造势。通过申请公开审理、公安部上访、名人访谈、专家论证以及所谓的“爆炸消息”、“颠覆性证据”等各种噱头,借以搅混视听,向法庭施压。三是里应外合。串联同案其他律师和家属串供、翻供,以至李某某在庭审时居然出言“睡着了,什么都没干”,连他妈口中“你情我愿的事”都没做过。
梦鸽最终失望了,她与兰和期待的“以舆论绑架司法”的设想没能实现——海淀法院坚守住了自己的法律贞操。但是,梦鸽和兰和也将自己炒作成家喻户晓的网络名人, “梦鸽语录”和兰和的“爆炸信息”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梦鸽总是选择相信她的儿子,不论法庭内外。她儿子将轮奸说成只是玩玩(嫖娼),她就信了,只问给钱(嫖资)了没有,够不够,似乎在她家她未成年的儿子这种“玩玩”游戏就像吃饭那样寻常。人们不免想到,难道高雅的梦鸽老师在培养儿子书法、钢琴、音乐、冰球等特长的同时,嫖娼也成为她儿子的必修课?假设李双江老师出去嫖娼她是不是也没有意见?
她说到“如果真的有强奸,我的儿子会说实话的,会想办法让我们保护他”。那么请问梦鸽老师,当你儿子“真的有强奸”,你打算怎样去“保护”他?是搞定法官,还是摆平看守所?是不是你已经这样做过?再说,人是高智商生物,3岁小孩也会撒点小谎,你儿子已是人高马大见多识广的17岁小伙子,他真的就“纯真”到不会避重就轻地说点假话?那天他在法庭上说“睡着了,什么都没干”,是不是你也真的信了?
不知道你儿子能够如此“淡定”地撒谎是不是得益于你的言传身教,大家只看到你在媒体面前也是那么“淡定”、那么“纯真”:
——“我儿子为人善良,是好孩子”,“他很乖,很懂事”,“他非常文明,他相信爸爸妈妈,相信司法”,“我非常欣慰,我觉得不管他犯多大的错误,他至少知道自己有错,他长大了”。
——“我相信我的孩子”,“我儿子没有暴力,是她自己走出去的,没有打她,一点点都没有”。
——“各方面的DNA鉴定,都没有我儿子的东西,直接证明,暴力也没有。侦查机关怎么立的案?”
——“在包房里,杨某某不时用手抚摸其中几名未成人的下体,进行挑逗。”“进入宾馆房间后,杨某某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这是谁告诉她的?还是她看到了?)
——“我儿子才十六岁,他们一路追到我家楼下,这到底谁强奸谁?”(她儿子两年前打伤人时就已经15岁多了)
——“杨某第一时间没报案,过了整三天才报案”。(17日上午到19日下午不足3天)
——“张光耀连续给李某某打了5个电话,并发短信,要求将事情私了,每家出十万,李某某先出 50万”。(至今也没出示这个“证据”)
——“他们合理合法卖淫敲诈,他们理所当然色诱孩子,让几个未成年人承担罪过,这些行为合法么?”(总算知道了什么叫倒打一耙)
——“他们是成年人,他们引诱、他们设局、他们设圈套,让我们的孩子们犯了错误,难道让他们逍遥法外?”
——“这都是律师自己做的事情!孩子们没有一个承认有罪!”“这些律师都昧着良心,替孩子认罪,不让孩子说真话。”
——“无罪辩护是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所需要的辩护标准。一个律师要有良知、勇气和道德,他应该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那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律师就可以无视事实?)
——“我相信法院不会忽视法律。定案、定罪不是小事情,我希望他们慎重。这不仅会造成国内影响,也会造成世界影响,毕竟世界人民都在观望中国的司法是否能回归正常渠道。”
梦鸽展现了她无与伦比的“母爱”。但是,当母爱是为了成全一个母亲的愿望而以另一个母亲的眼泪为代价,当母爱是为了自己儿子的未来而去毁灭别人孩子对未来的希望,当母爱成为纵子作恶的借口,那么,这还是值得称颂的“母爱”吗?如果任由“作为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我们生存的由法制和道德规范的社会,岂不演变为拼爹拼娘的角斗场?其实,这并非真的爱孩子。一个欺凌弱女但拒不认帐的儿子,注定是个没有担当的奸诈之徒;一个满口谎言失去诚信的儿子,不管他有多少才华,也是人所不齿的社会渣子。
梦鸽不遗余力地侮辱受害人,造成的伤害远甚于她的儿子。事实表明,抹黑别人,并没有洗白自己。决定你儿子接受惩罚的,是海淀国家司法机关,而不是受害人。这不是个人恩怨,受害人只是一个农村姑娘,没有与京城高干家庭相抗衡的社会能量;更不是权力之争,你和李双江虽有盘根错节的社会影响,但并没有值得觊觎的权势。相反,海淀法院已经网开一面。试想,假如受害人与你儿子换一个位置,这样恶劣的罪行,按照中国现行刑法,你儿子的刑期不仅不是10年而是不会少于15年,甚至死缓。不要相信兰和口中“仇官仇富仇名人”的忽悠,海淀法院会仇视你们吗?
不错,梦鸽的确是“一个普通的母亲”,但更是一个副师级文职军人。人民军队爱人民,决非藏污纳垢之所。试问梦鸽,你一系列肆无忌惮的言行,是否配得上你身上的军装?正像一个网友所说,看到你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泼妇骂街一般,“真让人怀疑这个女人是不是来自某个流氓培训机构,而非部队文艺单位。这样的人,任其唱什么歌,心都是黑的”。收手吧,梦鸽,包括你的水军,不要再向受害者伤口上撒盐。与你比较起来,受害姑娘更值得让人敬重。诚如网友所言,“受害人并不想出名,她至今都没露面,直觉告诉我们,她是一个很有自尊心的女孩子”。
梦鸽,从一个进京寻梦的少女历练为“总政歌舞团著名歌唱家”,理应是一代人的偶像。当你衣锦还乡回到老家荆州时,市长不无激动地称赞你是荆州的名片。厚道的家乡人民给予了你足够的尊重。但是,家乡人民需要一张张牙舞爪满口谎言的名片吗?
不要忘记,今天的梦鸽老师,当初也是和受害姑娘一样的北漂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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