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万方报导)29日上午,大连中山区法院在不通知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车忠山、朱成干等13人帮助他人安装卫星接收器收看境外电视节目一案再度开庭,这种公然藐视法律的做法,引起公愤。辩护律师之一程海非常感慨地说:“作为律师,走了这么多地方,大连是公检法最黑社会化的了!”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完全是薄熙来主政大连期间,率先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致使人的道德沦丧造成的。
法轮功案遭法院不通知律师开庭
10月29日上午,在法院不通知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车忠山、朱成干等13人帮助他人安装卫星接收器收看境外电视节目一案,在大连中山区法院再度审理。法院当天结束了庭审,宣布择期宣判。
该案曾于6月21日及8月2日开庭审理过。为了此案能够按照法律程序运行,辩护律师程海曾三次遭公检法的人员殴打,两位律师共四次被打。
程海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七名律师是在28日晚上从一位当事人家属处听说29日开庭的。这种开庭不通知律师的情况,我做律师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按照《刑事法》、《律师法》,法院应该提前三天通知辩护律师的。这是法院在藐视法庭,这是犯罪行为。我们准备控告。”
七律师联名发律师函,要求法院停止非法审判
28日晚,七名辩护律师联名发布了一封紧急律师函,要求中山法院立即停止非法审判。律师函称,法院此种公然剥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权利、践踏法律的行径,是令人发指的,是在公然破坏法律的实施。如果法院一意孤行,将会造成重大法制丑闻,严重损害中国法制形象。
安装卫星天线收看海外 电视无罪
程海律师对大纪元记者说:“我为我的当事人做的是无罪辩护。帮助他人安装卫星天线收看海外电视,这是民事行为。即使违反规定,也是违反《行政法》,按照《行政法》规定,一般会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材料、工具等。即使按照中共的300条司法解释,也不构成犯罪。”
“现在是大连公检法三方在涉嫌犯罪。他们明知当事人无罪,却故意犯错,将当事人追究成犯罪,涉嫌徇私枉法罪。我们已经提出控告,提交法庭,法庭没有表态。大连的公安局、法院,虽然挂着法律的招牌,其实已经完全黑社会化了。”程海律师说。
为此案程海律师四次遭警方殴打
在程海律师发表的博文 《大连:一个案件,一个律师三次被打,两个律师四次被打!》中记述,程海律师曾为上述案件四次遭受大连警察殴打:
第一次是4月2日大连市中级法院门口,大连市公安局警察殴打程海律师,并对他和韩志广律师搜身;第二次是6月21日程海律师在大连市西岗区法院(中山区法院审理案件借用该院大法庭)被警察等殴打搜身;第三次是8月2日程海律师在西岗区法院法庭外被警察殴打。 第四次是8月15日上午9点40许,程海律师和重庆的唐天昊律师一同前往大连市看守所,会见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潘秀清和阎金华,遭到看守所警察掐脖子、抢手机,暴力殴打。
该案于8月2日开庭审理的前一晚,七名律师在所住酒店内遭到警方查房,庭审时,程海律师又被拖出法庭,被法警殴打。其后,律师们集体退庭以示抗议,并前往大连市检察院控告警察及法院相关责任人。
大连中山区法院违法发文 不准律师会见 律师控告均不理不睬
陈建刚律师被大连市看守所3次拒绝安排会见被告人李淑芬。2013年8月12日下午,陈建刚律师去大连市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李淑芬。看守所警察拿出一份大连市中山区法院的“中刑初字108号”《律师不准会见嫌疑人名单》的文件。
该文主要内容为:程海律师、梁小军律师、王全章律师、张磊律师、王兴律师、陈建刚律师承办了中山区法院车忠山等人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案件,上述7位律师一律不准会见。
程海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律师凭律师所会见函、委托书和律师证是可以会见当事人的,法院是无权干涉的。法院已经涉嫌公开犯罪。我们已经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投诉、国家赔偿了。但大连公安局、大连检察院等均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既不立案,也不给文书。”
薄熙来是直接导致大连公检法全面黑社会化的推手
程海非常感慨地说:“作为律师,走了这么多地方,大连是公检法最黑社会化的了!”
有分析人士认为,薄熙来主政大连、辽宁期间,为了政治前途,积极追随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政策,在辽宁锦州率先建立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心理实验中心”,在大连建立尸体生物塑化工厂。之后在江泽民的赏识下,薄熙来的官职得到迅速提升。而薄率先参与 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从中牟利,及推动在大连建立尸体加工厂,利用摘除器官后的尸体通过生物塑化,举办人体展赚钱。这一系列超越人类道德底线的罪恶,像潘多拉的盒子,直接导致大连公检法全面黑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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