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丰湖大厦门前,两名男童燃放鞭炮引爆化粪池沼气,炸飞井盖,其中一名男童坠入化粪池中身亡。男童家属称大厦管理处在化粪池管理上有责任,提出赔偿50万元要求。
据大陆 媒体报导,从小区管理处看到的视频显示,当时有两名男童在化粪池上方的井口处燃放鞭炮,9岁的男童宋河将鞭炮从井口扔下去,一两秒钟后,这个30余斤重的井盖被冲到约5米高的空中,然后落到地面,气浪将另一名12岁朱姓男童抛到空中约一米高后落下,旁边小汽车的尾部也被顶起,由于汽车的遮挡没看到宋河坠入井中的画面。
商场负责人张经理称,事发后在朱同学的带领下他找到了宋河的家,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宋河的母亲。朱同学则被送到了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
当日傍晚近6时,小宋河的尸体从化粪池中打捞上来,家属不同意将尸体拉走。家属认为大厦管理处没有做出安全提醒,根据律师建议,他们向管理处提出了50万元赔偿的要求。管理处回应称没有责任,只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十几万元。
出生于深圳的宋河在罗湖区金稻田学校读小学三年级,老家在湖北,父母来深圳做水果生意至今已有十几年。
本文标签:大纪元, 律师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MnW5d8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