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内蒙古18岁的青年呼格吉勒图在冤死18年后被判无罪,冤情昭雪。关注此案的民众纷纷在网络发声,要求追责当年办错案件却获得升迁的全体办案人员之责。有时事评论专家认为,中共在周永康案刚刚公布的敏感时刻推出此案,也是要利用罪责追索一事警告周永康手下的那些政法委的爪牙和公检法人员。
呼格吉勒图冤死18年后被判无罪 办案人多获升迁
据陆媒报导,12月15日,内蒙古18年前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流氓 罪处死的呼格吉勒图一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进行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原审判决和裁定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罪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呼格吉勒图供述的犯罪手段捂嘴致死和尸检报告“系被扼颈致窒息死亡 ”结论不符;二是呼格吉勒图左手拇指指甲缝内附着物虽检出与杨某某血型相同的O型血,但血型鉴定结论为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的种类物鉴定;三是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与杨某某身高、发型、衣着、口音等其他证据不符。并且,呼格吉勒图的流氓罪除了其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
案件发生于 1996年4月9日晚,呼格吉勒图和同事闫峰在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的女厕所发现一具近乎全裸的女尸。两人20时许报案,呼格吉勒图在48小时后被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认定为凶手。当地媒体报导该案时称,警方在熬了48个小时后才获得呼格吉勒图的供词。6月10日,刚刚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匆匆执行死刑,枪击而死,距离案发日仅61天时间。此案的主要承办者此后大多获得升迁。
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9年后,2005年10月,该案真正的凶手赵志红在被抓后交代罪行时,第一件就交代了自己曾于1996年4月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强奸杀害一名女性的事实。涉嫌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赵志红于2006年11月28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其系列强奸杀人案,但检察机构对赵志红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强奸杀人案却没有提及。
内蒙一位记者汤计获悉此事后,率先以内参方式披露此案,虽引起舆论关注但案件真凶被放过。之后汤计又连续发了几次内参,才令官方注意此案。2007年1月1日,真凶赵志红的死刑在执行时被停止执行。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也自真凶出现的2005年开始上访 ,维权 长达9年之久。直至2014年 11月19日,内蒙古高法才宣布对呼格吉勒图案再审。12月15日,该法院不公开再审呼格吉勒图案,呼格吉勒图终被判无罪。
办案警察揭案件重重疑点
据《新京报》报导,“呼格吉勒图案”18年前第一批抵达现场的警察中一位询问过呼格吉勒图,并看过案件第一份笔录的警察称,他赶到案发地并在附近询问了呼格吉勒图,当时其神情比较自然,作为关键证据且可信度很高的呼格吉勒图的第一份笔录,也肯定是不支撑呼格吉勒图杀了人。后来听说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时,自己心里有点打鼓,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因为呼格吉勒图家距离案发地很近,年纪轻且没有前科。直到2005年赵志红亲口供称“4.9命案”是其所为,才觉得自己当初的疑问是有根据的。
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勘验现场的警察也表示,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受害者身上没有伤口。作为呼格吉勒图案“铁证”的呼格吉勒图的指甲,令其非常不理解,因为现场勘查并未发现受害者身上有伤口或破损之处。而警方却称呼格吉勒图指缝残留的血样和被害人咽喉掐破处的血样完全吻合,加上呼格吉勒图的认罪,认定呼格吉勒图就是罪犯。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称,2005年赵志红被抓后,她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儿子指缝污垢的采样,结果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这份证据已不在案卷中,因保管条件有限加上搬家,可能被弄丢了。
此案真凶赵志红在2006年一审开庭审理后就休庭了,极为罕见地一直休庭8年时间未再审理。中国 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对《新京报》表示,中共在1983时搞“严打”,最高法院甚至将案件的死刑核准权下放给地方高级法院,直到2007年1月1日才收回。2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各掌握着不同的死刑标准。
办案人或全体被追责 评论员称警告公检法及政法委
众多关注呼格吉勒图案的民众在网络表示,要对此案当年的办案警察进行追责,还有民众在网络晒出全体办案人的去向、官衔及在呼格吉勒图案中所获奖赏等。陆媒报导,有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当年参与 办案的警员,包括当时主办此案的主要官员等,已经被当地警方开始调查。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一位长期关注中国各种冤案的网络作者刘先生表示,呼格吉勒图这起案件明显是一起冤案,此次重审该案有一定的背景因素。在事实非常清楚的情况下9年不能翻案,显然后面有大人物,并可能已经升官了,这些人都应该负责任。
时事评论员唐靖远对大纪元记者表示,此案在周永康 被移交司法10日后被中共抛出,有着非常明显的警告意味。呼格吉勒图案办案人员在时隔18年后全体被查,其中是对公检法系统 的强烈警告。
首先,对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来说,这是终身追责的一次具体实施,不但具体办案人员脱不了责任,冤案不能昭雪的原因如果涉及到某个大人物,也会在倒查机制下,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全体办案人员受查,很清楚传递出一个信号,在重大冤案的促成中,“执行上级的命令”将无法再成为藉口,每个人都要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这个信号必将对政法系统的人员产生一种警示,在上级命令与法律 原则相悖的时候,恐怕相关执行者都不得不掂量一下盲目服从上级的后果。
“这个案子也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几年的残酷迫害,有大量的法轮功 学员被非法虐杀或迫害致死,这样的冤案可谓数不胜数。在未来 清算这一切的时候,所有参与其中欠下血债的610、国保、国安、警察等人员,都可能面临同样的后果,即:执行上级命令无法成为任何给自己开脱的理由,他们犯下的罪责都必须自己去承担。”唐靖远说。
时事评论员齐岳也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周永康掌握政法委期间,在“维稳”的名义下大搞红色恐怖,各地办案过程中普遍出现为追求大案要案的破案率而在办案过程中不重证据的事,还有侵犯人权甚至刑讯逼供现象。
周永康掌控政法系统无法无天的红色恐怖时代,随着其垮台,“维稳沙皇”及其所犯的一切罪恶都将遭到清算,被追究责任。当前中共政法委权力过重,对“维稳系统”的整肃在所难免。中共当局纠正一些周永康当权时期的那些冤假错案,一来可以缓和政府与人民的矛盾,二来可以震慑政敌,削弱“维稳系统”的权力。
周永康犯下滔天罪行 其爪牙面临追责
周永康在2002至2012年期间掌控政法委和公安部,利用公、检、法、国安和武警系统随意监控和逮捕各界民众及法轮功学员,实行高压维稳政策,10年间制造了海量的冤假错案,被称为中国的“维稳沙皇”。 此外,周永康还利用“第二权力中央”的“6?10”特务机构,不仅随时调动公、检、法、国安和武警系统,还利用外交、教育、司法、国务院、军队、 卫生等国家资源,用以迫害法轮功。甚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来牟取暴利,犯下了滔天罪行。
旅居德国的著名华人学者仲维光 表示,如今周永康面临被审判,其手下的爪牙必然都跑不了,尤其是公检法或政法委的人,全都跑不掉。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本文标签:610, 中共, 中共政法委, 亚洲, 人权, 仲维光, 公安部, 刑讯逼供, 周永康, 周永康案, 国保, 国务院, 大纪元, 德国, 政府, 政法委, 新京报, 最高法院, 法律, 法轮功, 第二权力中央, 维稳, 自由, 自由亚洲, 自由亚洲电台, 警察, 迫害法轮功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1yY757C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