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5, 2014

四大会计行香港公司外包审计工作引发关注


1月22日,证交会(SEC)行政法庭裁定,停止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华分支机构美国审计业务6个月。这起案件还牵出其中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子公司将大部份审计工作外包给同一家事务所在大陆 的子公司,或将触犯美国,引起外界关注。图为在华盛顿总部的美国证监会总部办公室。(BRENDAN SMIALOWSKI/AFP/Getty Images)


1月22日,美国证交会(SEC)行政法庭裁定,停止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德勤、普华永道、安永)在华分支机构美国审计业务6个月。受此影响,在美国上市中国 股票普跌。同时,这起案件还牵出某些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子公司将大部份审计工作外包给同一家事务所在大陆的子公司,或将触犯美国法律 ,引起外界关注。


涉案的四家公司表示将向证交会提起上诉,申请复议。据1月24日报导说,如果会计巨头的上诉失败的话,将引发中国公司暂时停牌的可能或者中国公司进一步赴美上市计划受阻。然而,这一事件的影响可能还不仅于此。


早在2012年,香港证监会就曾因安永香港子公司无法提供在香港上市的中资企业标准水务(Standard Water)出具审计文件而启动法律程序。


美国证监会判决延烧至“四大”香港子公司


SEC行政法法官卡梅伦?埃利奥特(Cameron Elliot)在此前的判决中提到,在某些案例中,正式担任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审计机构的是四大公司的香港子公司,而实际上大部份的审计工作却外包给同一家会计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


埃利奥特法官在判决书中说,在SEC索取审计底稿的中国公司中,至少三家(分别是一家生物柴油公司、一家石化公司和一家化学品生产商)存在这样的审计安排。埃利奥特表示,毕马威的香港子公司担任这三家公司的主审计师,但90%以上的审计工作是由毕马威在中国的子公司完成的。但判决书中没有透露这三家公司的名字。


埃利奥特法官在判决中说,SEC直接向毕马威香港子公司提出了索取审计文件的要求,但后者以中国法律和文件在中国大陆为由加以拒绝。毕马威香港子公司并非SEC起诉中国公司案件中的被告。


虽然埃利奥特法官并没有说这种做法是否正当。但《》2月4日报导说,这种做法可能与美国审计法规相抵触。美国审计法规定,担任一家公司主审计师并签署审计报告的会计行必须承担相当一部份审计工作。虽然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子公司都在同一个国际网络下运行,但就法律方面而言,四大会计事务所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子公司都是独立的公司,存在差别。


报导引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保罗?吉利斯(Paul Gillis)的话说:这种情况好比一家中国服装厂商将“制造”的标签缝在一件衣服上。这种做法可能让消费者或投资者对产品质量失去信心。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简称PCAOB)主席多迪(James Doty)上周在一份声明中说道,如果没做多少审计工作的会计事务所将自己作为主审计所,那么投资者就会被置于危险境地。PCAOB即将提议,要求审计所披露协助其进行某项审计工作的其他公司信息,包括处于同一网络的不同子公司。


SEC行政诉讼“四大”中国分部 凸显两国监管分歧


2012年12月,SEC向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德勤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分公司及德豪(BDO)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 1月22日,美国证监会行政法官埃利奥特发布针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判决书,决定暂停其美国执业资质6个月,即6个月期间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赴美国上市及已上市的中国企业提供审计、税务等服务,原因仍是“四大”拒绝提供部份在美上市中国企业的审计底稿。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其已退出美国市场,SEC未对其做出上述判决。


尽管被罚的审计公司拒绝上交文件的理由是因为害怕违反保密法,但这起事件也凸显了中美两国对跨境监管由来已久的分歧。多年来,美国SEC多年来尚未能成功获得审阅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审计文件的权力,而中国监管机构则认为,美国证监会无视两国在跨境审计监管合作领域取得的进展,在两国合作渠道畅通有效的情况下仍然对涉案事务所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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