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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10万应改判1年,最雷人的人大代表议案!
“从1997年现行刑法制定以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有必要对量刑的数字化标准作出相应调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准备提交的《关于修改中贪污受贿犯罪不合理量刑规定的议案》唿吁,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 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量刑标准进行修改,并建议每五年对量刑标准作调整。(据《新快报》12.03.02)
每次全国人大会,都会出现颇有争议、雷人的议案。但是在雷人,也“雷”不到广东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将在这次全国人大会上准备提交的《关于修改中贪污受贿犯罪不合理量刑规定的议案》的程度。
朱列玉的议案指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从1997年的5160元增长至2011年的218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由2090元增长至6977元,实际分别增长了3.23倍和2.34倍。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按照1997年刑法的“贪污十万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量刑。“这明显表现出刑罚过度供应。”朱列玉说。
“1997年刑法规定的‘十万元’基数相当于当时农民年收入的近50倍,相当于城镇居民年收入的近20倍。从购买力角度考虑,现在的‘十万元’大致相当于1997年的‘一万元’。”因此,他建议将刑法中关于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改为个人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了这条新闻,笔者感到非常郁闷,胸口堵得慌。不由得心里生疑:朱列玉这次参加全国人大会究竟代表了谁,在替谁说话?
我们都知道,目前,最让国人忧虑的就是官员腐败,国人最为痛恨的是官场腐败。腐败已经危及国家安危,已经动摇了执政党执政地位。腐败不除,应该“提升”到危害整个民族的高度去认识!
然而,在这个时候,在全国人大会上,有代表竟然拿出“替”贪官说话的议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据说,朱列玉律师 平时已给“贪官”辩护见长。由此,我不得不产生另一种疑问:这位人大代表到底是谁选出来了?!据了解,这次一个代表身后代表着65万人民。那么,朱列玉代表究竟在代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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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人大代表, 党, 官场腐败, 律师, 法制, 翻墙, 腐败, 贪官, 阿波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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