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0, 2014

最大〝老鼠仓〞炒股案判缓遭抗诉


点此看大图片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网络图片)

日前,中共检察委员会,对中共广东省高级法院做出的一项〝老鼠仓〞炒股案判缓,向中共最高法提出抗诉。


中共《中新网》报导,中共广东省检察院12月9日披露,最高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于12月8日讨论决定,对原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 息交易案提出抗诉。


检方介绍,2014年 1月2日,中共深圳市检察院就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案,向中共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同年3月24日,中共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


4月4日,中共深圳市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提出抗诉。中共广东省检察院支持抗诉。


10月20日,中共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中共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终审裁定确有错误,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


12月8日,中共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 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提出抗诉。


据了解,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期间,操控三个股票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10.5亿余元,非法获利1883万元。


由于交易金额巨大,出生于1982年的马乐被称为目前大陆公开审判的最大的〝硕鼠〞。


第一次庭审中,马乐当庭流泪认罪,对于指控,没有表示异议,并提出希望能全额退赃;而且,在案发后,2013年7月17日,马乐主动到深圳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投案;被认为认罪态度良好,有自首表现,而给予轻判。


据报导,庭审过程中,马乐的寒门精英背景、家庭的负担、慈善义举等辩护词,令不少听众感染流泪。


据了解,马乐出生于1982年,来自河南农村,2006年从清华大学研究生毕业,是一位典型的寒门精英,其毕业后就加入博时基金并快速成长,2011年,年仅29岁就当上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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