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5, 2013

薄熙来济南受审 涉嫌经济犯罪均在大连犯下

【看中国2013年07月26日讯】今天(7月25日)上午,官方新华社发出通稿,证实了传言已久的薄熙来案即将在山东济南中院开庭审判。新华社称,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本台从重庆知情者得到的消息,官方这份传达中,薄熙来涉嫌受贿2000多万都是其在大连任职期间的经济问题。


通稿起诉书称,“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昨天,薄熙来曾担任市委书记的重庆在县处级传达了一份中共中央关于此次审查起诉的内部文件,据称北京的部委也在高层做了传达。


新华社的通稿证实了这份传达的可信性,即薄熙来涉嫌三宗罪名: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这个传达应该是济南市检察院起诉书的简写本,有具体的金额,事件,地点和过程,例如薄熙来在谷开来杀死英国人海伍德案件调查中,打了王立军一耳光,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根据本台从重庆知情者得到的消息,官方这份传达中,薄熙来涉嫌的受贿2000多万,其中包括在英国买下的一栋别墅,薄瓜瓜和谷开来收下的徐明资助的学费等,贪污500多万则是在大连任职期间的一笔工程款;这两笔涉嫌的经济犯罪,都是薄熙来在大连任职期间犯下。


因此,这位体制内消息人士就认为,北京有意识地将提交法庭追诉的经济犯罪限制在一定的额度内,总的金额低于刘志军的涉案金额,以此推论,薄熙来可能会获得比较轻的判决;此外,把薄熙来经济犯罪局限在大连任职期间,也将减少对重庆唱红打黑这一过程中种种问题的追问和冲击。


上午,新华社通稿发布之后,各大官方媒体同时刊发了指令下的统一动作。


人民网的评论是“拥护党中央决定,维护重庆发展大局”;新华网“薄熙来受审,令出一门方能不偏不倚”;


中青网的标题是“审理薄熙来案昭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环球网的评论是“法治是根治腐败毒瘤的有效药方”;中国网提出,审判判薄熙来捍卫中国“正能量”,中国广播网的评论则是“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


光明网的评论《坚决维护中央决定理性看待薄案受审》最有意思,该文说,薄某的身份和曾经职位的特殊,不排除别有用心者大做"文章"。党员干部或群众应有相当的思想准备。身为中国公民、自觉维护执政党的决定,身体力行做好本职,同心协力维护社会稳定。


“不传谣、不信谣”,不受别有用心者指使,不被不明真相地当"炮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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