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9, 2014

温州村官瓜分316套安置房 价值18亿

在浙江经济最活跃的温州地区,村镇已经和城市融为一体。日前,有大陆 媒体曝光了发生在这里的一起震惊国人的安置房贪污案,涉案金额达18亿元。而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永嘉县新桥村原支部书记葛彩华等人,至今还未落网,负案在逃。


中国 大陆媒体《》1月9日报导,毗邻温州的永嘉县发生的〝村级官员集体 贪污第一大案〞中,被10名村官私下瓜分的316套安置房总价值18亿元。这起贪腐大案,起始于2007年。


据报导,2007年下半年,由于城镇建设需要,与温州市区仅一江之隔的永嘉县江北街道(原瓯北镇)许多村大量土地被征用。根据土地征用政策和各村被征用土地面积,永嘉县人民决定将位于江北街道昌新路以西和华光殿后的农贸综合市场26.5亩三产返回土地指标分配给新桥村,用于建设新桥第三期安置房。


获知消息后,多家房地产公司竞相争夺,均有意代建该项目。浙江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启政和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金龙,分别与时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的余干寿多次磋商,商定取得代建权后,房地产公司以成本价享有20%的安置房,所得利润和余干寿对半分。


之后,在余干寿的操纵下,经新桥村两委(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决定由王启政所在的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杨金龙所在的永嘉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并由余干寿代表村委会跟两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代建协议,约定两家公司收取总造价额的3%作为代建费,同时规定两家公司以成本价享受109套代建安置房,其中昌泰公司获得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安置房共66套,和田公司获得新桥商贸大厦安置房43套。


2008年下半年,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项目中的新桥大厦以及新桥商贸大厦的建筑施工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余干寿系该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余干寿、王启政事先商谋,由王启政出面与建筑承包商李某商谈,如果李某所挂靠的建筑公司参与 投标并顺利获得工程承建权后,需给余干寿、王启政工程总造价的6%作为〝好处费〞。


李某为获取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的工程承建权,并为了今后承建施工过程的顺利开展,便答应了王启政提出的条件。


之后,王启政借其朋友瞿某之名与李某签订虚假合作协议,并虚假出资80万元,假意与李某共同参与建筑项目,风险收益均分。最终,李某以浙江方泰建设有限公司、温州三箭建设集团名义参与竞标,并在余干寿、王启政的帮助下顺利获得了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工程承建权。


2009年10月11日,王启政又通过瞿某与李某签订协议,以股份转让的形式通过瞿某从李某处获得〝好处费〞480万元。余干寿通过王启政联系李某,后委托他人两次从李某处获得好处费400万元。


在此次569套安置房中,前任村支部书记葛彩华获55套,支部委员林获50套,支部委员胡佐永获24套,村委会主任余干寿获13套,村委员唐福新获15套,村委员胡国强获2套,村会计余臣德获39套,村出纳余承昭获32套,村委委员胡文西获46套,村委委员余云恩获40套,共分配了316套安置房。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各购得65套和44套(按照成本价结算)。另外144套中,只有80套分给了户,剩下的用于抵工程款以及代建费。就此,10名村官瓜分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


在2007年7月,余干寿以自己在新桥村担任村主任时间长、对村集体贡献大为由,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操纵形成所谓会议〝决议〞,以成本价60万元又购得新桥大厦3001室安置房(面积约220平米,每平米2700多元),以作为对自己的奖励。2009年6月10日,其又以每平方米8900元转卖给温州当地其他官员,从中赚取差价135万余元。


报导称,2009年至2010年,余干寿用这些贪污来的钱大肆置办私人产业。他花了500多万元在温州市区曼哈顿买下一处房产,仅装修费就用了170多万元。此外,又花费500多万元在温州市区信河街置下一处房产。为了犒赏自己也为了彰显身份,他花费230多万元给自己买了保时捷和凌志轿车,又买了两辆宾士和一辆宝马分别赠给三个女儿。2009年,余干寿小女儿出嫁,在村里办婚礼热闹非凡,仅酒水和嫁妆就花费上百万元。


2013年7月31日上午,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检察机关以新桥村原村委会主任余干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的王启政、陈伟荣、杨金龙也同庭受审。庭审当天,原本只能容纳300人的法庭一下子挤进了400多名村民旁听,庭审场面颇为〝壮观〞。检察机关指控,余干寿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以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又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涉嫌受贿3399万余元,职务侵占199万余元。法院将择期宣判……


事实上,从2007年村安置房项目开始建设,村民们就开始陆续举报 余干寿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安置房等问题 ,但其间遭到不少部门的推诿甚至压制。直到这次开庭,村民们苦苦等了6年之久。


在经济活跃的浙江温州,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素有温州的〝浦东〞之称,而新桥村的原村委会主任,现年58岁的余干寿曾扬言要把新桥村打造成中国的第二个华西村,带领村民一起致富,但事实却相反。


而回顾整个事件,令人诧异的是作为一个基层的村委会主任,余干寿为何能大权独揽,一手遮天,且受贿时间长达数年而未被知晓和制止?


这起明显违规违法分配安置房的事件,得到了安置房分配主管部门—永嘉县瓯北镇政府的书面签字同意。


对余干寿等人的贪腐情况,当地村民多年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过举报或起诉,但均遭到相关部门的推诿与打压。


2011年1月11日,村民们公开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永嘉县瓯北镇政府撤销〝同意新桥村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商贸大厦分配方案(包括调整方案)〞的行政行为,但永嘉县人民法院却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气愤难平的村民们把这些事件向社会公开曝光之后,引发了全国的轰动。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永嘉当局被迫成立工作组对此展开调查,并逮捕了新桥村村两委会成员10人。


2013年7月11日与7月31日,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被捕的十涉案人员中,有七名被判处五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而永嘉县新桥村原党支部书记葛彩华等人则在案发前闻风而逃,至今尚未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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