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6, 2013

王全璋律师案“关乎公民基本人权”(组图)



来自各地的20多名律师在靖江法院和市委提出与王全璋见面要求


中国网民和律师在互联网上发表公开信,呼吁当局立即撤销对北京维权律师王全璋的司法拘留决定。


周五(4月5日),中国23个省市的近140名律师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当事方的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发出《建议信》,要求靖江当局暂停对王全璋律师的司法拘留。


前往靖江参与“营救”王全璋的刘卫国律师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说,周五来靖江声援的人数接近50人,包括20多名律师和来自各地的普通公民。


4月3日,王全璋在靖江市法院出庭,为一名法轮功学员案作辩护。


次日下午5点左右,靖江法院网站刊出公告称:“在审理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中,被告人朱某某的辩护人王全璋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靖江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


“程序违法”


刘卫国律师对当局拘留王全璋提出质疑。他对BBC中文网说:“首先程序违法,法官并没有当庭说他扰乱秩序,而是把所有的旁听人员赶出法庭,把王全璋扣下。”


刘卫国说,外界一整夜没有得到王全璋的任何消息,官方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在那个时候王全璋实际处于失踪状态,我们理解为非法拘禁。直到第二天中午左右才说明要对王全璋律师司法拘留10天。”

律师




刘卫国说,他们要求与王全璋见面,但当局至今没有回应。


刘卫国说,在当局做出拘留决定前扣押王全璋这是“非法拘禁”;此外,拘留场所也不是在拘留所,所以“场所违法、程序违法”。


要求


刘卫国律师说,律师界提出的要求是:释放王全璋律师并公开庭审信息,包括庭审的录像。


据报道,王全璋在庭审时递交一份材料,由于材料只此一份,用手机拍照做备份,被当庭没收。


刘卫国说,律师对自己提交证据进行拍照的行为并不违法,法院虽有规定不允许拍照录像,但那针对的是庭审或者法官,一个律师对自己的证据拍照那是一种复制行为,是保存证据的一种行为, “是完全合法的”。


刘卫国和其他在靖江声援的律师周五前往靖江法院和靖江市委,要求当局对他们的要求予以回应,但“他们都说在放假”,至今没有得到官方的任何回应。


公民权利


王全璋律师事件引起中国律师界的强烈反响。刘卫国对BBC中文网说,如果有证据证明王全璋律师确实扰乱法庭秩序,影响庭审,而且严重到应该拘留处罚情况,“我们不会提出异议”。


刘卫国表示,他们将与周六(4月6日)下午两点在靖江举行“王全璋律师案件”研讨会,邀请全国律师和公民参加。


他说:“律师如果不敢法庭上自由发言,这个国家设立的律师制度就没有任何意义。倘若律师辩护权被剥夺,公民的基本人权也就被剥夺,这是践踏国际法。”


刘卫国认为,以前媒体掌握在官方手中,如今“自媒体”时代,通过手机、短信和微博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他表示,来靖江几天,虽然有警察和警车在身边转悠,但迄今为止,当局并没有直接干预他们的声援行动。


BBC中文网周五试图联系靖江法院,但无人接听电话。


在本次采访结束后,中国官方媒体周五晚首次报道王全璋被拘事件,援引靖江市法院对庭审过程解释说:“庭审中,辩护人王全璋多次打断合议庭成员以及公诉人的讯问,扰乱法庭正常的审判活动,经审判长多次警告 制止并训诫。”


报道说,“在法庭辩论中,辩护人王全璋用其手机拍摄,被审判长发现,审判长当即指令法警对王全璋的手机予以暂扣,待休庭后处置。法警当即通知本院网管员 到场,发现该手机显示“云录音”状态,法警当即将此情况向审判长报告。”


“审判长在庭审结束后要求辩护人王全璋留置谈话。谈话过程中,审判长要求辩护人王全璋提供手机开机密码,其自始至终都未能提供有效密码,致手机无法打开。”


报道说,“鉴于王全璋上述行为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对辩护人王全璋拘留。”


BBC中文网尚无法独立核实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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