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7, 2013

新余三君子案 当事人坚称无罪 律师作无罪辩护

新余三君子案于12月3日开庭,于6日结束,历时4天。6日法庭就刘萍和魏忠平的“扰乱公共秩序罪”和“破坏法律 实施罪”进行了举证、质证。三位被告人均认为自己无罪,全部辩护律师 都为自己的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刘萍、魏忠平在法庭上做了最后陈述。斯伟江为刘萍写的辩护词在“小斯在赤水”微博上仅仅存在了两个多小时即被消号,但微博却迅速转播到千家万户,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斯伟江等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


刘萍案归纳为三宗罪:一个是因为刘萍等十余人在自己楼下拍照,被起诉非法集会罪;第二是,刘萍转发了一个有关声援法轮功 的帖子,被起诉破坏法律实施罪,第三个,一场竞选,被起诉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




新余三君子案最强辩护阵容。(网络图片)



刘萍案庭审4天,众律师的微博被多次消号、禁言。(网络图片)



在捍卫第一线抗争的律师们。(网络图片)



维权人士举牌声援新余三君子。(网络图片)



从一个看唯命是从的臣民、到蝶变为一名选民、最后被当作索要公民权利的标本、被视同为反民的刘萍。(网络图片)



李思华表示,在法律上他无罪,但如果当局不放刘萍和魏忠平,他愿意与他们“同罪”。(网络图片)

斯伟江律师表示,刘萍等人因为家里地方小,在自己小区楼下拍照,表达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愿望,根本没有打扰任何人,之后自行解散,不存在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不构成非法集会罪要件。


起诉书指控刘萍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起诉书指控:“刘萍等人为了个人名利,以所谓独立参选人身份进行演讲宣传。2011年5月11日19时,刘萍在乐百佳超市附近进行竞选,聚集了大量群众滞留围关,致使车辆、行人无法正常出入,商业活动不能正常开展,使公共场所秩序受到了严重破坏”。


斯伟江表示:“录像显示:刘萍在街头竞选时,是站在街边的路灯下,并不在路上,而且,围观的人,就十几个人,街上行人正常行走,路边地摊正常,后面的了百佳超市营业正常。如果没有录像,就会被这些罗织的证人证言(很多证人也是警察)所冤枉。多名警察做了伪证,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


起诉书指控刘萍在QQ和Skype空间转发了一个关于声援被上海青浦法院审理的法轮功人员侯钧杰的信息。


斯伟江表示,刘萍只是转发帖子“因为法轮功学员侯钧杰的律师在与青浦法院工作人员对话时,认为侯有未审先判的可能,呼吁大家去旁听围观”,只是在谴责法院涉嫌迫害侯钧杰,帖子最后一句是:让公平公正比太阳还光辉。从文章 上看,这个帖子的内容,实质上是一种表达和声援,


斯伟江说:“魏忠平的这个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样荒唐,他就是用电话给李洪志 先生拜了一个年,就被起诉该罪。一个转贴,一个拜年,涉嫌犯罪,对照起来,让人觉得,我们活在文革中。将刘萍这样一个虔诚基督徒,定罪为破坏法律实施罪,将给世界上所有的基督徒,一个什么样的讯号?”


2011年5月13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立案,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12年8月19日立案,这些立案没有通知被告人,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毫无调查的行为,辩护人认为这是造假。


斯伟江在辩护词中写道:“是因为非法集会的罪名太荒唐,无法定罪,故另外找两个更荒唐的罪名来顶替。这样的做法,是玩弄法律,公权力这样做,严重损坏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如果就是因为政治原因要抓刘萍,不如,直接定煽动颠覆罪。一个国家司法机关,不敢堂堂正正地做,而是用这种荒唐的罪名,违法的程序,来迫害刘萍,是何等的不堪!”


当事人刘萍、魏忠平在法庭上做了最后陈述


刘萍在“最后陈述”说:“2011年4月,我决心参选,我参选人大代表遭遇的一幕幕让我吃惊和震撼:我24小时被警察‘保护’,手机、行踪被跟踪,家门口安装探头,频繁遭到非法拘禁、戴黑头套,暴力殴打,捆绑四肢,脱光搜身,被关押在黑监狱。”


这位下岗女工没有退却,她走完了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报警、上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所有的法律途径,得到的结果是无休无止的维稳镇压。


刘萍说:“我无罪,我从一个看新闻联播唯命是从的臣民,从捍卫自己的劳动法权利,被迫成为一个访民;为追求公平正义 ,蜕化为一个公民;为依法索要政治权利,蝶变为一名选民,在最后被当作索要公民政治权利的标本,我站在被告席上,被视同为反民。”,“我无罪,我所追求的每一步,都是依法走向公平、、民主。我在践行我所信仰的。历史 会宣告我无罪!”


同样要求参选人大代表的魏忠平在回答一位官员的质疑“你这么执著干嘛?”时表示,他要公平和自由。“当我被侵害时,检察院应该受理我们的控告。但是。他们不作为。为推进国家进步,我们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如果判我们有罪,我无怨无悔。我们希望创建一个文明、法治的国家。”


政府把要求政治权利的刘萍等人视为敌人


刘萍在法庭上表示,她多次被殴打,关黑监狱,脱光搜身,警察对此从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




刘萍案前任辩护律师张雪忠。(网络图片)



被便衣警察扮演的“群众”围攻后以退庭抗议并要求当局调查的杨金柱律师。(网络图片)



前一天还在介绍如何不被微博消号的律师第二天也被当局微博消号。(网络图片)



天天微博被消号天天打游击的斯伟江律师。(网络图片)



刘萍在街头普法宣传,希望人们选她当人大代表,被当局定为扰乱社会秩序罪。(网络图片)



因申请游行被当局关押进黑监狱,遭看管人员打断三根肋骨的魏忠平。(网络图片)

魏忠平表示,每遇到敏感时期,比如“两会”期间,他就会被非法关押,魏忠平被关押看管的人,打断三根肋骨,警察对此视而不见。


斯伟江辩护说:“一个拍照,一个转贴,一次竞选,就分别起诉了三个犯罪,而最初的非法集会罪,明摆着就不符合法定要件,利用这个罪名关押刘萍至今,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刘萍参与 了独立竞选,参与了推动官员财产公开的表达。这些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似乎不符合政治潜规则。”,“政府找不到法律依据来抓他们,就用非法手段。在这里,我严重怀疑 府的合法性,和匪帮有什么区别?”


“刘萍等所代表的声音,确实是一种实质上的政治反对声音。因而被当地官员视为眼中钉,视为不稳定因素。我不禁想起一位法官说的话:“恐惧会滋生更多的压迫;压迫会引发更多的仇恨,仇恨必将危及政府的稳定。”斯伟江表示。


蒙冤民警董才在 《全国公检法司维权 和反腐干警声援新余刘萍案联署签名 》说:“关注刘萍案,就是关注我们自己,新余之战,将印证中国 法律是否死亡 ,是检验政府反腐的决心,围观新余,就是围观中国法律。 新余开庭,将标志着与法治的前进或倒退,是争取民主民权人士和顽固派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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