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3, 2013

玉清心:移植速度骇人 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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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3日讯】近日明慧网一条消息,沈阳陆军总院10天器官配型成功,做了一例心脏移植了手术,大纪元曝出北京佑安医院3天即拿到匹配的活摘肝脏,仅这一年可能就有100多人交了钱在佑安医院买了肝。“这个星球上从来没有过多罪恶”并没有停止,正在中国 发生。


2012年11月17日,省伊通县沙河镇魏凤琴在沈阳陆军总医院,住院十天,拿到匹配的心脏。做了心脏移植手术。院方称:供体为31岁男性“死刑犯 ”。主治医生姓吴。手术从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四十分。


2009年-2011年间北京佑安医院,一外科医生找到想做肝移植的患者说,如果等国家捐献器官做手术,可能要等1至2年,但如果不想等,可以找人从犯人身上取肝。患者先后交了80多万现金后,在3天内就做好 了移植手术。“手术医生”下来后说,他是从一个20岁出头的河南小伙(死刑犯)身上取的,当时人还没死透,最后由医生割了脖子死的,所以效果相当好。仅这一年这一家医院,可能就有100多人像他这样交钱买肝。


前后两个移植手术,都是快速的“反配型”, 10天内拿到一个心脏,3天内拿到一个肝脏。 在其它国家需要等好几年的匹配器官,为什么几天就能配型成功的“找寻奇迹 ”今天依然在中国发生?


沈阳的器官更令人打问号。医院对患者魏凤琴及家属为什么有“保密”要求?一个普通公民的普通器官移植手术,为什么要保密,保守什么秘密?中国是仅次于的第二移植大国,移植手术普遍得如常规治疗。医院做成功了一例心脏移植手术,正是对外宣传以抬高医院自身知名度的商机,为什么反让患者和家属对此保密?如果要对移植手术保密的话,最敏感的莫过于器官了,是因为器官来源有问题 而不能张扬?这是否就是黄杰夫说的,他们移植医生不能光明正大、扬眉吐气地施展才能的背后真实原因?


当时有三个患者同时配型成功,最后选中了魏凤琴。凭的什么选中魏凤琴的?不是按照三人申请登记的先后次序,公平享有权利,而是由院方裁定“三取一”。 之前医院详细了解了魏凤琴及亲属各方面信息资料,除经济收入外,还包括住址、电话等等超出了医患关系的调查。“政审”是在给魏凤琴换肝“指标”之前,可见院方有很多顾及,在力争减小自己的风险后才决定的。

什么风险?器官来源。用死刑犯器官 高调承认的,不必躲躲闪闪。如果被者的身份是学员或其它非法途径的,而“死刑犯”证书是假的,那就得“黑着来”。对此,医院最怕谁知道?当然是法轮功学员。“政审”很可能就是在盘查患者的社会关系里有没有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对器官移植敏感,一旦有线索会追究,而院方被识破、被曝光的可能性就大,由此给医院带来巨大。不难看出,院方反常的调查、保密,是心里有鬼闹的。


还有,给魏凤琴做换心手术的沈阳陆总医院臭明昭著。2009年追查国际公布过一锦州作为目击者披露女法轮功学员在不打麻药被活摘器官经过的录音证据。警察说活摘那位女老师器官的地点,就是沈阳陆军总医院15楼的一间手术室。中国移植器官来源由中队掌控,中国器官移植的主力是军队医院。十年前沈阳军区 总医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证确凿,人神共愤。而沈阳陆军总医一直逍遥法外,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没有停止。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 魏凤琴换的心脏和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有关。


据明慧网2012年10月31日报导,一位法轮功学员的亲戚2年前换了肾,换了肾的亲戚说:“换肾的事,特别它的来源,我的确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都是你们炼法轮功的器官,不光我,和我住一起的,换什么器官的都有,都是现成的,从医生和护士谈话听到的。”


2013年3月4日,北京法轮功学员张连英对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说:“当时在北京女子和马三家都曾被多次强制抽血,尤其是在北京女所,还被扒 光衣服按在仪器上做全身检查,挣扎时把屋里的电脑主机都踹到了地上。如果不是您当初的帮助,我也许就被活摘器官了。”张连英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的时间是2005年至2007年12月,之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2010年她离开马三家的最后一年,她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都被抽血,不是在医院,是在劳教所里。在2006年3月活摘法轮功学员曝光后,劳教所里仍在对法轮功学员验血,做器官配型。


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过去发生过,现在也一直发生着,或许有所收敛,但没有停止。虽然下台了,但比他掌握更多黑幕的全军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还在台上活跃着。卫生部虽然撤销了,但是掌管军队医院的卫生部还在运转着,而他们是中国器官移植到主力军,也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最多最黑暗的地方。从曝光出的越来越多的线索看,军队、武警、公安系统 医院和他们有关系能拿到器官的地方医院目前正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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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comments/20130403/118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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