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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12日讯】在强大的舆论关注下,刚刚还对外称将案件打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海淀检察院,7月8日突然决定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李天一案终于被起诉了!这无疑是民意的胜利,因为如果没有强大的网络舆论的关注,没有广大网友的努力和坚持,该案早已在幕后达成了交易。要知道,所有此前曝出的“私了”和“罚做义工”都不是空穴来风。
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宣布受理后,新代理 李天一涉嫌强奸案的两名律师陈枢与王冉于10日通过博客 高调发表声明,并称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声明中有几点值得注意:一、北京警方公布李天一姓名是侵权行为;二、包括中央媒体在内的各级媒体和网站 ,通过公开披露姓名、图片 、视频等对该未成年人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的报导是侵权;三、个别媒体严重侵害李某某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隐私,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是明显的违法侵权行为;四、媒体不仅“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也“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 家们”;五、轮奸案的发生与某酒吧没有检查几个未成年人的身份证,以及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有关。
要媒体保护老艺术家,两位律师 是真的不懂还是假装不懂?作为公众人物,媒体既有赞美的权利,也有揭露隐私的权利,风光无限沽名钓誉与保护隐私如何能同时占得了?此外,两位律师在声明中将造成李天一等人罪行广为人知的原因指向了警方和媒体的“侵权”,将导致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矛头指向了酒吧和陪酒人员,而对其客户实际发生的罪行不着一词,不可谓不独辟蹊径。所谓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即便当事人犯有令人厌恶的罪行,这是某些抛却良知的刑辩律师的选择 ,而如两位律师这样的辩护方式,在一些美国的律师电视剧中并不陌生。
笔者曾看过某美国律师电视剧中讲过一起类似的案子。某女指控自己被前男友强奸,但在对方高薪聘请的辩护律师咄咄逼人的问题 下,比如为何要请男友到家里来,为何要穿暴露衣服,为何要请对方喝酒,为何事隔三天后才想起报案,如何能保证双方不是你情我愿……此女和检方最终败下阵来,同情被告的陪审团还是裁定被告无罪,某女闻听是泪流满面,而其前男友则是得意洋洋。
有罪的人可以在深谙法律条文的律师的变化下,被裁定无罪;无罪的人也可以在技高一筹的检方指控下,被裁定有罪。这样的案例在美国的律师电视剧中经常看到,因此律师在美国地位很重要,庭审时,律师表现的好坏也影响案件的判决,所以好的律师的价码自然很高。不过有一点要注意的是,美国的律师比的是辩护的技巧,比的是对法律 条文和案例的熟悉程度,比的是谁能够说服陪审团,但前提条件是司法独立,案件绝大多数公开审判,而且由人民组成的陪审团裁定。
反过来再说李天一案。两位律师为转移视线,将矛头指向警方、媒体和酒吧乃至陪酒人员,援引的法律条文也是头头是道。如果此案例在美国审判,如果律师所言果真属实,那李天一脱罪的可能性很高;但律师们同样不要忘了,他们援引的是有利于他们的证据,但还有很多不利于他们的证据。还是如果在美国,李天一的年龄问题会被彻底调查清楚,如果是未成年人,为何要买车给他开?监护人的责任在哪里?他有无驾照?如果有,谁发的?如果没有,警方为何没发现?而且受害人是否受到威胁、诱惑、殴打也会弄清楚。如果证明律师造假、说谎,不仅案子会败诉,而且律师将被吊销执照。
好在两位律师内心清楚的很,李天一案发生在中国 这个法制并不完善、还靠人治的国家。他们同样清楚,无论是警方的公示和媒体的追打,背后都有政治因素在介入,李天一案的几起几落就是明证,而大众舆论对此案的影响亦绝不可忽视。此番律师的独辟蹊径,目的就是进一步搅乱局面,制造舆论,通过将警方和媒体“侵权”摆出,将酒吧和陪酒人员不检查未成年人身份证的“错误”摆出,甚至很可能在庭审时以受害人喝酒后“主动诱惑”为由,认为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从而为李天一等脱罪或者减轻罪责做铺垫。
不过,两位律师将罪责归于警方,其实是在冒风险。一旦授意警方公布李天一姓名的政治势力,真的要将其定罪,其年龄造假问题有可能被捅出。除非他们已确定这种可能性基本没有。此外,律师们大可另案起诉警方、媒体,打一场轰动整个中国的大官司,不必虚张声势。
考虑到其中的一位辩护律师曾在公诉的检察院任职,两人的“无罪辩护”是否与检察院、法院有暗中通气,是否有背后之人的运作,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判决结果真的是“无罪”,那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 这其中的猫腻。
显而易见,案件发展到现在,早已不是法律在角力,因为在掩盖了案件的细节和李天一的真实年龄后,在警方的侦查、检方的起诉等波折后,所谓法律的公正性和威严性再次被打上了大问号,而政治考量不可避免地贯穿于整个案件。在笔者看来,李天一案最终的判决结果并不根本取决于律师的辩护,而是取决于高层 对此案的态度,取决于高层是否要彻底打击案件背后的某些有背景之人,更取决于舆论的关注程度和力量。高层不得不考虑到的民众的反应是:如果法院敢于罔顾民意,判决无罪或减轻判决,那只能证明全体中国人都再一次被中共的法律强奸了,而这对于新执政者提出的“依法治国”无疑是又一次沉重的打击。
本文标签:中共, 司法独立, 大纪元, 律师, 政治, 李天一, 法制, 法律, 法治, 美国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comments/20130712/150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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