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0, 2013

中共教育部就盲人参加高考信息公开问题表示:没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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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准备高考的学生到达考试会场。(资料图片)


在上个月高考期间,中国 来自8个省市的盲人致信教育部,申请公开近年来盲人参加普通高考的有关信息。教育部最近答复:本机关不掌握此类信息,并提请他们向各省教育考试机构查询。


6月7日,正在全中国的学生奔赴高考考场之际,来自浙江、广东等省市的8位盲人,分别向教育部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希望教育部公开自2008年到现在盲人考生人数,以及教育部门为确保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和电子试卷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对这些盲人的问询,中国民教育育部最近做出答复:本机关不掌握此类信息,并提请他们向各省教育考试机构查询。上述8名盲人采纳了教育部的建议,并已经分别向中国31个省的教育考试机构发出了信息公开申请。他们表示,此举的目的就在于了解赋予盲人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和无障碍参加高考的权利,是否在这些省份得到了落实。


的有关报道说,来自山东、江苏、广东等地的多位盲人对自己没有机会参加高考,从而没法寻求除了按摩以外其他职业的这种现实状况感到苦恼。报道说,目前中国针对盲人的高等教育,主要采取单招单考的形式招生。但由于特殊教育院校数量很少,仅分布在北京、上海等几个大城市,而且开设的专业也不多。这也意味着,每年能通过这种方式进入高校的盲人十分有限。


报道说,不过,在立法层面上,盲人参加普通高考的权益已有法律 保障。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四条就规定,“国家举办的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去年6月,中国又发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条例的第二十条也重申了上述规定。


南京公益机构残障项目负责人韩呈祥,谈到这几位盲人向教育部发出公开信 息申请的意图时表示:


“他们主要的诉求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这次全国高考有没有视障人士参加,而有视障人参加高考的情况下,有没有为他们提供无障碍考试的条件。虽然法律上规定,视障人参加高考应该提供无障碍条件,但事实上他们参加高考时得不到这些条件。另外一方面,他们也想知道,普通的高等学校是不是对他们已经开放了。”


韩呈祥还指出,中国虽然有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所雇用的残障人员数目,必须至少是职工总数的百分之1.5,但事实上,这个法规很少得到实施:


“至于就业方面,现在就是从法律的保障上来说,已经相对完善,但落实方面做得还很不到位。根据中国的《残疾人保障法》,每个用人单位、政府部门必须要招收百分之1.5的残障人,但是去年我们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所作的一项调查发现,大部分的政府部门远远没有百分之1.5的残障人士。比如说,我们所调查的华东地区41个城市中,有12个城市的政府部门5年以来从来就没有招收过一个残障人士,盲人就更不用说了。残障人士在中国所面临的就业状况很不乐观,视障人的状况就更糟糕,因为他们生活中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新华网的报道援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的话说,目前最大的困难并不是盲文试卷,而是普通高校无法提供相匹配的师资和盲文教材等盲人上课所必备的软硬件。然而,安徽盲人、参与 致信教育部活动的宣海却对此表示,现在的辅助技术很先进,教材并不是问题 ,而且盲人也并不需要老师的特殊照顾。


报道还援引中国盲人协会盲人家长委员会主任李庆忠的话说,盲人高考需要的盲文试卷、高校接纳盲人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只要肯投入肯想办法,都能办到。但长期以来没人做这个事情,导致盲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负责人陆军也表示,虽然中国在保护残疾益方面有相当好的法律规定,但在实际落实上却远远不够:


“现在在纸面上的工作还是很积极的,但这需要落实到实际当中,变成实实在在的权利。这些纸面上的权利看上去很漂亮,但它只是一种宣言式的东西,它不具备可靠性。其根源就在于,《残疾人保障法》里虽然说到应当给于残障人便利和优惠,但是并没有具体实施的细则,没有制定法律责任。


据2006年中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当时中国共有视力残疾人1233万人。


以上是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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