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9, 2014

秦月明致死案无果 家人状投中共巡视组



据明慧网报导,黑龙江省伊春市学员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秦月明妻女为了伸冤奔波于各级政府部门,自2011年9月在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至今,已经三年过去了。这期间省高法违法不作为,对家属推诿并称已将案件转至伊春中级法院,并拒绝给家属出具相关文书。





2011年2月26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图为秦月明生前照片。(明慧网)

当得知中共的中央巡视组进驻哈尔滨,秦月明家人前往巡视组递交举报 信,依法举报相关责任人官官相护、严重渎职,并要求依法严惩。


中巡组第八巡视组接待处位于哈尔滨市文府街,在政府信访局附近。在巡视组接待处每天有很多,进入前要经过严格的安检,还要填写表格。那里有很多负责接访的工作人员,还有偷偷录像的人。接访人员每人脖子上挂着工作证,上面没有署名,他们都在试图询问访民要举报什么事。


因递交的材料不符合巡视组的要求,秦月明妻女先后去了五次巡视组,8月28日巡视组接收了秦月明家属的举报控告信。


24小时监控、跟踪 当局究竟怕什么


秦月明的小女儿秦海龙因没有身份证(身份证在秦海龙被非法劳教期间被没收),前往黑龙江省高法询问父亲的案情时被多次拒绝进入;由于到巡视组递交举报信也是需要身份证明,秦海龙决定回到家乡伊春补办身份证。


2014年 8月6日,秦海龙和母亲王秀清回到伊春市金山屯区办理身份证。从母女俩到金山屯奋斗派出所迁户口开始,每天从早到晚都有人和车监视、跟踪,秦家楼下一直停着警车,车里整夜有人留守。母女俩在家时经常有片警敲门,试图了解她们的行踪;每次出门都会有人寸步不离的跟着,这些人有派出所的警察,也有社区的主任,母女俩也藉机向他们讲法轮功 真相。


因秦家的房屋动迁,需要先迁户口。8月7日母女二人来到奋斗派出所迁户口,管理户籍的警察不按规定办理却到里屋给“”(注:中共设立的非法机构,专职迫害法轮功 。)打电话,并让母女俩去“610”找主任秦汉东办理。王秀清说:“别人迁户口为什么不用找610的人?为什么总是对我们家特殊对待?”


围观的人们看到她们在理论就询问怎么回事,户籍警察说她们是法轮功(学员)。王秀清说:“法轮功怎么了,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 人……你可别傻了,每个人做过的事不承担责任啊?!你的领导能给你承担吗?现在了,、薄熙来、参与 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很多都被抓了,你还为共产卖命?你这不傻嘛?你也得看看形势,为家人孩子着想,可别再参与迫害了……”


户籍警察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慌忙进到里屋打电话。随后“610”主任秦汉东来了,因为害怕老百姓听到他们干的坏事和了解法轮功真相,让王秀清和秦海龙上楼谈。到了二楼,王秀清对秦汉东讲了对秦家的迫害并劝秦汉东不要再参与迫害,别再充当被利用的工具了。最后秦汉东让秦海龙办理了身份证。


王秀清和秦海龙母女多次找到金山屯区唐海军,要求立即撤销对她们的非法监控,并劝告他,看清当前的形势,别再参与犯罪了。唐海军表示,会找公安局的人协调。


亲人祭拜 佳木斯监狱人心渐明


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在佳木斯监狱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为了寻求真相与公道,几年来秦月明的妻子王秀清和两个女儿秦蓉倩、秦海龙四处奔波。近日,她们又来到佳木斯监狱祭拜冰棺中至今冤情未雪的父亲。


8月20日上午,母女三人来到佳木斯监狱找监狱长吕允强。没说几句吕允强就要离开,还推脱让她们去找副监狱长崔延平。母女三人表示只想跟他谈,因为自从吕允强上任以来,彼此还没正式谈过。吕允强看起来很慌张,什么都不想谈。秦月明的女儿说:“第一,我们来看一看我父亲遗体;第二,我们要监狱给出一份死亡 通知书;第三,我们想跟您谈一谈。”吕允强说:“见遗体,你们去找崔延平;‘死亡通知’什么原因没给你们,还是监狱要给法院,我去核实。”


迫害死秦月明的直接责任人之一的大队长于义枫、申庆新,看到秦月明家人后不敢说话,假装不认识要躲开。副监狱长崔延平也不敢接待家属。最后监狱“610”人员董大全接待了她们。董大全说带她们去见秦月明遗体,但必须搜身,家属坚决抵制并告诉他们搜身是违法行为。很多警察跟着母女三人,到了保存遗体的地方,那些女警都不敢进去。


秦月明的女儿在冰柜前对父亲说了很多心里话,说了一路伸冤走过来的过程,再艰难也要坚持,直到昭雪的那一天。围观的那些警察一直在旁边听,好几个人都佩服地说:“这两个闺女真孝顺啊!”


这次去监狱,狱方虽不敢面对,态度较之前明显转变。越来越多的像周永康 、薄熙来等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在遭报、不断落马,下面的人也有人开始为自己的前途担忧,虽然一时不知该怎样做,但已不那么铁了心的迫害了,都在观察,在思考,但秦月明家人坚持找出真相的心不会改变。


责任编辑:简阳



本文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WNoUoY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