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11, 2013

遭警察侵吞十余万 唐山教师被诬判十二年


翻 墙:http://tinyurl.com/3e3k442 直连: http://is.gd/1SzG66

2013年01月12日讯】唐山开滦十中优秀中学教师卞丽潮,因修炼,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中共绑架,并被骗走十余万元现金,同年七月二十六日,再被中共公检法司诬判十二年重刑。卞丽潮老师的遭遇得到当地民众的同情,目前,已有二百七十九人联名呼吁并按手印,要求释放卞丽潮老师。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中共唐山路南区法院以制作光盘、海报为由,枉判十二年重刑。卞丽潮立即提出上诉。唐山中院的所谓法官在不开庭的情况下,向家属和律师违法索要辩护词,遭严词拒绝后,唐山中院不顾律师提供的大量确凿事实,强行“维持原判”。


今年一月二日,卞丽潮的家属收到挂号信,确认卞丽潮已经被劫持到保定监狱。保定监狱在信中写明三个月后才允许家属见人。这样的规定,连中共的法律都是不符合的。卞丽潮的家属已向保定监狱、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递交了会见申请,要求会见自己的亲人,否则将针对非法阻止会见的违法人员启动法律程序。


优秀教师 善良的好人


卞丽潮,今年四十八岁,河北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教师。自九七年修炼法轮功以后,其患有的原发性心脏病、高血压痊愈了,至今身体很好。他在学校工作踏实认真,任劳任怨,是一位深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在家中更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


卞丽潮为人善良,热心助人。记得有一件小事,马路下坡处不知何时出现一个大坑,很多人走到那儿,自行车□辘都陷进去,汽车开到那儿也危险。当他走到那儿的时候,把自行车放一边,从老远搬来石头,把那个坑给垫上了,当时好多路人看着他搬石头,深受感动。


这位在学校默默奉献了二十多年、桃李满天下的优秀教师,曾担任学校体育教学组组长,从一九九二年至二零零零年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后来却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从二零零一年以后,无论工作干得多好,“先进工作者”的称号都不给他了。


绑架抄家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早上六点多,卞丽潮正常上班,被埋伏在外面的唐山路南公安分局、路南国保、刑警大队以及永红桥派出所的多名警察绑架,并从他身上抢走家门钥匙后非法抄家。


警察没出示任何证件,抄走大量财物,却连一份抄家物品清单也没提供。尤其是路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所谓办案人员,用诱骗的方式侵吞了从卞丽潮家抄走的十几万元现金。为此,卞丽潮的妻子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投诉。


在唐山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卞丽潮曾被连续八次非法提审。因为卞丽潮坚持信仰不配合迫害,警察就以卞丽潮的妻子和孩子相威胁:“你再不说,就把你的媳妇也抓进来。我们还要去找你女儿!”(卞丽潮的女儿现在东北上大学) 同时警察还威胁他说,如果卞丽潮不屈服,就让他亲属开的工厂倒闭。在这样的重重压力下,卞丽潮在看守所大病一场,仅三个月,由原来一百七十八斤的体重,锐减六十斤。


非法庭审


卞丽潮被非法抓捕后,妻子周秀珍一直在为丈夫讨还公道而辛苦奔波,然而在临近非法开庭时,周秀珍却被告知失去了家属身份,所以不能入庭旁听,奔波了几个月,却不能在法庭上见一见朝思暮想的丈夫。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八点左右,当卞丽潮的家人、亲属和朋友陆续来到唐山市路南区法院时,发现所有进入路南法院的各个路口都有警车把守,足有十几辆。没有警车的地方则是十步一岗,五步一哨,穿警服的、穿便衣的布满了整个法院大楼内外,连周围的居民楼里都布满了便衣。法院正门外有一辆大型面包车,里边坐着一个穿特警制服的人,拿着摄像机一直在不停的对着现场的人员转圈摄像。在此过程中,有警察过来恶狠狠地告诉他说:“看墙那边那些人都是法轮功,一个别漏掉都摄下 来。”还有另外一个警察拿着照相机把现场所有停在路南法院周围的车辆一一拍照。


当周秀珍和律师快步走到安检口,警察说先不让进,等着。没过几分钟,一个高个白脸五十岁左右的男子首先把两个校长和那个吴书记请了进去,然后才叫律师和周秀珍进去。进入大厅后,法官王健告知当事人家属周秀珍不能以家属身份进入旁听,周秀珍只有在两个校长和一个书记的陪同(监视)下在大厅无奈的坐着。


在法庭上,路南检察院的任维检罗列了一些所谓的证据。卞丽潮质疑道:“他们以我妻子和女儿的安全威胁我,不承认就将她们母女都抓起来。而且只要求我回答是或不是。还强加我一些不相干的人和事,以达到捏造证据的目的。”


同时,辩护律师从法律层面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对公诉人的所谓指控逐一驳回。在整个质证过程中,主审法官王健和陪审员不断的阻止律师的质证和辩护,王健甚至威胁说:“我们已经警告你两次了,再提法轮功是信仰问题 的话,就对你采取措施。”


庭审中,公诉方不提供任何证物,而律师多次要求传唤证人周秀珍出庭作证,都被无理拒绝。在此情况下律师提出自己有新的证据提供,一度使那些所谓法官和陪审员非常恐慌,提出休庭。


休庭大约十分钟后继续开庭。开庭后,律师出示了新证据——一段证人周秀珍指证公安人员违法取证和贪污当事人十余万元现金的录像证词 。新证据播放过程中法庭内所有的人都静静的听着,鸦雀无声。


在确凿的反控证据面前,作为公诉人的任维检词不达意的极力否定证词,并以卞丽潮大量制作神韵光盘海报为由,蛮横无理的提出对卞丽潮量刑七至十五年。而律师则严正告诫任维检,以邪教 之名诬陷法轮功是道听途说,毫无根据。


从一开始的质证一直到卞丽潮和律师做最后陈述,被法官王健无理打断二十多次。不仅如此,王健还质问律师:“你在为谁辩护?!”“不许谈!”律师义正词 严,正告庭上法官:“到底是谁在扰乱法庭秩序?!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不受法律追究。律师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面对法官的恐吓和干扰仍坚 持做完正义辩护。


最后,辩护律师提出对整个案件执行过程中,唐山市路南区公、检、法人员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罪、徇私枉法罪,应追究刑责。建议法庭宣告被告人无罪,当庭予以释放。


卞丽潮则在最后陈述中对在场所有公检法人员提出忠告:“信真、善、忍,做好 人没错!在大是大非面前希望你们做出正确的选择 ,有个美好的未来 。”


唐山中院枉顾事实 维持迫害


卞丽潮被唐山路南法院非法诬判十二年后,卞丽潮及家属对非法抓捕、审理及判决依法提出上诉,并对所谓的办案单位路南国保和刑警大队相关人员非法侵吞十余万元现金提出控告。


在案件一审出现重大问题的情况下,唐山中院不是本着为法律、为正义负责,为无辜者负责的态度组成合议庭择日公开开庭审理,而是企图暗箱操作,法官杜鹃先后于九月二十一日和十月十日在尚未开庭的情况下向家属和律师无理索要辩护词,被家属和律师严词拒绝,“不开庭,不会把辩护词交给你。”


因为即使 是中共当局自己制定的法律,也规定了二审应以开庭为主,不开庭为辅的原则。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 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所以唐山中院作为本地区负责二审的主管部门妄图回避开庭、不顾 事实维持原判的做法是明显的执法犯法行为。


然而,唐山中院仍是一意孤行,执法犯法,在没收到律师辩护词的情况下,于十一月二十七日通知卞丽潮的律师,“事实清楚,维持原判。”并置确凿事实于不顾,称被控告的路南国保蒋建军、李飙等不存在私吞钱款行为。


家人和律师接到这份不可理喻的“维持原判”通知后,都感到非常不解和愤懑,表示要继续上告、申诉。律师则表示要写信给中院院长李德仁,要求罢免枉法的所谓法官杜鹃,否则就连李德仁一起告到人大。


卞丽潮老师的遭遇得到当地民众的同情,目前,已有二百七十九人联名呼吁并按手印,要求释放卞丽潮老师。


(责任编辑:丁诚)


本文标签:, , , ,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http://feedproxy.google.com/~r/bannedbook/DEZI/~3/onSEdOGRTGc/94314.html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