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8, 2013

飞瀑:中共酷刑:坐小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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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8日讯】酷刑中有一种听起来比较文明的酷刑叫作“坐小凳”。小凳一般高约二十厘米,宽约八厘米。当然,用于酷刑的小凳,不同的地方也略有差别。例如在上海,不管还是监狱一般都是坐漆包线的管芯。管芯很小,人坐在上面连大腿的份量也会落到凳面臀部上,“包夹”在后面踢动这个小凳,使人的皮肉与小凳之间形成强烈的拉扯,一个小时臀部就会起泡,然后破裂,鲜血渗出、透过衣裤、布满小凳。人被逼坐在小凳上,一丝不准动。每天要坐达二十二个小时,天天如此,少有间歇,一年、二年、三年。


坐小凳作为一种酷刑得到强化和推广是从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开始的。马三家对此还有一个名称,叫作“卡齐”,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让人像物体一样卡得整整齐齐。在黑龙江佳木斯劳教所,学员一个挨一个坐在小凳上码在一起,称为“码大排”。


马三家对这种酷刑还进行了另一种改动,名为“坐小板”,就是不许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出六十厘米见方的地砖,这样坐下去也会导致臀部生疮流脓。在实施这类酷刑时通常和它标榜的所谓教育结合在一起。一方面逼法轮功学员这样坐着,然后把电唱机的声音放到最大,几天几夜不停地放高分贝的噪音,致使人的心脏受到严重的伤害。法轮功学员米艳丽就遭受过这样的酷刑,二十几天不让睡觉。


马三家劳教所将这种酷刑作为一种逼迫法轮功学员背叛信仰的经验向其它的监狱和劳教所推广。二零零零年六月,马三家“帮教团”来到湖北省何湾劳教所传授迫害法轮功 学员的“经验”。那里的警察立即采用,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坐小凳”。


二零零五年,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派人到马三家劳教所学习“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坐小凳”便被学习了过来。从早上六点三十分起床直到晚上十一点,就那样一直坐着,而且身体必须保持笔直,稍微一动就会招来暴打,直坐到臀部破烂流脓。女二监监狱长杨明山还大言不惭地说:“……关于你们的控告检举信中说的对法轮功学员严管‘坐小凳’是体罚,你怎么界定,那是一种学习,你有体罚证据吗?我对这些负责任,你们有什么不服的可以找上级反映。”


云南女子监狱不但将“坐小凳”与所标榜的学习混为一谈,还将坐小凳与奴役劳动相结合。云南冶炼厂的职工家属韩俊毅老人,今年七十三岁。她曾于二零零九年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狱警不允许她走出房间,在监狱里一直呆在同一个房间里。她被逼每天从早上六点半开始坐小板凳,坐到晚上十点半。期间有活干时才稍微允许身体活动。她就那样一直在监狱坐小板凳坐了三年多,坐到最后臀部上全是老茧。人们能想像得到吗?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被坐在同一个房间的同一个小凳上长达三年……


坐小凳作为一种酷刑是讲究坐姿的。在天津港北监狱(后改为滨海监狱),对坐小凳的要求是三挺一瞪,三挺是指挺直头、胸和腰;瞪,就是要睁大眼睛看一个点。天津市南开区法轮功学员赵岗,二零一零年四月被劫持到港北监狱,被逼每日从凌晨四点坐到夜里十二点。更为邪恶的是,恶徒们还用烟头从下往上把小塑料凳烫出洞,洞口都是立茬,逼赵岗坐在上面;再在手臂与身体之间、两腿之间各放一张纸,夹不住便被辱骂、殴打、吐口水;身子歪斜时,便会被恶徒用两把鞋刷狠插他的两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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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凳改造更恶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在北京团河劳教所,有一个法轮功学员身高一米九几,被坐小凳几个月后不放弃信仰,就阴毒地将只有二十公分高的板凳的后腿锯掉十公分,这样他坐上去就只有坐在棱子上。


在天津富士能公司工作的法轮功学员刘慧江,四十四岁,是总参二部正营级转业的干部。他在滨海监狱遭受过坐小凳。坐到第九天时刘慧江的臀部溃烂,一天一天加剧,溃烂的皮肤粘到裤子上,解裤子时常常大片大片的皮肤被撕裂,鲜血直流。由于血水和脓水不断流出,导致他所穿的衬裤、棉裤、绒裤大面积浸透,甚至脓和血水还大量流到了地面,满屋子散发着臭味。


恶徒们是如何逼迫法轮功学员坐小凳的呢?原天津市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工经处造价工程师周向阳,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再次被劫持回港北监狱。刚一下车,就被四个犯人包围架到屋里强迫剃光头。随后又强迫坐板凳,四人前后左右用力顶,前边人顶膝盖,左右顶大腿,后边人顶腰。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还是在港北监狱,天津市法轮功学员吴殿忠被四个犯人张锁、张晓月、张迪、逼坐小板凳。吴殿忠拒绝,这四个恶徒开始把吴殿忠强行按住坐小板凳。吴殿忠坚决不配合,被他们强行按住双脚,然后身体往前撅,再用力把吴殿忠的头往下按。突然,从吴殿忠后背发出一声响声,吴殿忠顿时浑身无力,上身没有知觉了……吴殿忠从此失去劳动能力。


原籍黑龙江省庆安县法轮功学员林树森,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工作。在前进监狱,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五点多,林树森被罚坐了一整天。犯人杨京涛又一次粗暴地用两只手扳着他的肩膀,用右膝盖顶着他的背给他“纠正坐姿”,遭到他严正拒绝。杨京涛恼羞成怒,对站起来摆脱他控制的林树森恶狠狠地踹,结果把林树森右脚脚脖子踹断。


坐小凳这种酷刑有些时候是和酷刑“熬鹰”结合在一起使用的。黑龙江齐齐哈尔铁路一中教师王金范女士曾被诬判十年,劫持在哈尔滨女子监狱九监区。恶徒逼她坐小板凳,二十四小时不准闭眼睛,闭上就用水喷眼睛,用脚踢。时间一长,她的臀部坐得火烧火燎的疼。在这种精神与肉体残酷的折磨下,四、五天后她的眼前出现幻觉,墙上的霉斑变成彩色的小人,还会动,毡底棉鞋毛有一寸来长,屋子全变模样了……


中共恶徒能将一把不起眼的小凳演变成迫害好人的刑具,真是邪恶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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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comments/20130429/124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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